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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N Nuclea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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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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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注入资产— 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1147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2
摘要 3
正文 5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5
二、评估目的 7
三、评估对象与范围 13
四、价值类型与定义 17
五、评估基准日 17
六、评估依据 18
七、评估方法 23
八、资产基础法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25
九、收益法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38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39
十一、评估假设 42
十二、评估结论 45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45
十四、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49
十五、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49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5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52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 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但本报告不能作为权属证明文件。

五、本报告评估结论系本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进行 分析、估算并发表的专业估值意见;但本报告的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 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 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 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注入资产—

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1147

摘要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和中 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 及的注入资产——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 价值进行了评估,作为该经济行为的价值参考。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 的主要内容摘要说明如下。

一、评估目的:评估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非 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对象为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后的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母公司口径的企业资产总额账面值 60,556.42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15,943.58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44,612.84 万元。合并口径的企业资产总额账面值 63,203.16 万元,负债 总额账面值为 17,376.46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45,826.69 万元。

三、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 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四、评估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五、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 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六、评估结论:经评估,在本报告假设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委估的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 估值为 161,106.61 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亿壹仟壹佰 零陆万陆仟壹佰元整。

七、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根据有关规定,本报告有效使用期为 一年,即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期间使用有效。

八、特别事项说明: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报告正文中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 影响,并在使用本报告时给予充分考虑。

本评估结论仅为报告所约定的评估目的服务。因报告使用者使用 不当造成的后果,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负责。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并且在资产评估报告书界定 的假设前提条件下成立,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 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注入资产—

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1147

正文

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和中 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 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 对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注入资产——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 行了评估。本公司的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 和相关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评估对象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 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项目的委托方为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和中国大连国际合 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委托方之一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简称:中广核核技术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15层1501-01

法定代表人:张剑锋

注册资本:38,49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1年6月23日

经营期限:2011年6月23日至2061年6月22日止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贸易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仪器仪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是中国广核集团有 限公司的二级成员单位,公司主营业务划分为四大板块:辐射加工、 高新材料、核仪器仪表、同位素与核医学。

(二)委托方之二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国 际)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 号

法定代表人:朱明义

注册资本:308,918,400元

成立时间: 1993年4月17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承担国家经援项目、国际劳务技术合作、 房屋开发及出租,近海及远洋运输及海运技术服务,航货运代理,建 筑设计、国内外投资、仓储、进出口业务、代理各国(地区)进出口 业务,普通培训(以上范围限有许可证的下属企业经营),因私出入 境中介服务(许可范围内),轿车经营,农副产品收购,法律、法规

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停车场经营, 预包装食品、酒类、乳制品销售;农畜产品销售。

(三)被评估单位简介

1. 基本概况

单位名称: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中广核俊尔")

工商注册号:330305000014972

注册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一路60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锋

注册资本:玖仟零捌拾壹万伍仟壹佰贰拾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14日

营业期限:1995年11月1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 险化学品)、鞋材、皮革制品、电缆;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 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1. 公司历史沿革

2.1 公司成立

浙江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前身为温州市俊尔电缆料有限公司,成 立于 199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 是由自然人陈晓敏和张国林共同出资组建。陈晓敏出资人民币 250 万 元,占注册资本 50%,张国林出资 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0%。

2.2 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0 年 12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

增资 50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由陈晓敏出资 43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3%;张国林出资 4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2%; 黄志杰出资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上述注册资本已经温州浙南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验资报告文号为温浙南会(2000)784 号。

2.3 公司第二增资

2002 年 1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 增资 100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由陈晓敏出资 86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3%;张国林出资 84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2%; 黄志杰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上述注册资本已经温州浙南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验资报告文号为温浙南会(2002)535 号。

2.4 公司股权转让

2002 年 3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股东 张国林将其持有的 840 万元全部转让给股东陈晓敏,转让后注册资本 仍为 2000 万元。转让后陈晓敏出资 1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85%; 黄志杰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上述注册资本已经温州浙南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验资报告文号为温浙南会(2002)757 号。

2.5 公司第三次增资

2004 年 5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 增资 100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由陈晓敏出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85%;黄志杰出资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5%。上述注册资本已经温州浙南会计师事务所审验,验资报告文号为 温浙南会(2004)695 号。

2.6 公司第四次增资

2011 年 5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 增资 168.75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168.75 万元,由陈晓敏出 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80.47%;黄志杰出资 450 万元,占注册 资本 14.20%;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 168.75 万元,占注册 资本 5.33%。上述注册资本已经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验,验资报告文号为东瓯变验会(2011)018 号。

2.7 公司第五次增资

2011 年 11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 增资 581.25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750 万元,由陈晓敏出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8%;黄志杰出资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2%;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 168.75 万元,占注册资本 4.50%;上海云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3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 8%;李艾玲出资 187.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包秀杰出 资 93.75 万元,占注册资本 2.5%。上述注册资本已经温州东瓯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验资报告文号为东瓯变验会(2011)045 号。

