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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y 9, 2019
56790_rns_2019-05-09_84ea4c57-61c0-4f86-af07-2b59c21aa40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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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我们作为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出售长园南京办公楼、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公司拟出售子公司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同 意设定基本交易条件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寻找受让方,并待评估报告等中介机 构报告出具后,公司会将正式资产出售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尤其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与沃尔核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协议是双方基于已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协商确 定,公司为履行原来对长园电子的出资义务,将原“房产出资义务”变更为“现 金出资义务”,同时将出资义务中的部分房产出让给长园电子之全资子公司长园 特发,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尤其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拟聘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财 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本次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赖泽侨、秦敏聪、彭丁带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