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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Jun 1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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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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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债券代码:143139 债券简称:17 长园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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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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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 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 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关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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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4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6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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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于 2017 年 1 月 9 日经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 017 年 4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06 号”文件核准,发行人获准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7 年 7 月 1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5 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长园集团”)成功发行 10 亿元 2017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17 长园债”)。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次发行的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含)5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 率水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5、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 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 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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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8、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17 长园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9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发布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4 号),内容 如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我会决定对你公司正式立案调查,并进行调查取证,请予以配合。‟

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业绩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8200)、2019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长园和鹰相关事项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投资者可查阅相关公告。公司指定披露网站 和媒体为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及媒体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敬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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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事项尚未有明确调查结论,对发行人产生的相应影 响尚不能确定。国泰君安提醒投资人关注发行人被调查风险,以及调查结果可能 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 后,国泰君安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就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该重大事项情况予以披露,特此 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风险。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杨志杰、忻健伟、余越、涂志文

联系电话:021-3867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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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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