2.8 公司第六次增资

2012 年 1 月,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资 197.36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947.36 万元,由陈晓敏出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4.60%;黄志杰出资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1.40%;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 168.75 万元,占注册资本 4.28%;上海云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3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 7.60%;苏州科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197.36 万 元,占注册资本 5.00%;李艾玲出资 187.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75%; 包秀杰出资 93.75 万元,占注册资本 2.38%。上述注册资本已经温州 浙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验资报告文号为温浙南会开验 变字(2012)001 号。

2.9 公司股改

根据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通过发起设立方式,由有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取得了浙 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浙工商)名称变核内[2011]第 066177 号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俊尔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00 万元,由原公司的全体出资人即为本公司的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 的原公司 2012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出资,此次变更出资经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验证,验资报告文号为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 60818811 -B01 号。

3.0 股权转让、增资

2015 年 5 月 13 日,浙江俊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广核高新核 材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中广核俊尔将其 40.667%的股份转让给中广 核高新核材,随后,中广核高新核材追加投入 1.4 亿元,将公司实收资 本增加到 9081.512 万元,中广核高新核材拥有俊尔公司 51%股份。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股东名称及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 46,315,710.00 51.00%
2 陈晓敏 30,860,340.00 33.98%
3 黄志杰 5,072,930.00 5.59%
4 上海云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81,960.00 3.72%
5 苏州科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24,970.00 2.45%
6 温州科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902,350.00 2.09%
7 包秀杰 1,056,860.00 1.16%
合计 90,815,120.00 100.00%
  1. 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

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属生产制造型企业,是专业从事改性 塑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浙江省高新 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尼龙类产品,改性聚碳酸酯类产品、 改性聚烯烃类产品、特种工程塑料等产品系列,广泛应用于工业电器、 汽车工业、建筑材料、电子工业等多个领域。公司产品主要服务以正 泰电器、德力西、鸿雁电器为代表的工业电器行业,宝马、奔驰、一 汽大众、广汽集团为代表的汽车行业等,特别在低压电器用改性塑料 领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中广核俊尔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共 3 年 1 期的经审计后财务报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的审 计报告(报告号:"XYZH/2015CSA20047"号)。中广核俊尔(母公司) 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的主要资产和经营状况如下表:

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概况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8,699.92 36,301.67 35,057.15 29,457.97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固定资产净额 4,095.19 4,073.75 4,055.79 3,614.40
在建工程 666.72 249.65 85.54 36.62
无形资产 3,486.51 3,532.22 3,587.99 442.60
总资产 60,556.42 46,068.56 44,647.67 38,895.58
负债 15,943.58 19,558.95 23,481.89 21,805.98
净资产 44,612.84 26,509.61 21,165.79 17,089.60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35,500.63 71,741.98 68,776.23 51,177.68
营业利润 4,775.89 5,484.19 4,111.57 3,126.36
利润总额 4,976.53 6,269.81 4,833.49 3,330.53
净利润 4,403.23 5,643.82 4,376.19 2,897.36
经营净现金流 -1,271.82 4,040.00 66.26 557.95
投资净现金流 -741.08 -1,031.05 380.84 -2,969.20
筹资净现金流 5,091.18 -3,378.38 360.68 -3,960.19
净现金流合计 3,078.28 -369.43 807.79 -6,371.44

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概况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51,863.19 40,857.86 38,884.49 33,629.90
固定资产净额 4,546.28 4,554.23 4,609.24 4,167.87
在建工程 666.72 249.65 85.54 36.62
无形资产 3,486.51 3,532.22 3,587.99 442.60
总资产 63,203.16 50,146.28 48,072.01 42,676.36
负债 17,376.46 22,726.74 26,320.94 25,224.80
净资产 45,826.69 27,419.54 21,751.07 17,451.56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38,785.56 78,246.46 74,012.09 59,473.07
营业利润 5,114.75 5,771.56 4,224.69 3,677.09
利润总额 5,320.88 6,603.27 5,061.26 3,927.98
净利润 4,707.16 5,968.46 4,599.52 3,404.63
经营净现金流 -699.30 4,839.85 52.68 1,909.40
投资净现金流 -748.63 -1,039.68 228.37 -4,288.61
筹资净现金流 4,469.64 -4,142.58 431.39 -6,400.41
净现金流合计 3,021.71 -342.41 712.44 -8,779.62

(四)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以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 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 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五)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关系

被评估单位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委托方之一中广 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基准日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持有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母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 公司 51%的股权;另一委托方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被评估单位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拟注入资产单位之一。

二、评估目的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和中 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 及的注入资产——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 价值进行了评估,作为该经济行为的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与范围

(一) 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中广核俊尔的股东全部权益。

(二) 评估范围

本项目评估范围为中广核俊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于评估基准日 2015年6月30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母公 司口径的企业资产总额账面值60,556.42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15,943.58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44,612.84万元。合并口径的企业资产 总额账面值63,203.16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17,376.46万元,净资产 账面值为45,826.69万元。

按照母公司口径的资产和负债(下同),委估资产和负债的具体类 型有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资产 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和其他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 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非流动 负债包括其他非流动负债。

评估范围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项目 A
流动资产合计 1 48,699.92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3页

