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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Nov 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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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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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长江证券 股票代码: 00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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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

发行公告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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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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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 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 期)北座) 港基金小镇B7栋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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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30 号)同意面向专 业投资者发行额度不超过(含)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 二次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2、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23 长江 05”,债券代码为 148522;品种二简称 为“23 长江 06”,债券代码为 148523。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 级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342.94 亿元(2023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股东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 72.9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5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0.02 亿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实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85 亿元、24.10 亿元和 15.10 亿元的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 规定。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 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 表,具体见“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ef218e894501-47bb-a602-eb037dd04d1a”。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1,597.13 亿元,较 2022 年末减少 0.46%;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341.17 亿元,较 2022 年末增加 10.55%。2023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51.49 亿元,同比增长 25.21%;净利润为 11.95 亿元,同比增长 22.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12.00 亿元,同比增长 25.38%。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其他特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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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依然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禁止 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分为两个品种。本期债券 设置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在总发行规模内进行回拨,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 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应金额,品种间回拨无比例限制(如某个 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6、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35%-3.35%,品 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45%-3.4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T-1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 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由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 配售”。

8、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 通投资者及专业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个人投资者认购 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 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 网下询价申购。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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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 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1、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 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 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与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4、发行人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 截至发行公告签署之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 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况。

15、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 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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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 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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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长
江证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本次拟公开发行的不超过200亿元(含)之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期)
本次发行 本期债券之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董事会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登记机构、债券登记机构、
中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
法规规定的任何其他本期债券的登记机构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证券、牵头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
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联席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联席
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利率询价区间后,投资
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
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专业机构投资者 在登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
投资者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配售缴款通知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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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四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23 长江 05”,品种二简称为“23 长江 06”。

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分为两个品种。本 期债券设置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 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在总发行规模内进行回拨,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 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应金额,品种间回拨无比例限制(如 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本期债券品种一期限为 2 年期,品种二 期限为 3 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 100 元。

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 确定。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 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 具体请见本发行公告“三、网下发行”。

网下配售原则: 具体请见本发行公告“三、网下发行”。

起息日期: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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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

付息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1 月 2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1 月 2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 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 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 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评级对象、受评证券存续期期间,评级机构在受评级机构或受评级证券发行 人发布年度报告后 2 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且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应 当与前次评级报告保持连贯,另有规定的除外。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 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出现重 大变化,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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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信用评级结果。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导致联合资信评估股份 有限公司无法对发行人等级变化情况做出判断,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可以 终止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 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 修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牵头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 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 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 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3 年11 月2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评级报告(如有)
T-1日
(2023年11月23日)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2023 年11 月24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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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2023 年 11 月 27 日) 专用收款账户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 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 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35%-3.35%;品种二 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45%-3.4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 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23 年 11 月 23 日(T-1 日)15:00-18:00 之间将《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或邮 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 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 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 准。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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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2)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

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3 年 11 月 23 日(T-1 日)15:0018:00 将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的《申购申请表》(附件 1)、授权委托 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 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 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申购传真:010-56162085 分机号 90002; 咨询电话:010-56051406;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明夏、钱瑞哲

簿记建档场所: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 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 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 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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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分为两个品种。 本期债券设置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 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23 年 11 月 24 日(T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T+1 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11月2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各投资者应在2023年11月23日(T-1日)15:00-18:00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 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1《申购申请表》(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56162085 分机号 90002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10-5605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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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得撤回。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 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 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 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 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 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3 年 11 月 27 日(T+1 日)15: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 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投资者全称和“23 长江 05、23 长江 06 认购资金”字样。 收款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7112110182700000107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酒仙桥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2100011219

(八)违约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3年11月27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 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 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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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董事会秘书:周纯

联系人:李世英、黄红刚、刘行

电话:027-65795913 传真:027-65799714 邮政编码:430023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王洲、许晟、容畅

电话:010-60837524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三)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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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王雯雯、冯伟、王煜民、梁志浩

电话:010-56052219 传真:010-56160130 邮政编码:100020

(四)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袁志鹏、江启泓 电话:010-57617038 传真:010-57615902 邮政编码:100032

(五)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王初 联系人:赵颖歆、吴晶晶、曹霞、范道洁 电话:027-65795745 传真:027-65795749 邮政编码:430023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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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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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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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特别提示: 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 可用于申购本期债券的账户。簿记结束后,若申购量不足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经发行 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的发行。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后,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品种一:2 年期(利率区间:2.35%-3.35%)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品种二:3 年期(利率区间:2.45%-3.45%)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品种二:3 年期(利率区间:2.45%-3.45%)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
%
%
%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
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债券简称:23长江05,代码:148522;品种二债券简称:23长江
06,代码:148523。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分为两个品种,设置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品种一期限为
2年期,申购利率区间为:2.35%-3.35%;品种二期限为3年期,申购利率区间为:2.45%-3.45%。起息
日:2023年11月27日;缴款日:2023年11月27日。
4、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1)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2023年11

月 23 日 15:00-18:00 传真至 010-56162085 分机号 90002;备用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 010-56051406。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申购人在此承诺:

  •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 比例限制) ,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 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 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 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四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 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 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 资助等行为。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 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 、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 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10 、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 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1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 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 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申购人已充分知悉并理解上述承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 关方,不存在任何形式协助发行人开展自融或结构化的行为,并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违法违规后果。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 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 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 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 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

D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 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

有)。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但 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 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 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 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 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 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 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 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 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 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 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 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 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