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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sha Jingjia Micro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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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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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 2018-04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 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 议由曾万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曾万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喻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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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曾万辉先生、赖湘军先生、余小游先生,召集人:曾万 辉先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张玲女士、曾万辉先生、赖湘军先生,召集人:张玲女 士。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喻丽丽女士、赖湘军先生、余小游先生,召集人:余小 游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喻丽丽女士、赖湘军先生、余小游先生,召集人: 赖湘军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与会董事同意聘任曾万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余圣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胡亚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 竞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廖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 关于聘任曾万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 关于聘任余圣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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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关于聘任胡亚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4 关于聘任罗竞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5 关于聘任廖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工作需要,与会董事同意聘任石焱女士为证券事务 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 2018 年拟与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不超过 600 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关联人与公司互相提供软件开发、整体设计方案、咨询等服 务,公司董事喻丽丽、曾万辉、饶先宏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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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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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曾万辉先生 ,1970 年出生,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微波与毫米波技术专业, 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 年至 2005 年在北京新神剑经济技术 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2006 年起在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现任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
曾万辉先生与其配偶喻丽丽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 日,曾万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4.40 万股,喻丽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13 万股,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夫妇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 39.99%、6.75%, 并分别持有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嘉合 创”)1%、79%的出资份额,合计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 50.44%。曾万辉先生、喻 丽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余圣发先生 ,1972 年出生,毕业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信息与通信系统专 业,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 年至 2006 年在国防科学技术大 学科研部担任讲师。2007 年起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委员会委 员。
截至本公告日,余圣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4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 余圣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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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胡亚华先生 ,1969 年出生,毕业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 业,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 年至 2005 年先后在国防科学技 术大学电子技术系担任助教、讲师,在湖南中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经 理。2006 年起在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胡亚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18%;通过景嘉合创间接持有公司 1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37%。胡亚 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 罗竞成先生 ,1967 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系,本科学历,湖南大 学 MBA,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 年至 2007 年先后在深石化株洲塑胶 公司担任会计主管,在株洲盛鑫冰晶石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2008 年起在公司 工作,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罗竞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 罗竞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 廖凯先生 ,1981 年出生,毕业于湘潭大学,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 外居留权。2004 年至 2013 年曾先后在湖南省公民信息管理局、长沙兴嘉生物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3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廖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 廖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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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 石焱女士 ,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石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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