大连国际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注入资产——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非流动资产合计 2 11,856.49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 3 1,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4 -
固定资产 5 4,095.19
在建工程 6 666.72
无形资产 7 3,486.51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 3,449.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2,608.08
资产总计 10 60,556.42
流动负债 11 14,901.67
非流动负债 12 1,041.91
负债总计 13 15,943.58
净资产 14 44,612.84

(三)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情况

本次委估的主要资产范围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 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 支出、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为:

1.货币资金账面价值6,744.99万元,内容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 货币资金。

  1.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3,336.34万元,内容为企业取得的未到期的 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3.应收账款账面净额24,313.61万元,内容为应收的产品销售款。

  1.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3,213.16万元,内容主要为预付的原料采购款 和服务费等。

  2. 其他应收款账面净额425.29万元,内容为个人借款、业务备用金

和预付的服务费等。

6.存货账面净额10,557.68万元,存货包括为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 料、在库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和发出商品。原材料主要 为企业生产产品所使用的PA66块料、玻纤、抗氧剂和有杂质黑点的自 制材料等原料;在库周转材料主要为工程纸塑复合袋、螺杆芯轴、轴 承等包装材料及备品备件;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企业委托宏刚塑料加 工经营部加工的PP、PA等块料;产成品为企业生产的不同规格型号的 高性能改性尼龙类PA、高性能改性聚碳酸酯类PC、高性能改性聚烯烃 类PP等;发出商品为企业已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的产品。

  1.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08.85万元,为企业预付的未来租赁期 间厂房租赁费用。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50.00万元,主要为中广核俊尔公 司投资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3.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额为1,000.00万元,内容为公司投资持有的 上海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

10.固定资产账面净额为4,095.19万元,内容为企业办公、生产所 需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

11.在建工程账面价值666.72万元,内容为在建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 工程。土建工程为金海园区新增生产线项目;设备安装工程主要为在 高一路60号厂区内新增双螺杆挤出机生产线安装工程。

12.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486.51万元,账面反映内容为土地使用权和 企业用于办公的财务软件和系统软件。

  1. 开发支出账面价值为700.66万元,主要为企业实施"RD32:年 产10000吨汽车发动机周边专用高性能聚酰胺工程塑料"项目、 "RD35:PC/PBT合金材料"项目、"RD36:PPO/PA合金材料"项目、 "RD37:油底壳用尼龙"项目、"RD38:无卤增强PC"项目发生的符 合资本化的研发费用支出。

  2.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874.78万元,主要为企业临时周转仓、 租赁巨龙分车间装修费和与北汽的开发验证费。

  3.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195.22万元,主要为企业计提坏账准 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递延收益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 其他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387.42万元,主要为企业生产经营预 付的设备款。

(四)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 法律权属状况

企业申报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包括:有账面记录的 2 宗土地使 用权和 2 项财务软件;无账面记录的 99 项专利技术、19 项商标和 1 项 域名。均为企业实际使用的无形资产。申报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具 体基本情况详见《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和《无形资 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其他补充情况说明如下:

1、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

(1)公司 2 宗土地分别位于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高一 路 60 号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的土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厂区 用地,取得了温国用 2015 第 2-03991 号和温国用 2015 第 2-04134 号土 地所有权证,证载面积分别为 17,765.18 平方米和 51,744.42 平方米, 证载使用权人为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地为出让性质的工业 用地,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一致。

(2)企业外购的用友 U8 财务软件,正常使用。

2、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纳入本次被评估范围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企业申报的已申

请专利保护但尚未取得证书的专利和已取得证书的专利,共计 99 项, 其中:专利权人为中广核俊尔的 27 项,专利权人为中广核俊尔和上海 俊尔的 62 项,专利权人为上海俊尔的 10 项,全部为自主研发专利技 术。企业注册和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共计 19 项。企业已取得的域名 使用权 1 项。均无账面值,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明细表。

以上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 范围一致。

(五)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月 30 日,被评估单位除上述申报 的未在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外,无其他表外资产。

(六)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 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无。

四、价值类型与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确定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 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 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选择市场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遵照价值类型与评估 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 在本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评估委托时所明确的评估结论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

本经济行为的评估基准日是2015年6月30日。该评估基准日是由委 托方与相关中介机构讨论确定的。

选择该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一)符合相关经济行为的需要,有 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二)该评估基准日为会计月末报表日,也是审 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便于评估机构充分利用被评估单位现有的财务 资料,有利于评估工作的完成。

六、评估依据

我们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 法律法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评估工作行为依据

1.《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2015 年 7 月 14 日);

2.《关于批准<核技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总体方案>议案 的股东会决定》(广核技股决【2015】14 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并于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2. 《中国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 年 10 月 1 日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91 号令,1991 年);

  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378 号令, 2003);

  3.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令 109 号,2014 年 10 月 23 日);

  4.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2003 年 12 月 31 日);

  5.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 12 号令, 2005 年 8 月 25 日);

  6.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 年 7 月 5 日第 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年 8 月 29 日第九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 年 12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6 号发布 根据 2011 年 1 月 8 日《国 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1.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12.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 行条例》 (1990 年 5 月 19 日国务院令第 55 号发布);

