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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Feb 22, 2017
53812_rns_2017-02-22_90419962-357b-4aa7-925a-a092e1941bc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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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按照不低于 5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将所持有的全部 2000 万股上海长江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至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监事 长田丹先生在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转让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合法合规运营,交 易价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为基础确定,遵循公允定价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关联交易。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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