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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N Nuclea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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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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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5-003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 年3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控股”)向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借款提供不 超过10,000 万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发放贷款之日起两年。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属 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关联董事张兰水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将待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后,正式与中国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大新控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2 年,注册地址在新加坡,注册资 本为7,50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朱明义,主要经营船舶运输、货运代理、船舶修理等。 公司持有大新控股80%股权;麦士威控股有限公司(大新控股管理团队公司)持有大新 控股20%股权。
大新控股主要经营国际干散货远洋运输业务,目前拥有14 艘57,000 吨散货轮和一 艘49,000 吨散货轮,总运力为84.7 万载重吨。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大新控股资产总额为286,048.39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为165,658.07 万元人民币,(其中:借款总额为141,620.3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52,943.49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1,287.36 万元,净资产为120,390.32 万元人民 币(其中未分配利润43,194.89 万元)。
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1,631.41 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5,751.87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76.49 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均为经审计数据)。
截至2014 年9 月30 日,大新控股资产总额为280,283.35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为155,427.26 万元人民币,(其中:借款总额为108,451.5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59,406.82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111.98 万元,净资产为124,856.08 万元人民币 (其中未分配利润45,089.54 万元)。
2014 年1-9 月实现营业收入34,876.17 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363.27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25.60 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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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待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正式与中国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根 1
据贷款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函,贷款期限为2 年,融资额度为1,500 万美元,贷款利率 暂定1 个月美元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200BP。
四、董事会意见
受国际货运市场需求低迷,运力过剩双重因素影响,反映行业景气状况的波罗的海 干散货综合运价指数(BDI)持续在低位徘徊,大新控股的经营遇到了困难。
为保证大新控股2015 及2016 年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大新控股 1,500 万美元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10,000 万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中国银行新加 坡分行发放贷款之日起两年。大新控股少数股东—麦士威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大 新控股20%股权质押,以本次借款额20%为限,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对大新控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该公司内控制度 健全,把握风险能力强,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贷款,公司在本次担保期 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大新控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麦士威控股有限公司将其 持有的大新控股20%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因此,董事会 认为公司对大新控股的担保是公平对等的。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担保进行事前书面认可,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 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大新控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 持有该公司80%股权,麦士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麦士威以其所持有的大新 控股20%股权质押,以本次借款额20%为限,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对大 新控股的担保是公平对等的,不存在利益转移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兰水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没有发现有侵犯中小股东利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为23,803.00 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 年末净资产的14.84%, 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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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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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新控股2013 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和2014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3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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