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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ang Securit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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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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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江证券
保荐代表人姓名:郁韡君 联系电话:021-38676493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枫 联系电话:021-38674649
保荐代表人姓名:施伟 联系电话:027-85481899*208
保荐代表人姓名:乔端 联系电话:027-85481899*2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次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次2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次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次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次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次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次2
(2)培训日期 年月日、20171225
年月日20171228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合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规使用、信息披露、
董监高行为规范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湖北2016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年20168月日1 个月12 不适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长江证券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长江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满十二个月。
2.公司主要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成为证券公司股东后,自持股日起个48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本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本公司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所持股权经证监会批准发生转让的除外)。 年20159月日2 个月48 不适用
3.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成为长江证券股东后,自持股日起个48月内不转让所持长江证券股权(属于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长江证券股权,或者本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长江证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本公司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长江证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所持股权经证监 年2016月1123日 个月48 不适用
会批准发生转让的除外)。
4.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拟增持长江证券股份不少于股30,000,000 年20175月日23 个月12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由于邓毅先生工作变动原因,长江
证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施伟先
生和邓毅先生变更为施伟先生和乔
端先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43君

郁韡君

机 $\ddot{\psi}$ 刘 枫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 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sim$

施伟

乔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