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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Sep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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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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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712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 年9 月2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17 年9 月29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 人,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 年9 月18 日审议通过了《长园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于 2017 年9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名单》、《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17 年9 月20 日在公司网站上公示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 告日前6 个月内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其中9 名员工(曹冬 铃、邓孝荣、范宇、李联合、王乾刚、危成亮、熊胜辉、颜色辉、郑炜伟)在公 司筹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监事会基于谨慎原则,决定取消上述9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因此, 董事会决定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203 名调整为194 名,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806 万股调整为773.5 万股,激励方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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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次授
予总数比
股数(万
股)
占目前总
股本比例
序号 激励对象
1 在公司总部(含控股子公
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核
心技术及核心营销人员
合计194人
773.5 100.00%
0.59%
合计 773.5 100.00%
0.59%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提交至股东大会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 年9 月18 日审议通过了《长园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将该议案提 交至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拟激励对象中有9 名员工在公司 筹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上述9 名员工的激励对象 资格被取消,原《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需要调整。鉴于上述原因,公 司董事会取消原提交至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

鉴于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需要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修订)》, 向194 名激励对象授予77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总额131,731.1352 万股的0.5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本议案经股东以增加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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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修订)的议案》;同时,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暨公司副董事长吴启 权先生9 月28 日知悉相关事项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临时提案,本着提高股 东大会会议效率、减少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成本的角度,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的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方 式提交至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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