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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chun Up Opto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Dec 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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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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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 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 关于对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2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均签 订了关联交易协议,该等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 到了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变更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 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产品定制协 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 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的《产品定制协议》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违背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该《产品定制协议》相关的日常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 不损害他方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签订上述《产品定制协议》。
公司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关于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不断扩大销售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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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李新军
杜 婕
姜会林
2012 年12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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