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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chun Up Optotech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6
May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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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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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5 月12 日(星期四) 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5 月11 日至2016 年5 月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5 月12 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15:00 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5 月11 日15:00 至2016 年5 月12 日15:00 期间任 意时间。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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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登记日:2016 年5 月5 日。截止到2016 年5 月5 日15:00 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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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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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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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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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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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议《关于拟订公司2016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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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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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议《关于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产品定 制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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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审议《关于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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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议《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议案7、8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2016 年4 月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公 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
2、登记时间:2016 年5 月6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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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营口路588 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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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 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 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 年5 月6 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 号
-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周健
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0431-86176788
-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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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5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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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提案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拟订公司2016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 议<产品定制协议>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9. |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划“○”, 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议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4)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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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 股东地址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持股量 | 股东代码 |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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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338
-
2、投票简称:奥普投票
-
3、投票时间:2016 年5 月12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奥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 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 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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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 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 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 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 人,3.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 元代表第 一位候选人,4.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 议案1 | 《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 |
| 议案2 | 《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
| 议案3 | 《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
| 议案4 |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
| 议案5 | 《关于拟订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5.00 |
| 议案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
| 议案7 | 《关于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 性协议<产品定制协议>的议案》 |
7.00 |
| 议案8 |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
| 议案9 |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9.00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 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 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 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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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5 月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5 月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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