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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HONG MEIL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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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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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1-02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工作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 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2021 年3 月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3 亿元票据池专项授 信额度,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3 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3 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3 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同意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5000 万元票据池专项 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将使公司最近12 个月内向商业银行 申请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 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 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票据池业务实施目的
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 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 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协议合作金融机构及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3 亿元票 据池专项授信额度;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3 亿元票据池 专项授信额度;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3 亿元 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3 亿元票据 池专项授信额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5000 万元票据 池专项授信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最终实际授信额度以前述 各银行最终审批金额为准。
4.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二、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 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 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据 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 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 付货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票据池质押额度,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 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 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 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质押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安排公司新收 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质押率。且控股子公司如需用此额度,需事先征得公司同 意,因此,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3.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商业银行均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三、票据池业务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大部分客户使 用票据结算,公司货款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 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 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 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最高3 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申请最高3 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3 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3 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5000 万元票据 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 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 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 高3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3亿元 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3 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3亿元票 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5000万元票据池 专项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前述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票据累计 即期余额不超过所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前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将使公司最近12个月内向商业银行申请票据 池专项授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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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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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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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