  13. 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6】307 号"关于发布实施《全

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1.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产权【2009】941 号);

  2. 《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其他相关会计制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1.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 号);
    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1.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1.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1.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1.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1.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 号);
    1.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1.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1.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2.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四)权属依据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企业出资证明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3. 《房屋所有权证》;

  4.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5. 《机动车行驶证》;

  6. 《专利权证书》;

  7. 《商标注册权证书》;

    1.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1. 被投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章程;
  1. 其他与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会计凭证、会 计报表及其它资料。

(五)评估取价依据

  1. 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 近期《UDC 联合商情》;

  3. 近期《汽车商情》;

  4.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5.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1.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 [2002]394号);

  3.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设部建标[2000]38号文;

  4. 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年11月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 定标准》;

  5.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2002]125号);

  6.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

  7.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新型墙体材 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浙财综字〔2008〕1号);

  8. 《浙江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 综〔2010〕59号;

  9. 2015年6月温州地区建筑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

  10.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1.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2.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13. 白蚁防治费(浙财综字〔2009〕100号)

  14.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 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15. 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数据;

  16. 评估基准日及前3年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明细账;

  17. 中广核俊尔提供的财务管理、产品生产、原材料采购、市场 销售等经营的资料;

  18. 中广核俊尔收入、成本、费用分析及预测资料;

  19. 中广核俊尔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20. 中广核俊尔未来年度的发展规划、投资项目及所需资金的资

料;

  1. 中广核俊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2. 中广核俊尔职工工资福利政策及未来年度工资总额变化情 况;

  3. 中广核俊尔提供的部分合同、协议等;

  4. 中广核俊尔提供的投资收益历史及预测资料

  5. 中广核俊尔及其被投资单位提供的基准日资产明细表;

  6. 中广核俊尔所处行业地位及市场竞争分析资料;

  7. 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和规定;

  8. 基准日近期国债收益率、同类上市公司有关指标;

  9. 同花顺 Find 软件提供的 A 股上市公司的有关资料。

(六)其他依据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广核俊尔 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报告号:"XYZH/2015CSA20047"号);

  2. 中广核俊尔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申报表;

    1. 企业提供的重要勘察设计、工程承包等业务合同;
    1.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1. 评估人员进行的市场调查资料;
    1.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及询证的相关资料;
    1. 企业相关部门及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1. 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 集的有关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和市场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涉及企业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 债。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企业 价值》等有关评估准则规定,评估主要方法可以选择市场法、收益法 和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即采用收益资本化或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评估对 象的价值。本次评估以评估对象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企业提供了经 审计的三年企业完整的历史经营财务资料,企业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经 营进行了分析和预测,具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基本条件。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本项目对委估范围内的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资料收集完整, 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 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由于在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公开资 料中尚无法找到足够的信息完全公开同类资产交易案例或便于比较的 参考企业,因此在已经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前提下,本次 评估不再考虑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项目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在采用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形成各自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在对两种评 估方法具体应用过程中所使用资料的完整性、数据可靠性,以及评估 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选用其中一种方法的评 估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评估结论。

八、资产基础法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一)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1.货币资金

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对于外币类货币资金,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乘以评估基准日外 汇对人民币基准价换算后的价值作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相关合同、协议和原始凭证,在核实应收票据 的发生时间、账面余额、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的基础上 对账龄分析和变现可行性进行判断。通过核查,评估人员认为企业票 据变现能力强,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1.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根据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确定 其评估值。本次评估采用与审计个别认定或账龄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相 同的方式确认评估风险损失,评估值按账面值确认。

  1. 预付账款

对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预付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 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未发现 无法收回相关资产或权益事宜,评估值按审计后账面值确认。

5.存货: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 品、产成品和发出商品。

(1)原材料

评估人员在财务、库管部门陪同下,对库存原材料进行了督盘, 部分有杂质黑点无法使用的原材料本次评估按可收回金额作为其评估 值。

除有杂质黑点无法使用的原材料外,其他原材料周转较快,价格 较稳定,其账面价格与市场价基本相符,故根据核实后的数量乘以单 价确定评估值。

(2)在库周转材料

评估人员首先核对总账、明细账与申报表是否相符,并根据仓库 台账对实物进行监盘;根据盘点表,审核财务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核对库管台账与财务存货账的一致,从而确定评估基准日存货数量。 核实的基础上,经分析调研,账面值即为购买价,账面单价接近基准 日市场价格,以实际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定评估值。

(3)委托加工物资

评估人员通过抽查委托加工材料的财务资料等核实无误。因委托 时间不长,且购买日与评估基准日相距不远,市场价格变化不大,按 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在产品

评估人员首先核对总账、明细账与申报表是否相符,根据仓库台 账逐项与实物核对;根据企业近期盘点表,审核财务记账凭证和原始 凭证,核对库管台账与财务存货账的一致,从而确定评估基准日存货 数量,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以审计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产成品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产成品是企业生产的高性能改性尼龙类 PA、 高性能改性聚碳酸酯类 PC、高性能改性聚烯烃类 PP 及部分客户退货 等,对于通过过机、回掺、外搅等处理方式对成品进行再加工出售的 客户退货,按照材料价格进行评估。对于其余的正常产成品根据其出 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适当净利润确定评估值。

