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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Sep 1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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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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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14 年9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9 月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 人,实际出席 董事12 人,全体董事均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及期限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并于2014 年4 月21 日刊登了《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公告》,5 月16 日刊登了《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明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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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办 理本次发行公司债的相关事宜。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债券的相关 发行工作,在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 同意调整并进一步明确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的相关事宜:

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一次性 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二、公司本次公司债最迟不晚于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完毕。若在上述期限内未完成,公司将不再继续开展 本次公司债的发行工作。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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