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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Sep 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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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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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3-03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及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证券公司短 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短期融 资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 资本的60%范围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 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利 率、发行期限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具体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意公司首 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期限为91天;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相 关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公告请分别参见公司于2012年8月9日和2012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和《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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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3】187号)。根据该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核定我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6亿 元,有效期一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内自主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公告请 参见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通知的公告》。

根据上述通知,公司定于近期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相关的基本情况如下:

1、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类型: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

4、发行人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截至发行公告签署日期,发行人 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为零。

5、最高发行余额:人民币56亿元(RMB5600000000.00元)。

6、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20亿元(RMB2000000000.00元)。

7、债券期限:91天,自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12月10日。

8、债券面值:本期短期融资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9、发行价格:本期短期融资券按面值100元发行。

10、发行利率:本期短期融资券采取固定利率,发行利率通过招标 系统招标决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利率不变,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

11、计息期限:自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12月10日。

12、发行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采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 统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

13、招标标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票面利率。

14、债券形式: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式。

15、债券承销: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承销方式为承销团承销。

1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7、招标日:2013年9月9日。

18、分销日:2013年9月10日。

19、缴款日:2013年9月10日。

20、起息日:2013年9月10日。

21、债权登记日:2013年9月10日。

22、交易流通日:2013年9月11日。

23、到期兑付日:2013年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4、兑付金额: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日按照面值和利息兑付。

25、本息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公司将在本期短期融资券 本息兑付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 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26、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 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级别为A-1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 望为稳定。

27、债券担保情况: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28、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29、流通交易场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30、登记托管机构:本期短期融资券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关于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其他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近期在中 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 )、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所披露的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