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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chun Up Optotech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5
Jul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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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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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接到 公司总经理李俊义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盛守青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王小东先生、副总经理张艳辉女士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目的
公司总经理李俊义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盛守青先生、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王小东先生、副总经理张艳辉女士,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并 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前述增持人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能够与公 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计划 自2015年7月13日起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使用自筹资金增持本公司股份,其中,总经理李 俊义先生自筹资金不低于20万元增持本公司股份、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盛守 青先生自筹资金不低于20万元增持本公司股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小东先 生自筹资金不低于20万元增持本公司股份、副总经理张艳辉女士自筹资金不低于 10万元增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
二、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予 以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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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
定。
-
2、本次增持计划人承诺: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
-
司股份。
- 3、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关注前述人 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 公司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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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