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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Oct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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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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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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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11 月8 日14:00
主持人:吴启权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二、宣读会议议程
三、进入议程
议程一:宣读议案
- 议案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程二:股东发言
议程三:推举2 名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
议程四:发放表决票,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议程五:2 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师与工作人员进行计票、监票
议程六:主持人现场宣读表决结果
议程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四、宣布会议结束,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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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长园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 年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240 万元(含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 年8 月,2013 年12 月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1,018 人,其中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 家上市公司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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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 亿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 督管理措施1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纪律处分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各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 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 次。
(六)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学军,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四 通新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仕洪,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一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翔,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曾参与过上市公司四通新材的年报审计工作,并负责多家挂牌 公司的年报审计。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拥有18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3 年复核过9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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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七)审计收费
公司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265 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5 万元;其他年报相关小报告费用20 万元。公司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24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60 万元,较上年度下降。审计费用系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 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 间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 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 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2020 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 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与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聘任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 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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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充分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 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信息资料,认为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要求。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 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行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我 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 年10 月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现将以上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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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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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授信申请及担保情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10 月22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 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5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9 栋与10 栋土地及建筑物(即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工程技术中心)作为抵押物, 对建设银行为公司提供授信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
(二)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5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7 栋与8 栋土 地及建筑物(即南山区科苑路西侧、北环大道南侧长园新材料港1 号高科技厂房 与南山区科苑路西侧、北环大道南侧长园新材料港加速器车间)作为抵押物,由 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共创”)为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农业银行为公司提供授信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提供担保。
(三)公司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长园共创及长园半导体设备(珠 海)有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各申请 普惠金融贷款不超过2,000 万元,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控股子公司长园运泰利视觉科技(珠海)有限公司、长园泽晖新能源材料研 究院(珠海)有限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 行各申请普惠金融贷款不超过2,000 万元,公司按认缴出资比例为其银行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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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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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1、成立日期:200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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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资本:30,005 万元
-
3、法定代表人:姚泽
-
4、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第二期金峰北路89 号厂房
5、经营范围:智能电力电缆附件、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 产、销售,以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设计、培训和服务;电力系统相关软件开发、 计算机系统集成、交换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 提供相关技术咨询、设计、培训和服务;电力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工程咨询; 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地质勘查;环境保护监测;电力工程及安装;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恢复电缆本体连接、模注熔接终端的工程安装 及技术服务;局部放电在线监测的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商业批发、商业零售、 自有房屋出租、工程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6、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万元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未经审计) 84,880.41 87,467.99 43,282.89 44,395.47 41,597.52 43,072.52 63,895.00 29,972.63 3,795.24 1,112.58 |
单位:万元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未经审计) 84,880.41 87,467.99 43,282.89 44,395.47 41,597.52 43,072.52 63,895.00 29,972.63 3,795.24 1,112.58 |
|
|---|---|---|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 |
| 项目 | ||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 | 84,880.41 | 87,467.99 |
| 净资产 | 43,282.89 | 44,395.47 |
| 负债 | 41,597.52 | 43,072.52 |
| 营业收入 | 63,895.00 |
29,972.63 |
| 净利润 | 3,795.24 | 1,112.58 |
(二)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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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日期:199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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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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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 4、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三期科技六路11 号A 栋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力安全产品;电力自动化系统;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电器机械产品,及以上产品的维修、服务。自动化设备设计与安装 (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安防设计与施工;劳务分包,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 试验;提供电力产品信息咨询、培训服务;提供带电检测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 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仪器仪表的生产、加工、销售和租赁;网络信息 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维护;物业管理(取得 资质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出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99.30%股权,自然人伍保兴持有其0.7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万元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未经审计) 61,634.99 55,489.39 37,585.28 42,903.67 24,049.71 12,585.72 47,296.75 24,448.73 6,769.64 5,318.40 |
