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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Dec 23, 2013

53812_rns_2013-12-23_ec8b9f3c-9236-4e9d-b736-a67ba6d9609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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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系列议案,现发 表意见如下:

一、同意聘任叶烨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徐锦文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胡刚先生、徐锦文先生、董腊发先生、胡曹 元先生、田洪先生、陈水元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同意聘任陈水元先 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董腊发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

二、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水平与能 力,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发现其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均已获得监管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三、本次聘任的提名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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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名: 高培勇 汤谷良 何德旭 龙翼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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