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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N Nuclea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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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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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2-060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241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7,686,421 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0.46 元,共募集人民币 2,799,999,963.66 元,扣除承销费用 40,500,000.00 元,以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4,363,290.60 元(律师费、验资费、证券登记费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755,135,673.0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 [2016]1210 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项目按公司报告书 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的调度和安排,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 2022 年度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均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执行。
-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与监管情况
-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专项报告 第 1 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2017 年 1 月 11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具 体情况参见《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7)。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向募投项 目实施公司增资的方式拨付募集资金,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分别与中德证券以及相应存管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而言: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中广核高 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核材”)、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解放支行、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7);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高新核材、中德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仓分行,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太仓)三角洲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广核拓普(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太仓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8)。
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公司将金海产业园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究开 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 2.4 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 建设项目”、“年产 6.6 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3 万吨 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 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 年 8 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温州龙湾支行、独立财务顾问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6。
由于公司执行吸收合并方案,即以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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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角洲”)为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太仓新材料、中 广核三角洲(苏州)高聚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三角洲”)及中广核三角洲 集团(苏州)特威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特威”),并将江苏三角洲经营 地址变更至太仓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以实现三家企业入园、集中生产。吸收合并 完成后,江苏三角洲继续存续,太仓新材料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太仓 新材料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江苏三角洲依法继承,相应的募 投项目“13.485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太仓新材料变更为江苏三 角洲分公司。2020 年 8 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新材 料分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太仓分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0-076。太仓新材料已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注销了其在中国农业银行 太仓沙溪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0534701040017962。
2022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已 完成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 2.42 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 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3.2886 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 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1.6133 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 “5.864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239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 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余额 17,649.2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 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相 应的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该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并终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其中 4 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中广核三角 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 2022 年 6 月 16 日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 太仓沙溪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10534701040023424。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 司 2022 年 6 月 16 日注销了在招商银行温州解放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577900019710405。上市公司 2022 年 6 月 21 日注销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4000023029201674527,6 月 29 日注销了在国 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44301560043833050000。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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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协议》协议执行。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 411900021510202 | 29,983.70 |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79170155200017002 | 147,817,096.63 |
| 3 | 中国银行太仓沙溪支行 | 478070594733 | 144,023.87 |
| 4 | 中国银行太仓沙溪支行 | 475470598271 | 17,506.84 |
| 5 | 中国农业银行太仓沙溪支行 | 10534701040017996 | 25,150,333.59 |
| 6 | 平安银行深圳卓越成支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15022712988835 | 86,784.52 |
| 7 | 中国银行温州龙湾支行 | 405246968515 | - |
| 合计 | — | 173,245,729.15 |
公司上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共 843.66 万元,截至期 末的投资明细情况如下,均为保本性产品: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申购金额(元) | 申购日 | 产品期限 |
|---|---|---|---|---|
| 浦发银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528期 | 200,000,000.00 | 2022/5/5 | 三个月 |
| 合计 | 200,000,000.00 | - |
三、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于行政区划 “ ” “ 调整,将金海产业园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 年 产 2.4 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6.6 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3 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 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 “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不变。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高新核材产业园相关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中广核高新核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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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核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高 新核材集团(太仓)三角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新材料”,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13.485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所在的产业园区规划作 为华东区域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太仓产业园”)。根据江苏省政策规定,生产经 营性化工企业不得以多个法人并存租赁厂房形式进入园区,经 2020 年 4 月 3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执行吸收合并方案,即以全资 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角洲”)为主体,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太仓新材料、中广核三角洲(苏州)高聚物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州三角洲”)及中广核三角洲集团(苏州)特威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特威”),并将江苏三角洲经营地址变更至太仓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以实现 三家企业入园、集中生产。
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三角洲继续存续,太仓新材料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 以注销,太仓新材料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江苏三角洲依法继 承,相应的募投项目“13.485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太仓新材料变 更为江苏三角洲分公司。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项目用途、预期效益等 其他计划不变,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优化公司资源 配置,提升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 年 5 月 17 日召 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产能降低至 28.42 万 吨,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调减至 15.21 亿元,并将调减的 86,799.32 万元募集资金 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日结转的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9-018)。各募投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1)“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1,032.00 万元,变 更后投资额 4,472.71 万元。
(2)“年产 2.4 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6,128.00 万元,变更后投资额 11,001.22 万元,产能由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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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2.4 万吨调整为 2.42 万吨。
