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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26, 2017
53812_rns_2017-10-26_f5ff4012-3b84-4697-bfda-3f9c6074476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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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及其他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对解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关独立董事职务、提名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等事 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解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关独立董事职务的独立意见
(一)截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发出日,独立董 事韩建旻先生已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应视为不能履行职责。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解除韩建旻先生独立董事职务。
(二)为保证董事会平稳运作,公司应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 增补工作。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先生拥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会 计学博士学位,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和必要的工作经验, 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二)王建新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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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且已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核查,未发现王建新先生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的情形;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王建新先生的提名已征得本人同意,提名程序、表决方式 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 度》的独立意见
(一)该项制度的修订符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现实需求;有助于推 动公司绩效管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引导高级管理人员高效、勤勉 地执行公司战略,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同意公司本次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管理制度》的修订。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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