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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Jun 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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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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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园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 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09年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低于8%的水平,无法满足《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要求,且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与股权激励计划所设定 激励行权价相差较大,公司已不具备继续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条件,对此,我们认为:
1、公司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2、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对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公司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变更及聘任是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进行的,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聘任程序合法;经过对董 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高管人员的资格审查,候选人资格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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