单位:万元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未经审计) 61,634.99 55,489.39 37,585.28 42,903.67 24,049.71 12,585.72 47,296.75 24,448.73 6,769.64 5,318.40 |
|
|---|---|---|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
|
| 项目 | ||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 | 61,634.99 | 55,489.39 |
| 净资产 | 37,585.28 | 42,903.67 |
| 负债 | 24,049.71 | 12,585.72 |
| 营业收入 | 47,296.75 |
24,448.73 |
| 净利润 | 6,769.64 | 5,3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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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园半导体设备(珠海)有限公司
-
1、成立日期:2010-11-24
-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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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邱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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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八路5 号3 栋(研发楼)5 楼
5、经营范围:工业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嵌入式软硬件设计、研发和销售;数据分析与存储;电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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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自 动化设备、机械设备、测试设备、电子设备、数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工业机 器人、通讯设备、激光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 加工、销售:金属制品、模具及配件、刀具刃具、五金、机械零配件、治具、工 装夹具;销售:汽车配件、手机配件、电脑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非危险 性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线束、包装制品、塑胶制品、绝缘材料、影像设备及配 件、仪器仪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持有其100%股权。
-
7、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万元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未经审计) 3,791.40 10,512.89 -2,006.38 -3,316.96 5,797.78 13,829.85 1,232.90 4,786.30 -1,861.21 -1,410.58 |
单位:万元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未经审计) 3,791.40 10,512.89 -2,006.38 -3,316.96 5,797.78 13,829.85 1,232.90 4,786.30 -1,861.21 -1,410.58 |
|
|---|---|---|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
|
| 项目 | ||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 | 3,791.40 | 10,512.89 |
| 净资产 | -2,006.38 | -3,316.96 |
| 负债 | 5,797.78 | 13,829.85 |
| 营业收入 | 1,232.90 | 4,786.30 |
| 净利润 | -1,861.21 | -1,410.58 |
(四)长园运泰利视觉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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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资本: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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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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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八路9 号(1 号厂房)四楼B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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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室
5、经营范围:一股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 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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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道用仪器制造:其 他专用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焦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持有其65%股权,聚晶汇神科技 (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5%股权(合伙人均为长园视觉的核心员 工)。
7、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万元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未经审计) 109.77 56.02 0.78 -48.52 108.99 104.54 8.30 0.00 0.77 -49.30 |
单位:万元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未经审计) 109.77 56.02 0.78 -48.52 108.99 104.54 8.30 0.00 0.77 -49.30 |
|
|---|---|---|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
|
| 项目 | ||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 | 109.77 | 56.02 |
| 净资产 | 0.78 | -48.52 |
| 负债 | 108.99 | 104.54 |
| 营业收入 | 8.30 | 0.00 |
| 净利润 | 0.77 | -49.30 |
(五)长园泽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珠海)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03-08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
- 3、法定代表人:刘建中
4、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八路5 号3 栋8 楼07 房
5、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相关产业技术研发;科技领域内新产 业、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高性能计算、自动化、精密机械研发、 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电站开发、运营 管理;新能源发电系统数据采集及分析智能化平台设计;能源信息咨询;社会经 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投资类咨询);市场调查;热管理技术、方案、电子信 息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导热绝缘材料、航空材料、高分子材料、矿产品(不含 煤炭)、智能装备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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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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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立研新能源材料科技(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9%股权(合伙 人为长园泽晖的核心员工)。
7、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万元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未经审计) 269.97 238.90 242.12 189.53 27.85 49.37 0.00 0.19 -65.17 -243.59 |
单位:万元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未经审计) 269.97 238.90 242.12 189.53 27.85 49.37 0.00 0.19 -65.17 -243.59 |
|
|---|---|---|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上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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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 | 269.97 | 238.90 |
| 净资产 | 242.12 | 189.53 |
| 负债 | 27.85 | 49.37 |
| 营业收入 | 0.00 | 0.19 |
| 净利润 | -65.17 | -243.59 |
三、抵押物情况
1、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9 栋与10 栋土地及建筑物
| 权属单位 | 房地产证 | 建筑面积(m 2) |
2021 年6 月的账 面值(万元) |
|---|---|---|---|
| 长园集团 | 粤(2021)深圳市不 动产权第0177780号 |
18,702.48 | 4,340.89 |
| 合计 | 18,702.48 | 4,340.89 |
说明:该土地及建筑物的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7 栋与8 栋土地及建筑物
| 权属单位 | 房地产证 | 建筑面积(m 2) |
2021 年6 月的账 面值(万元) |
|---|---|---|---|
| 长园集团 | 粤(2021)深圳市不 动产权第0007491号 |
7,050.15 | 525.77 |
| 粤(2021)深圳市不 动产权第0007497号 |
4,659.42 | 352.68 | |
| 合计 | 11,709.57 | 878.45 |
说明:该土地及建筑物的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因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担保措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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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控制的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 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按银行要 求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就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3,428.95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2.2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3,428.95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2.27%。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已承担为沃特 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 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 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现将以上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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