正常产成品评估值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营业 税金及附加率-所得税费用率-净利润率×r)

其中:r 为一定的率,畅销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勉强 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对于部分产成品为正常销售,r 取 50%。

营业税金及附加率=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

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所得税费用率=所得税/营业收入

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6)发出商品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发出商品主要为企业已发出,但尚未确认收 入的产品。本次发出商品参照产成品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由于产品销 售已完成,故本次评估不再考虑销售费用及净利润的扣除。

发出商品评估值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营业税金及附加率 -所得税费用率)

营业税金及附加率=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

6.其他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 核对。其次,核查了支出凭证,确认费用支付真实,发生合理,发生 金额计算准确,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

(二)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评估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中广核俊尔公司投资浙 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该投资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因此本次评估以该公司的净资产价 值乘以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得出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 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 录等,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被投 资单位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来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股 权全部权益价值,以评估后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投资单位 的持股比例得出长期投资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持股比 例

(四)关于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评估

本次评估按照房屋建筑物用途、结构特点和使用性质,采用成本 法进行评估。

主要建筑物的评估,是采用建安工程造价采用预(决)算调整法进行 计算,并以当地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 重置全价,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 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出建筑物评估净值。

建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他建筑物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 项评估要素,确定重置单价并计算评估净值。

(1)重置全价

重值全价由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A、建安造价的确定

建安工程造价:对于有概算、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采用预决

算调整法,即评估人员根据预决算工程量,定额和评估基准日适用的 价格文件,测算出该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对于无概算、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采用重编预算法测算出评 估基准日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即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图 纸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测算工程量,根据有关定额和评估基准日适 用的价格文件,测算出该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对于一般的建筑工程,评估人员参考同类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根据层高、柱距、跨度、装修标准、水电设施等工程造价的差异进行 修正后得出委估建筑的建安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 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筑造价外的其他费用两个部分。包括的 内容及取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取费基数 取费依据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工程造价 财建[2002]394 号
2 勘察设计费 工程造价 计价格[2002]10 号
3 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工程造价 计价格[2002]1980 号
4 建设工程监理费 工程造价 发改价格[2007]670 号
5 环境影响评价费 工程造价 计价格[2002]125 号
合计
1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建筑面积 浙财综字〔2008〕1 号
2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建筑面积 浙财综〔2010〕59 号
3 白蚁防治费 建筑面积㎡ 浙财综字〔2009〕100 号
合计

C、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房屋建造过程中所耗用资金的利息或机会成本,以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率以评估基准日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 款利率为准;资金成本一般按照建造期资金均匀投入计算。

资金成本=(工程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

×50%

(2)成新率

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确定,采用理论成新率和现场勘察 成新率两种方法计算,并对两种结果按现场理论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 4:6 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成新率。其中:

理论成新率 N1:根据尚可使用年限和房屋已使用年限计算。

理论成新率 N1=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 100%

勘察成新率N2:通过评估人员对各建(构)筑物的实地勘察,对建(构) 筑物的基础、承重构件(梁、板、柱)、墙体、地面、屋面、门窗、墙面 粉刷、吊顶及上下水、通风、电照等各部分的勘察,根据原城乡环境 建设保护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房屋新旧程度参 考依据》和《房屋不同成新率的评分标准及修正系数》,结合建筑物使 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分别评定得出各建筑物的现场勘察成新率。

经以上两种方法计算后,通过加权平均计算成新率。

成新率 N=理论成新率 N1×40%+勘察成新率 N2×60%

(3)评估值的确定

将重置全价与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从而对基准日所表现的 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净价做出公允估值。

(五)关于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评估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 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除车辆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外, 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 成本法的评估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1)机器设备的重置全价

机器设备的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价(不含税)、运杂费、安装调试 费、设备基础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资金成本等部分构成。

①设备购置价

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询价、查询企业近期购置设备的合同和发票、 查阅同类设备近期报价资料,确定其不含税设备价。

②运杂费

以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所在地确定运杂费费率。

③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 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对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本次评估的设备较简易,无需考虑设备基础费、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及资金成本。

④设备基础费

评估人员参考不同专业性质的生产设备按不同行业规定的取费标 准确定,或者调查了解企业设备实际设备基础费用水平确定。

⑤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 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筑造价外的其他费用两个部分。

⑥资金成本:资金成本的计算基础为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 调试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根据合理建设工期和基准日执行的贷款 利率计算确定。

合理建设工期依据该工程的工程量的大小、建设项目相关规定以

及行业惯例确定。贷款利率根据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 利率确定,资金按均匀投入考虑,即: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贷款利率×建设工期×1/2

对工程建设期不超过半年的,不考虑资金成本。

(2)车辆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车辆市场信息及《网上车市》、《汽车之家》、《太平洋汽 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运输车辆价格, 在此基础上根据财税[2013]106 号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 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文件计入 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现行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 等

