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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Dec 1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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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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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

关联交易预计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 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会计估计变更及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 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 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的定 价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同意公司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制度修订的议案》,认 为:

(一)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 财务规则》、《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和要求;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防御业务风险的能力, 使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高培勇先生、何德旭先生和龙翼飞先生向董事会提 出了辞职申请。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名王瑛女士生、袁小彬 先生和温小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提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瑛女士、袁小彬先生和温小杰先生深入 了解行业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深厚专业知识储备和良好的职业 道德水准,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

(二)上述提名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中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规定,且均已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核查,未发现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 发现其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 名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没有 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名:

高培勇 汤谷良 何德旭 龙翼飞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