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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HUA HOLDING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Mar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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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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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4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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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4 月1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 路707 号)
-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 年4 月12 日
至2024 年4 月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 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 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4)人 |
| 2.01 | 王长土先生 | √ |
| 2.02 | 王庆先生 | √ |
| 2.03 | 殷丽女士 | √ |
| 2.04 | 李增光先生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 3.01 | 吕久琴女士 | √ |
|---|---|---|
| 3.02 | 金立志先生 | √ |
| 3.03 | 黄海波先生 | √ |
| 4.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 4.01 | 吴畑畑女士 | √ |
| 4.02 | 沈洪先生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 年3 月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
2、特别决议议案:无
-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5018 | 长华集团 | 2024/4/8 |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将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 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 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 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自然人股东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1),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 续。
(二)登记方法: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登记地点 办理登记,或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4 月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
(四)现场登记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 城北路707 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远瑛
联系电话:0574-633332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315324
(二)注意事项:
-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
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3 月27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 年4 月12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1 | 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 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1 | 王长土先生 | ||||
| 2.02 | 王庆先生 | ||||
| 2.03 | 殷丽女士 | ||||
| 2.04 | 李增光先生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1 | 吕久琴女士 | ||||
| 3.02 | 金立志先生 |
| 3.03 | 黄海波先生 | |
|---|---|---|
| 4.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4.01 | 吴畑畑女士 | |
| 4.02 | 沈洪先生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5 名,董事候选人有6 名;应选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应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 4.02 | 例:赵××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6.01 | 例:李×× | |
| 6.02 | 例:陈×× |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