(3)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电子产品价格商情》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 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重置全价,一般生产厂家提供免费运输及 安装:

重置全价=购置价

部分电子设备直接采用其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取值。

2.成新率的确定

(1)机器设备的成新率

价值量较大设备的成新率,采用年限法与现场勘察法,分别测算 理论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并按 40%,60%比例加权求和确定其成新 率,即:

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①理论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设备的原始制造质量、已使用年限、使用频率和强度、日常 维护保养等情况,参照同类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依据现场勘察设备 的实际技术状况,判断其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确定其成新率。计算 公式如下:

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100%

②现场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是将设备按功能(或价值)分成若干部分,分别进行 勘察鉴定,再将设备各部分的现场勘查成新率与其按功能(或价值) 所占整台设备的权重,加权求和,确定整台设备的勘察成新率。

③综合成新率

将理论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按 40%,60%比例加权求和确定 委估设备的成新率,即

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2)运输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运输车辆,按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法确定行驶里程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理论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 使用年限限制。理论成新率直接按行驶里程成新率确定。其他有年限 限制的车辆,理论成新率按使用年限成新率与行驶里程成新率孰低确 定。

同时对待估车辆各组成部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 果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确定最 终成新率。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再进行调整。

(3)电子设备和一般设备的成新率

采用年限法确定电子设备和一般设备的成新率。

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或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100%

直接按二手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的设备,不再计算成新率。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六)关于无形资产――土地的评估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 估技术规程,根据各种方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项目的具体特 点及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为此,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 以及评估对象的特点、评估目的及宗地所处区域的影响因素等资料进 行收集、分析和整理,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选择市场比较法 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委估宗地地价。

  1.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在求取一宗估价对象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 估价对象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宗地实例进行比较,并 根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宗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 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估价对象在估价基准日地价的方法。即:

以市场比较法评估土地价格用以下公式:

V=VB×A×B×C×D,式中,

V: 估价对象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估价对象指数情况/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正常指数情况/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估价对象估价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2.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依据替代原则,就影响估价对象的区位条 件和个别条件与所在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按照基准地价的修正体 系进行区位因素和个别因素条件进行修正,进而求得估价对象在估价 基准日的土地价格的方法。

基本公式为:

Ps=P×(1±K±M)×Y×D×H-I

式中:Ps——估价对象修正后地价

P——估价对象所处区域基准地价

K——估价对象区域和个别因素的总修正系数

M——成熟度修正系数

I——土地权利状况修正

Y——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D——期日修正系数

H——容积率修正系数

(七) 关于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纳入本次被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包含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企业

外购的财务软件和研发管理软件等;第二部分为账面未记录,企业申 报的已申请专利保护并取得证书的发明专利、域名和商标等。

  1. 对于外购的软件,查询相同软件的现行市场价格来确定评估值。

  2. 对于企业申报的账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本次评估采用 收益法进行评估。

对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最常用的方法为收益现值法。因为技术 的开发本身就是对未来的投资,其价值最终是用未来的回报来体现的。 收益现值法的关键是要界定委估技术所产生的未来收益,这通常是采 用分成收益法来进行的。分成收益法应用中,借鉴国际贸易中的分成 基数与分成率的匹配关系,有两种具体的计算方法,即净收益分成法 和销售收入分成法。本次评估经综合分析决定对委托评估技术采用净 收益分成法来进行对评估对象的评估值的计算。

本次评估中的分成收益法,即首先预测委估技术生产的技术产品 在未来技术的经济年限内各年的净收益;然后再乘以适当的委估技术 在销售收入中的净收益分成率;再用适当的资金机会成本(即折现率) 对每年的分成收入进行折现,得出的现值之和即为委托评估技术的评 估现值,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 P = \sum_{i=1}^{n} \frac{R_i \times K}{(1+r)^i} $$

其中:P —— 无形资产评估值

  • K —— 无形资产净收益分成率
  • Ri —— 技术产品第i期的净利润

n —— 收益期限

r —— 折现率。

  1. 对于企业申报的账外域名和商标权,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商标权评估值=商标权成本×(1-贬值率)

①商标权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商标权成本=商标形成成本+商标申请成本(或续展成本)+商标权 维护成本

②贬值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贬值率=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年限)

(八)关于开发支出的评估

对于开发支出,评估人员通过了解其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和 准确性,及账面构成情况、费用和支出情况。开发支出投入所要形成 的技术均为与企业未来预测收益相关的技术,其价值合并在其他无形 资产中进行评估。

(九)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企业临时周转仓、租赁巨龙分车间装修费和 与北汽的开发验证费,经核实,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期限合 理、合规,摊销及时、准确,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 产,以未来受益期内所享有的权益或资产确定评估值。

(十)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核算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企业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核算内容为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评估人员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 解。本项目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由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递延 收益形成。对不同原因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结合相关科目的评估 取值,采取如下相应的评估取值方法。

对因存货跌价准备、递延收益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为零, 因计提坏账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审计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十一)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企业生产经营预付的设备款。评估人员查阅 并收集了付款凭证及相关的合同,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业 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和收到的货物情况。对客户信誉较好的款项均能 收回相应的资产或获得相应的权利的项目按照账面值确认。

