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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Jul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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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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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切实保护股东权 益,促进公司对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不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 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 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分红政策应遵守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基本原 则,并保持相应机制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 分红政策
第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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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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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且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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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对净资本等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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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第六条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 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七条 公司原则上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三章 分红决策机制
第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遵照有关规定,着眼长远和可持 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条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 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第十条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在发布股东大 会通知后应当刊登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以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四章 分红政策及方案的执行和变更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所确定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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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政策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 会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 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 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经独立 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五章 分红监督约束机制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五条 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 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十六条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经营管 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 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第十七条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 原因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由董事会提交议案通过股东大会进 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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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积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公司在召开股东 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第十八条 若年度盈利但公司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 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留存的未分 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 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 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 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 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 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 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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