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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N Nuclea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5
Apr 2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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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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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国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议案
**2005-04-20 06:55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05-007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议案
2005年4月19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具体内容如
下:
1、第三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不含召开会议
的当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公司股东。公告应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司通
知一经公告,视为公司股东已经收到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召开方式及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该条内容修改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以公告方
式通知各股东。具有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时,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
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四)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费用等其他事项;
(五)授权委托书;
(六)股东大会实施网络投票的,应该明确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和采用互联网投
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新增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
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的比例。
3、新增第四十四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应当提交年度报告书,对其履行
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4、新增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
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
披露信息。
5、新增第五十一条 下列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
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
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
或超过20%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所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6、在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未修改的部分条款,在新规则中依次变更为相关条
款。经过修改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由原来的69条增至7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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