(十二)关于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的评估

关于负债,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后, 确定各笔债务是否为公司基准日实际承担的,债权人是否存在来确定 评估值。

九、收益法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评估 对象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它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评估 思路,即采用收益资本化或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评估对 象的价值。现将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具体基本技术思路说明如下。

采用收益法,要求评估的企业价值内涵与应用的收益类型以及折 现率的口径一致。

(一)关于收益口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本次采用的收益类型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指 的是归属于包括股东和付息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量,其 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扣除

税务影响后)-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二)关于折现率

本次采用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的折现率。企业的资金来源有若干种,如股东投资、债券、银行 贷款、融资租赁和留存收益等。债权人和股东将资金投入某一特定企 业,都期望其投资的机会成本得到补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以某 种筹资方式所筹措的资本占资本总额的比重为权重,对各种筹资方式 获得的个别资本成本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到的资本成本。WACC 的计算 公式为:

$$ WACC = \left(\frac{1}{1+D/E}\right) \times \text{Re} + \left(\frac{1}{1+E/D}\right) \times \left(1-T\right) \times Rd $$

其中:E:为股东权益资本价值;

D:为债务资本价值;

Re:为股东权益资本成本;

Rd:为债务资本成本;

T:为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三)关于收益期

本次评估根据企业的长期经营目标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 中,第一阶段为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测期为五 年一期。在此阶段中,根据对公司的历史业绩及未来市场分析,收益 状况逐渐趋于稳定;第二阶段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永续经营,在此阶 段中,在此阶段按企业保持稳定的收益水平考虑。

(四)收益法的评估计算公式

本次采用的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 P = \sum_{i=1}^{n} \frac{A_i}{(1+R)^i} + \frac{A}{R(1+R)^n} - B + OE $$

式中:P —— 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 Ai —— 企业近期处于收益变动期的第 i 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 A —— 企业收益稳定期的持续而稳定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 R —— 折现率;
  • n —— 企业收益变动期预测年限;
  • B —— 企业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的现值;
  • OE —— 企业评估基准日溢余和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现值。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介绍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由我公司业务负责人与委托方代表商谈明确委托方、被评估单位 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 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报告提交时间 及方式;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委托方与注册资产评估 师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我公司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 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由评估机构决定承接该评估业务。

(三)编制评估计划

我公司承接该评估业务后,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了评估计划。 评估计划包括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 容。

(四)现场勘查

在企业如实申报资产并对待评估资产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评 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清查资产包括流动资产 和固定资产,清查内容主要为核实资产产权、数量、使用状态及其他 影响评估作价的重要因素,主要步骤如下:

  1. 指导企业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 评估机构的要求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它相关资料;

  2. 要求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 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 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 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 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4. 对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等有关内容进行 逐项调查的,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

(五)收集评估资料

我们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业务需要 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这些资料 包括:

  1. 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等 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 部门获取的资料;

  2. 查询记录、询价结果、检查记录、行业资讯、分析资料、鉴定 报告、专业报告及政府文件等形式;

  3. 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 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的资料。

(六)与审计机构数据核对

评估人员和审计机构同时进入现场,在各自工作基础上,与审计 机构进行数据核对工作。

(七)评定估算

  1. 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主要工作:在按资产类别进行价格查询和市 场询价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测算方法,估算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 值,并进行汇总分析,初步确定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2. 收益法评估的主要工作:对同类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进 行收集、筛选、分析、测算,并与被评估企业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 分析,深入研究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的基础上,建立计算模型, 进行评估测算,并反复进行修正,初步确定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3. 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补充、 修改、完善,在综合分析价值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合理选用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的最终评估结论。

(八)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我公司内部对 评估报告初稿和工作底稿进行初审后,与委托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 进行了必要沟通。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对评估结论进行必要的调 整、修改和完善,然后重新按我公司内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制度和程 序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后,由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正式 评估报告向委托方提交。

十一、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 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 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 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 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 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 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 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 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 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 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 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 持续经营假设。该假设是假定企业未来年度持续经营下去,在 可以预料的将来不停止营业。

(二)特殊假设

  1. 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 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2. 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 大变化;

  3. 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 式;

  4. 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 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

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 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2. 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

  3. 本次评估的未来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对未来的一个合理 的预测,不考虑今后市场会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 政治动乱、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假设前提条件产生出入时,将对评估结论 产生影响,其影响的大小取决于实际情况与假设条件之间差异的大小。 提请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应考虑上述假设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评估限制条件

  1. 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假 设前提而估算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 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 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 响。

  2. 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评估基准日已在报告前文明确,我们对价 值的估算是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所在地货币购买力做出的。

  3. 评估报告仅供在报告前文明确的评估目的、并仅供委托方使用, 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但按法律和法规规定提供评估管理 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的除外。

