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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sha Jingjia Microelectronic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Feb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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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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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长沙景嘉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 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景嘉微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90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 13.64 元,募集资金总额 456,9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2,699,707.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240,292.4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第 8999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净额为 39,424.03 万元,2017 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 收入 67.96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为 33,305.89 万元, 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为 8,199.15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316.6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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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建设 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江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长沙左家塘支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合同签订日期 | 余 额 |
|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麓谷 科技支行 |
43050178503600000042 | 2016年4月25日 | 63,148,550.3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江滨支行 |
368120100100337916 | 2016年4月25日 | 18,256.9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 左家塘支行 |
66110155200002144 | 2016年4月25日 | 0.00 |
| 合 计 | - | - | 63,166,807.2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按照用途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承 诺,实际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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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景嘉微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景嘉微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18] 2560-1 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景嘉微管理 层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景嘉 微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景嘉微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景嘉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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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同欣
黄 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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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9,424.03 | 39,424.0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
8,199.15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
33,305.8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 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23,667.00 | 23,667.00 | 8,199.15 | 17,544.86 | 74.13 | 2018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2、JM5400型图形芯片研发 | 否 | 5,758.00 | 5,758.00 | 0.00 | 5,758.00 | 1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10,003.03 | 100.03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425.00 | 39,425.00 | 8,199.15 | 33,30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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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截至日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无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
| 合 计 | 39,425.00 | 39,425.00 | 8,199.15 | 33,305.8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投资进度为74.13%。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工 程主体部分已于2018年1月13日正式投入使用,部分工程、设备及安装款尚未支付,项目已具备主要使用功能。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2,032.0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预先投入情况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1239号《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0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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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件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截至日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截至日期:2017年12月31日 | 截至日期:2017年12月31日 |
|---|---|
| 编制单位: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万元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无异议。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JM5400型图形芯片研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1.83万元,为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尚未使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投资进度为 74.13%。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工程主体部分已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正式投入使用, 部分工程、设备及安装款尚未支付,项目已具备主要使用功能。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部分 6,314.86 万元将用于后续工程款等项目的支出。出于谨慎性考虑,以募集资金全部投 入及工程全部投入使用作为项目整体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标准,根据公司预计支付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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