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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MPION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Jun 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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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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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57 虹冠電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3/06/26 發言時間 15:36:06
發言人 劉大光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5679979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3/06/2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劉大光
董事 鄧海屏
董事 萬鴻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東陽
董事 高仁和
董事 彭明秀
董事 羅有綱
獨立董事 胡耀文
獨立董事 尹強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該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依公司法
第209條規定,同意解除該董事及其擔任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決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劉大光董事、鄧海屏董事、彭明秀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劉大光董事:深圳冠順微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鄧海屏董事:深圳冠順微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彭明秀董事:深圳冠順微電子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浩銘財富廣場。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產品技術開發及相關產品進出口
與批發經營活動。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