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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CHUN HIGH-TECH INDUSTR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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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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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8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对外投资合作设立的投资基金名称:东证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 签署合伙协议和开展实质业务。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 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投资基金在运营 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 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投资基金具体实施情 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产业投资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春高新”)于 2021 年 11 月12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7,500 万元人民币,与东 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通”)、长春新区产业基金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区产业基金”)、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发集团”)共同出资成立东证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以 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本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3 亿元,该基金将投资于医药医疗大健康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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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对于本基金所投资项目,有限合伙人长春高新有产业化优先权。该基金由东 证融通作为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投资管理及日常运营相关工作。

因本次共同投资主体中的新发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 签署合伙协议。投资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 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 (一)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

人)

  • 1、企业名称: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56579440XR

  • 4、法定代表人:刘永

  • 5、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 6、成立时间:2010 年11 月26 日

  • 7、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 号楼7 层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 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 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04577,其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长春新区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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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企业名称:长春新区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4XQFW0G

  • 4、法定代表人:张潇

  • 5、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 6、成立时间:2017 年11 月28 日

  • 7、注册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2102 室

  • 8、经营范围:产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财务信

  • 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对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长春新区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为长春新区财政局出资的国有独资企 业。

(三)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 1、企业名称: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7MA170F743G

  • 4、法定代表人:金辉

  • 5、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 6、成立时间:2018 年12 月6 日

7、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 里31 号楼2 层

8、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土地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 营;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实业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 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建筑材料 生产、加工、销售;水利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道路普通货 物运输;酒店管理;提供住宿服务;投资咨询;房屋拆迁服务(不含爆破);商 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国际贸易代理;软件技术服务;人力资源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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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长 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

  • (四)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 1、企业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243899305A

  • 4、法定代表人:马骥

  • 5、注册资本:40472.029 万元人民币

  • 6、成立时间:1993 年6 月10 日

  • 7、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区海容酒店及海茵广场写字楼B 座2708 室

8、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 新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高新成果转让及中介服务;商业供 销业(国家有专项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餐饮、娱乐、旅馆(办时需许可); 培训;集中供热;产业投资(医药产业)(以上各项仅限分公司、子公司持证经 营)。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企业营销策划、广告策划、社会经济信 息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销售代理(仅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企业管理 咨询(以上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得批准 之前不得经营)*

三、共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 1、基金名称:东证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

  • 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 3、基金规模:人民币 3 亿元

  • 4、基金管理人: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 7、出资额:本基金总出资额为3 亿元人民币。本基金首期出资额为本基金出

  • 资总额的30%(即首期出资额为9,000 万元人民币),后期出资则由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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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及本合伙企业相关费用需求向各合伙人一次或多次发送缴款通 知,各合伙人按照缴款通知的要求实缴出资到位。全部资金原则上需在本基金管 理人发布成立公告之日起2 年内缴付。

合伙人的出资额和出资要求:

认缴
出资额
(万元)
认缴
比例
(%)
首期认缴
出资额(万
元)
出资
方式
合伙人名称 类型
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货币 6,000 20 1,800
长春新区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货币 7,500 25 2,25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7,500 25 2,250
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9,000 30 2,700
合计 30,000 100 9,000

8、存续期限:暂定为7 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算,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延长后的总存续期限不得超过9 年。

9、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10、管理费用:

基金投资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基金回收期内,年管理 费为基金未回收总额(基金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的1%;基金投资延长期或回 收延长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未回收总额的0.5%。

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每年届满之日起10 日内将下一 期间管理费,划入基金管理人银行账户,每次支付数额按天计算。

首笔管理费支付时间为首期资金全部实缴到位且完成基金备案之日起10 日 内。首期资金投资完成后,每次新增实缴资金所产生的当期管理费支付时间为实 缴资金到位之日起10 日内。

11、收益分配机制:

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并设置奖励条款:第一为 收益(以单利计算,每期资金全部到位作为该期资金的计算起始时间)达到业绩 报酬计提基准之上部分(即超额收益)的20%归于普通合伙人,剩余80%由全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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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人分配;第二为在满足相关奖励条件下,新区产业基金将应得收益的一部分奖 励给普通合伙人。

12、投资方向:

主要投资于医药医疗大健康领域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优质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疫苗研发、创新药研发、仿制药研发、中药研发与生产、抗体及血液制品的研发 与生产、细胞治疗研发、基因治疗研发、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医疗服务提供、 药物研发或生产服务(CRO、CMO 等)等具体细分行业中具有较强技术、产品研发 能力和优势资源条件的企业。对于本基金所投资项目,有限合伙人长春高新有产 业化优先权。

13、投资决策机制及投资决策委员会:

潜在投资项目经投资经理初步审查后报基金管理人立项,经基金管理人批准 立项的项目,将在进行详细的法律、财务、行业等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备选项目 进行可行性分析,由投资经理完成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议书并提交给基金投资决策 委员会进行审定并做出是否投资的最终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 名委员和1 名观察席组成。其成员由合伙人会议推荐, 基金管理人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含2 名基金管理人推荐、2 名长春高新 推荐、1 名新发集团推荐;观察席为新区产业基金推荐。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 一名,由基金管理人委派。本基金对外投资额达到基金实缴出资额一定比例时, 新区产业基金推荐观察席位享有针对返投要求的一票否决权。

14、基金退出机制:投资企业上市后基金通过二级市场退出、上市公司并购、 股权转让、回购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15、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拟采用权益法核算。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通过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可分担公司项目投资风险,支持公司投资区外研发 企业,有利于以更灵活的方式实现项目前期孵化,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布局。

(二)存在的风险

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 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受宏观经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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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甚至可能存 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 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 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 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待合伙协议签署完成,投资基金完成 备案登记后,公司将及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 —交易和关联交易》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审议日,公司与关联人新发集团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0 元。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11 月1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5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基金合伙企业,在保证 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借鉴合作方的专业投资并购经验,拓展投资渠道,进一 步探索外延式发展,以更灵活的方式实现项目前期孵化。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发 挥各方的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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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八、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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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1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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