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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sha Jingjia Micro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l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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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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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 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锁定期限、解 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 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满足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期解锁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锁,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 续。

独立董事:赖湘军、伍志英、余小游 2018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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