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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sha Jingjia Micro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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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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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长沙景嘉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 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 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 4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包括:(一)独立董事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二)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包括:(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三)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四)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五)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 立意见;(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七)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八)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独立意见;(九)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十)关于 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十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5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1)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二)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 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6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一)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一)关于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8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一)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10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包括:(一)关于新 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包括:(一)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 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 证 2020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 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 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 年按照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 行委员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1 年本人将抽出更多时间了 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 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余小游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