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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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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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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红波

作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 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

本人潘红波,管理学博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武汉大学珞珈青 年学者、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 院会计系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常 务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会计学会 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

(二)独立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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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未 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履职过程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确保独立、客观地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专业判断,未受公司主要股东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切实满足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要求,有效履行监督与决策支持职责。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 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报告
期应参
加董事
会次数
现场出
席董事
会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董事
会次数
委托出
席董事
会次数
缺席董
事会次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出席股
东大会
次数
潘红波 6 3 3 0 0 3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 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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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6 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出席以上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咨询。

1.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规定出席了公司于 4 月 25 日、12 月 23 日召 开的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推选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就上述事项均 发表了意见。

2. 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规定出席了公司于 3 月 22 日、4 月 25 日、4 月 29 日、8 月 26 日、10 月 30 日、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七至十二次会议,主持并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聘用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就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重要事项发表了意见。

3. 参加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规定出席了公司于 4 月 25 日、8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五至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管理层 2023 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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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2023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议 案》等议案,就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薪酬与考核、公司董事候选人发表 了意见。

(三)公司审计工作沟通情况

1. 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就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三次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在年 审各阶段工作汇报,认真审阅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保审计报告 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2. 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持续保持沟通,听取内部审 计工作汇报。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提出专业建议,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提升审计质 量,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高效运行。

(四)现场工作及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行使独立董 事职权。本年度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以上市公司资本运营、 企业投融资为视角,在 6 月和 12 月分别以“资本运营与投融资策略” 和“击穿报表:解读财务报表数字背后奥秘”为主题作现场演讲,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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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总部、财富管理中心同事进行交流分享,赋能财务、财富管 理条线深刻理解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8 月,与子公司长江保荐、长 江资管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进行现场沟通交流,关注公司投行、 资管等重要业务板块在当前强竞争环境下的经营态势,围绕董事会关 于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一线管理干部提供专业建议;年度内, 还多次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等活动,听取中 小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解答投资者疑问,帮助中小投资者正确理解 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各项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积极关注 其权益和诉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4 年,本人充分关注监管动态与市场环境,积极参与监管组 织的各类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优化, 具体培训情况如下:

培训日期 主办单位 培训内容
1月 湖北证监局、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新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7月 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解读
9月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第三期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
11月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分析”专题培训
12月 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2024年度“新国九条”重点政策解读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长共计 19.5 天。履职期间, 公司展现出对本人工作的高度支持与重视,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 条件和协助,切实保障了本人与公司其他董监事、高管及各条线负责 人之间的信息通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配合调研、交流活动,协助本 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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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作 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为公司是在统计上一年度日常交 易,并结合本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及关联方变化的基础之上做出了合理 预计,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股东均已 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应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 报告及临时公告文件,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均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为公司 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法人治理及经营 成果等,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 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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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客观、独立、认真履 行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 作质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提名、任免公司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 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认 为公司董事聘任、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关于公司管理层 2023 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管均勤 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禁止的行为, 年度薪酬发放与考核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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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公司各项决策与监督工作、认真出席各类会议、发表专业意见、 深入开展调研、加强与各方沟通等,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 康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未来,本人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努力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5 年度我将继续勤勉履职,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任职经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专业性意见。

独立董事:潘红波 二 〇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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