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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NQUI — AGM Information 2018
Jul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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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 時 間:中華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上午九時。
- 地 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329號地下一樓。
- 開會如儀。
- 主席致詞。
- 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六年度決算表冊,敬請 承認。
(二)、擬具本公司一○六年度盈餘分配表,敬請 承認。
- 選舉事項:
選舉本公司第十九屆董事、監察人。
- 討論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敬請 公決。
(二)、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辦法」案,敬請 公決。
(三)、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敬請 公決。
(四)、本公司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敬請 公決。
(五)、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敬請 公決。
- 臨時動議。
- 散 會。
承認事項
第 一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一○六年度決算表冊,敬請 承認。
說 明: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等表冊如後附件一(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8-25頁),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監察人審查相符各在案,提請 承認。
決 議:
第 二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擬具本公司一○六年度盈餘分配表,敬請 承認。
說 明:ㄧ、茲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擬具盈餘分配表如後附件。
二、擬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60,700,816元,每股配發0.4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三、擬分配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12,452,860元,每股配發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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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分配表
民國106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 期初餘額 | 349,968,835 |
| 加:本期淨利 | 29,556,965 |
| 加: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332,602 |
| 可供分配盈餘 | 379,858,402 |
|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2,955,697) |
| 減: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82,425,659) |
| 減:股東紅利(股票股利1.4元/股) | (212,452,860) |
| 減:股東紅利(現金股利0.4元/股) | (60,700,816)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21,323,370 |
註:截至107年4月25日股份為151,752,042股。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決 議:
選舉事項
案 由: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任期即將屆滿,敬請 改選案。
說 明:一、本公司現任董事、監察人係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八日選出,任期將於一○七年六月十七日屆滿,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應於本年度股東常會改選。
二、依本公司章程第十五條規定應選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至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止。原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至本次股東常會完成為止。
三、董事(含獨立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107 年4 月26 日董事會審查通過,侯選名單如後附件二。(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26-27頁)
選舉結果:
討論事項
第 一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 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敬請 公決。
說 明、為因應業務需要,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部分條文,檢附修正對照表如後附件三。(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28頁)
決 議:
第 二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辦法」, 敬請 公決。
說 明:為因應業務需要,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辦法」部分條文,檢附修正對照表如後附件四。(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29-30頁)
決 議:
第 三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敬請 公決。
說 明: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檢附修正對照表如後附件五。(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31頁)
決 議:
第 四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敬請 公決。
說 明、本公司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ㄧ、依據ㄧO六年度盈餘分配表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12,452,86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1,245,28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發行新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4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204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二、股利分派如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三、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發行新股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決 議:
第 五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敬請 公決。
說 明:一、依公司法第209 條第1 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本公司董事有參與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之經營行為,為考量業務上之需要,借助董事之專才與相關經驗,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新選任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三、第19屆董事候選人兼任情形:
| 本公司 職 稱 | 姓 名 | 擔 任 他 公 司 職 務 |
| 董 事 | 元創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勇毅 | 元創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合家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全毅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董 事 | 全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隆廣 | 全達建設開發(股)公司董事長/全坤代表人 全球興業(股)公司董事長 全展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董 事 | 全球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江清峰 | 家圓營造(股)公司董事/全坤代表人 |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