(3)“年产 6.6 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额 36,860.00 万元,变更后投资额 18,419.67 万元,产能由年产高性能改性尼龙 (PA)6.6 万吨调整为 3.2886 万吨。
(4)“年产 3 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额 16,414.00 万元,变更后投资额 7,848.76 万元,产能由年产高性能改性聚 碳酸脂(PC)3 万吨调整为 1.6133 万吨。
(5)“13.485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3,076.70 万元, 变更后投资额 34,165.17 万元,产能由年产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13.485 万吨调整 为 5.864 万吨。
(6)“18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68,248.40 万元, 变更后投资额 39,052.25 万元,产能由年产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18 万吨调整为 5.239 万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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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275,513.57 | 275,513.57 | 275,513.57 | 551.15 | 551.15 | 551.15 | 551.15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0 | 139,125.91(不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86,799.3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31.5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是否已变 | 项目达到预定 | 是否达 | 项目可行性是 | |||||||
| 募集资金承诺 | 调整后投资总 | 本年度投入金 | 截至期末累计投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本年度实现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更项目(含 | 可使用状态日 | 到预计 | 否发生重大变 | ||||||
| 投资总额 | 额(1) | 额 | 入金额(2) | (3)=(2)/(1) | 的效益 | |||||
| 部分变更) | 期 | 效益 |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是 | 11,032.00 | 4,472.71 |
3,877.39 | 86.69% |
2019/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1、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 ||||||||||
| 2、年产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 | 是 | 16,128.00 | 11,001.22 |
15.67 |
9,084.03 |
82.57% |
2018/12/31 |
317.39 |
不适用 | 是 |
| 料(LFT)生产建设项目 | ||||||||||
| 3、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 | 是 | 36,860.00 | 18,419.67 |
37.86 |
15,951.35 |
86.60% |
2018/12/31 |
415.01 |
不适用 | 是 |
| 设项目 | ||||||||||
| 4、年产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 | 是 | 16,414.00 | 7,848.76 |
11.11 |
6,713.71 |
85.54% |
2018/12/31 |
182.11 |
不适用 | 是 |
| 建设项目 | ||||||||||
| 是 | 53,076.70 | 34,165.17 |
31,326.45 | 91.69% |
2019/12/31 |
-214.17 |
不适用 | 是 | ||
| 5、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
| 否 | 37,142.60 | 37,142.60 |
26.09 |
3,030.40 |
8.16% |
暂停阶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6、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
| 是 | 68,248.40 | 39,052.25 |
460.41 |
33,022.57 |
84.56% |
2020/6/30 |
720.10 |
不适用 | 是 | |
| 7、18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
| 否 | 36,611.87 | 36,611.87 |
- |
36,120.00 |
98.6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8、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75,513.57 | 188,714.25 |
551.15 |
139,125.91 |
1,420.44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合计 | - | 275,513.57 | 188,714.25 |
551.15 |
139,125.91 |
- |
- |
1,420.44 |
- |
- |
附表 第 1 页
| 1、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产业园10万吨新材料新 建项目投资方案调整的议案》。中山产业园“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是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之一,2017年12月该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并随后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下半年因公司与施工方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中天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导致项目停工,后双方诉至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0月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1年12月6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协议约定解除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2022年6月30日已完成场地移交。中山产业园项目承接着公司核技术材料应用板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 同时也可以解决新材料板块华南区域长期租赁场地、发展空间受限等发展瓶颈问题,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拟重启该项目投资建设。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上半年,募投项目受到了疫情影响及上游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能否达到预期收益将以全年口径进行比较。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 ||
| 具体项目) | ||
| 2019年前,高新材料业务受上游石化产品价格普遍上涨和国内环保加强监管影响,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同时下游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价格并未随之 上涨,造成整个行业利润率明显下滑。有鉴于此,为控制在高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风险,公司对募投项目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具体情况参见《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适用,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适用。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13,78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78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适用。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19年4月4日,公司已将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适用。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4,4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 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 适用。1、为控制在高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风险,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将调减的86,79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13,734.68 万元,共计100,534.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2 年4 月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完成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2886 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239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余额17,649.2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2022 年6 月30 日,已完成注销专户4 个,账户结余资金当期共计17,656.1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34,40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期末,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
附表 第 2 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 | 截至期末实际 | 截至期末投资 | 项目达到预定 | 变更后的项目可 | ||||
| 本年度实际投入 | 本年度实现 | 是否达到 | |||||||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度(% ) | 可使用状态日 | 行性是否发生重 | ||||
| 金额 | 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
| 总额(1) | (2) | (3)=(2)/(1) | 期 | 大变化 | |||||
| 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 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 4,472.71 | 3,877.39 | 86.69% |
2019/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年产2.42 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 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 |
年产2.4 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 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 |
11,001.22 | 15.67 |
9,084.03 |
82.57% |
2018/12/31 |
317.39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 生产建设项目 |
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 产建设项目 |
18,419.67 | 37.86 |
15,951.35 |
86.60% |
2018/12/31 |
415.01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1.6133 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 (PC)生产建设项目 |
年产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 生产建设项目 |
7,848.76 | 11.11 |
6,713.71 |
85.54% |
2018/12/31 |
182.11 |
不适用 |
否 |
| 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34,165.17 | 31,326.45 | 91.69% |
2019/12/31 |
-214.17 |
不适用 |
否 | |
| 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18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 39,052.25 | 460.41 |
33,022.57 |
84.56% |
2020/6/30 |
720.1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14,959.78 | 525.05 |
99,975.50 |
- | 1,420.4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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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之“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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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 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产业园10 万吨新材料新建项目投资方案调整的议案》。中山产业园“10万吨高 聚物材料新建项目”是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 项目之一,2017年12月该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并随后正式开工建设, 2018年下半年因公司与施工方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中天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导致项目停工,后双方诉至广 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0月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 出一审判决,2021年12月6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解除双方签 订的《施工合同》,2022年6月30日已完成场地移交。中山产业园项 目承接着公司核技术材料应用板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同时也 可以解决新材料板块华南区域长期租赁场地、发展空间受限等发展瓶颈 问题,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拟重启该项目投资建设。本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
附表 第 3 页
| 2、上半年,募投项目受到了疫情影响及上游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 的影响,能否达到预期收益将以全年口径进行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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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附表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