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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N Nuclea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May 1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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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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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19-030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于 2019 年 5 月 1 日挂牌,需 要通过竞买程序取得,本次交易存在竞买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龙湾中心区 C-10 地块(以下称“该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俊尔”)拟参加竞买该地块国 有土地使用权,作为中广核俊尔高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用地。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广核俊尔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中广核俊尔在获 得收储有条件奖励 3,282 万元的条件下,以不超过 6,650 万元工程建设投资,在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一)温州市龙湾中心区 C-10 地块基本情况
| 温州市龙湾中 心区C-10地块 |
7,514.21平 方米 |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 区(永中街道上京村) |
||||
|---|---|---|---|---|---|---|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宗地坐落: | ||||
| 40年 | 1.5 | ≤40% | ||||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 ≥30% | ≤40 | 商务金融用地 | ||||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
| 规划使用性 | 商务用地B2 | / | 552万元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质: | ||||||
| 2,760万元 | 2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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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 2019 年 5 月 1 挂牌截止时间: 2019 年 5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间: 日 9 时 00 分
(二)参与竞买方承诺全面接受《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
知》、《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 C-10 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记载的所有条款并 受其约束。
具体内容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wzzbtb.com/wzcms/)。 三、本次土地竞买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2017 年 12 月 28 日,中广核俊尔与温州市龙湾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 了《温州市龙湾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与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因城市规 划需要,龙湾土储中心对中广核俊尔位于温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高一 路 60 号的工业土地及厂房进行征收,其中土地面积 17,765.18 ㎡、房屋建筑物面 积 23,518.60 ㎡。因高一路 60 号厂房被地方政府拆迁征用,地方政府鼓励中广核 俊尔入驻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发展。经过实地考察,中广核俊尔拟在温州市龙 湾城市中心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承接高一路老厂人员办公需求,同时拟依 托中广核俊尔技术研发,力争建成国家级高新材料研发中心。
(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龙湾区政府同意变更 2017 年 12 月 28 日签订的 《温州市龙湾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与补偿协议书》中相关条款。主要变更 内容包括:中广核俊尔选择货币补偿,同时在协议约定的房屋搬迁腾空时间内将 除办公楼以外的场所(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宿舍、食堂)搬迁腾空完毕经验收 合格,且中广核俊尔在履行股东审批手续后完成龙湾城市中心区相关土地摘牌手 续并获得土地,且中广核俊尔在履行股东审批手续后且在 2019 年 9 月 28 日之前 完成但不限于不动产租用及总部落地商务谈判、与龙湾区相关部门正式签订企业 总部落地协议等相关手续的,龙湾区土地储备中心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包含生 产设备设施补偿、一次性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以及按被征收工业用房价 值及生产设备设施补偿总额的 20%奖励补助,共计人民币 32,820,333 元。具体变 更内容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 5 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温州市龙湾城市中 心区 C-10 地项目建设管理合同》,承诺该项目自交地之日起 7 年内上缴税收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包括股权转让、受让土地使用权产生的相关税费),且 自地块项目实际运营之日起每年上缴税收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 万元。该款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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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且必须在交地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工建设,并 在交地之日起 36 个月内竣工,不得分期建设。中广核俊尔 2016-2018 每年缴纳 税收均远高于 1,200 万元,未来将继续保持良好的生产经营状态,满足税收要求。
(四)项目建设资金拟由中广核俊尔自筹解决。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
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公开竞买,存在竞买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后 续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进展 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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