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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Aug 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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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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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将于2012 年 8 月8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购买“长信利息收益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公司购买“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文件,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作为公司参股子公司长信基金旗下的货币型基金产品,“长 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低、流动性强,历史收益水平 较高。该关联交易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既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又能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该关联交易标的为市场公开发售货币型基金产品,根据基金 合同约定,其申购价格固定为每份1.00 元,符合关联交易公允定价 的要求,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该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5.5 亿元,未达到公司2011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范围内; 四、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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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明权 汤欣 高培勇 汤谷良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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