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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sha Jingjia Micro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an 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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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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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 场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且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 际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31 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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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2020 年)股东回报 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 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 督。
3、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以及与股东回报规划相 关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匡青松、张 玲、余小游 2018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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