十二、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 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广核俊尔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中广核俊尔经 审计后(母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 60,556.4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5,943.58 万元,净资产为 44,612.84 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 68,449.53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4,901.67 万元,净资产价值为 53,547.86 万元,评估增值 8,935.02 万元,增值率为 20.03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合计 1 48,699.92 49,275.05 575.13 1.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 11,856.49 19,174.48 7,317.99 61.72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 3 1,000.00 2,446.35 1,446.35 144.63
投资性房地产 4 - - -
固定资产 5 4,095.19 4,731.65 636.47 15.54
在建工程 6 666.72 675.65 8.94 1.34
无形资产 7 3,486.51 9,419.77 5,933.26 170.18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 3,449.97 6,060.20 2,610.23 75.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2,608.08 1,901.05 -707.03 -27.11
资产总计 10 60,556.42 68,449.53 7,893.11 13.03
流动负债 11 14,901.67 14,901.67 - -
非流动负债 12 1,041.91 - -1,041.91 -100.00
负债总计 13 15,943.58 14,901.67 -1,041.91 -6.53
净资产 14 44,612.84 53,547.86 8,935.02 20.03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采用收益法评估 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1,106.61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合 并口径)45,826.69 万元,增值 115,279.92 万元,增值率 251.56%。

(三)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分析

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与企业净资 产账面值相比都存在一定幅度的增值。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 相比较,收益法评估结果比高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高出 107,558.75 万 元,高的幅度为 200.86%。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差异较大。

以下就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进行具体的分析。

资产基础法是以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客观存在的资产和负债为基础 逐一进行评估取值后得出的评估结果,一般考虑被评估单位账面所拥 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而部分账外无形资产如公司的品牌、人力 资源、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等价值无法体现,中广核俊尔属于辐照设 备生产行业,其账面资产中存货类、设备类、开发成本等资产,从重 置成本的角度考虑其价值变化不大,企业拥有的品牌、人力资源、销 售渠道、研发能力等价值无法体现,不能体现出中广核俊尔日后的收 益能力,其定价必然无法反映企业价值的真实状况。相对于收益法而 言,资产基础法评价资产价值的角度和途径是间接的,在进行企业价 值评估时容易忽略各项资产汇集后的综合获利能力和综合价值效应。

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 益资本化或折现,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体现收益预测的思路。

中广核俊尔属生产制造型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改性塑料的生产 加工及销售。公司是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在技术开发和生产方 面具有较高水平。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经过多年的运营,企 业业务经营收入持续增长,行业发展也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收益法是 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其结果不仅反映了有形资产的价 值,而且包括了合同权益、客户资源、营销网络、技术研发团队、管 理团队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而资产基础法主要是从成本构建的角度, 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进行的,虽然结果中考虑了专利及专有技术的 价值,但是对于企业客户资源、人力资源、营销网络、技术研发团队、 管理团队等价值并未全面反映。

综上所述:经过对中广核俊尔财务状况的调查和历史经营业绩分 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目的、适用 的价值类型、被评估单位的行业特征,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 面、合理地反映中广核俊尔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选定收益法评 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在本报告假设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委估的中广核俊尔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1,106.61 万元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亿壹仟壹佰零陆万陆仟壹佰元整。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 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 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 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 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 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 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二) 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 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 由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及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 会计凭证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对所提 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 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并进行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委托方和被评估 单位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 评估机构对无法预知的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 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事项或情况修正评估报告。

(五) 评估人员对委估范围内的资产产权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工作, 对所发现的资产产权存在的问题给予尽可能的充分披露,但评估报告 是对评估对象发表专业估值意见,不具有产权证明的法律属性,因此, 本报告不能作为产权证明文件。

(六) 产权存在瑕疵和资料不全面的情况说明:

车辆行驶证瑕疵情况说明

中广核俊尔公司现有 3 台车辆的行驶证证载车主为公司曾用名(浙 江俊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名称于 6 月变更为中广核俊尔新 材料有限公司,车辆行驶证证载所有权人尚未进行变更。上述车辆均 为本公司购置和使用,车辆产权归属于本公司无异议。

(七) 对隐蔽工程的清查核实,受客观条件所限,评估人员无法进 行实物勘察,仅通过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

(八) 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 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 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资产流动性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 评估结论是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受本机构评 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十四、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 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 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 新评估。

除上述事项外,暂未发现被评估单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评估工作 的重大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结论是在关注产权并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适当披露 的情况下,以持续使用为前提条件。

(二) 本评估结论仅为本次评估所指向的评估目的服务,不得用于 本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经济行为。

(三)本报告书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限为一年,即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期间使用有效。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 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评估结论作为资产价值参考依据,超过 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四) 本评估结论系评估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出具的专业性结论, 需经评估机构及评估师签字、盖章,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资产评估的 有关规定需要核准或备案的,在完成资产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后,方 可按照法律规定被合理使用。

(五)本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和送交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审查使用,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 可,我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报告书提出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1.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2015 年 7 月 14 日);

  1. 《关于批准<核技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总体方案>议案 的股东会决定》(广核技股决【2015】14 号);

  2. 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含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项目出具的审计 报告复印件;

  5. 被评估单位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车辆行驶证等产权 证明文件复印件;

  6. 委托方承诺函;

  7.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8. 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师承诺函;

10.资产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1.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12.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3.评估业务约定书;

14.资产评估明细表(另装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