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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sha Jingjia Micro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30, 2025

55461_rns_2025-04-30_ef81c682-e004-4b62-b321-5885e2bf565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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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长沙景 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核核查,核查情况及 意见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及公司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4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63,986,969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 增股份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22,619,223 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63,544 6
2 董易 934,735 6
3 葛卫东 10,015,022 6
4 郭伟松 3,505,257 6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751 6
6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751 6
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
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751 6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751 6
9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34,585 6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03,204 6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95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534,134 6
12 饶先宏 11,684,192 6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3,672,174 6
14 田万彪 517,442 6
15 文萍 2,003,004 6
16 吴晓琪 500,751 6
17 徐澍地 2,003,004 6
18 张怀斌 2,503,755 6
19 张宇 1,000,000 6
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109,162 6
合计 63,986,969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0 名,分别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易、葛卫东、郭伟松、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 - 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9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饶先宏、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田万彪、文萍、吴晓琪、徐澍地、张怀斌、张宇、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 20 名股东在本次发行时均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此次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购,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六个月 内不进行转让。”

除前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 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2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7 日(星期三)。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3,986,96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24%。

  •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共计 20 名。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63,544 7,363,544 1.41%
2 董易 934,735 934,735 0.18%
3 葛卫东 10,015,022 10,015,022 1.92%
4 郭伟松 3,505,257 3,505,257 0.67%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751 500,751 0.10%
6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751 500,751 0.10%
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
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500,751 500,751 0.10%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751 500,751 0.10%
9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34,585 834,585 0.16%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03,204 8,803,204 1.68%
1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34,134 534,134 0.10%
12 饶先宏 11,684,192 11,684,192 2.24%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3,672,174 3,672,174 0.70%
14 田万彪 517,442 517,442 0.10%
15 文萍 2,003,004 2,003,004 0.38%
16 吴晓琪 500,751 500,751 0.10%
序号 发行对象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17 徐澍地 2,003,004 2,003,004 0.38%
18 张怀斌 2,503,755 2,503,755 0.48%
19 张宇 1,000,000 1,000,000 0.19%
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109,162 6,109,162 1.17%
合计 63,986,969 63,986,969 12.24%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144,733 34.47% -63,986,969 116,157,764 22.23%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2,474,490 65.53% 63,986,969 406,461,459 77.77%
股份总数 522,619,223 100.00% 0 522,619,223 100.0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希朦 黄 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