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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N Nuclea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Dec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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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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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9 年12 月27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 审计及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上,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要求的会计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 审计及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相关资料。董 事会工作部协助审计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 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供 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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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 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 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 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 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 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审计部相关人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 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 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 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 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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