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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HONG MEILING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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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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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索引 页码 专项说明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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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 联系电话 : +86(010)6554 2288 街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1CDAA70099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3月29日出具了XYZH/2021CDAA7008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长虹美菱公司编 制了后附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
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是长虹美菱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长虹美菱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长虹美菱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 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长虹美菱公司为2020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夕甫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孝东
中国 北京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20 年12 月31 日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备注 |
| 营业收入 | 1,538,805.02 | 1,655,325.29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13,518.65 | 11,610.96 |
|
| 其中: | |||
| 房屋租赁收入 | 3,932.16 | 2,812.99 |
主要经营业务不包含房屋出租项。 |
| 废品废物收入 | 3,199.06 | 3,403.46 |
主要经营业务不包含废品废物出售。 |
| 其他 | 6,387.43 | 5,394.51 |
主要经营业务不包含的劳务服务、仓储服务、维修服 务等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3,518.65 | 11,610.96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525,286.37 | 1,643,714.33 |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庞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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