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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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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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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5-07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 利进行,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 慎重考虑,公司拟对 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定价基准日及发 行价格和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调整如下:
原议案内容:
“3、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 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向上舍入至保留 2 位小数),即 15.40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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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按 2014 年末总股本 4,742,467,678 股 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根据上 述利润分配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下限调整为 15.25 元/ = - 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调整前的发行底价 每股现金 红利=15.40 元/股-0.15 元/股=15.25 元/股。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他被授权相 关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协商 确定。”
调整为:
“3、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 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向上舍入至保留 2 位小数),即 10.91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其他被授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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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协商
确定。”
原议案内容:
-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有效。”
调整为:
-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有效。”
除上述二项事项调整外,原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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