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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sha Jingjia Micro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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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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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 2024-020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 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郑珊女士、余圣发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提名杜四春 先生、张华女士、欧阳宇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 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对上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

事候选人杜四春先生、张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欧阳宇翔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其中张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7 名董事(其中 4 名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确保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 责。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1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喻丽丽女士 ,1968 年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 年 至 2006 年历任广州市广空汽车配件经营部经理、北京新神剑经济技术发展公司 办公室副主任,2006 年起在北京麦克斯韦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现任公 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喻丽丽女士与其配偶曾万辉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喻丽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345.08 万股,曾万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1,845.73 万股,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夫妇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 29.10%、 4.02%,并分别持有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景嘉合创”)79%、1%的出资份额,合计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 36.39%。除 此之外,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曾万辉先生 ,1970 年出生,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微波与毫米波技术专业, 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 年至 2005 年在北京新神剑经济技术 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2006 年起在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现任公司董事 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曾万辉先生与其配偶喻丽丽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曾万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45.73 万股,喻丽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345.08 万股,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夫妇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 29.10%、4.02%, 并分别持有景嘉合创 79%、1%的出资份额,合计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 36.39%。 除此之外,曾万辉先生、喻丽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郑珊女士 ,1989 年出生,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9 年 2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经 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郑珊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郑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郑珊女士与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 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余圣发先生 ,1972 年出生,毕业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信息与通信系统专业, 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 年至 2006 年在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科 研部担任讲师。2007 年起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技术委员 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余圣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7.13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63%,除此之外,余圣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的情 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四春先生 ,1975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 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湖南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杜四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5.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华女士 ,1978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现任湖南京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芳华财 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任中广(湖南)置业有限公司担任财税顾问, 湖南凯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5.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欧阳宇翔先生 ,1974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法律执 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欧阳宇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和第 3.5.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