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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N Nuclear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0
Jan 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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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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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技"或"公司")于2020 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公司定于2020 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13日。
2020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议案》和《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年1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 技术应用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两个议案以临时提 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上述两个议案内容详见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公告 编号:2020-013、2020-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02条,《中广核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 14条,《中广核技公司章程》第54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核技术应用公司持有公司229,353,9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26%。 经董事会审核,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两项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更新后的召 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0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6 层 881 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 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 1.01:选举林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选举胡冬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选举程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选举张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选举吴明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选举阎志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议案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 2.01:选举颜立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选举刘澄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选举孙光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议案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 3.01:选举刘传峰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选举姜建国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议案 4.00:《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 5.00:《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 5.00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核技术应用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 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于 2020 年 1 月 4 日和 2020 年 1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 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 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5、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提案编码 | 备注 | |||
|---|---|---|---|---|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累积投票 | ||||
| 议案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 1.01 | 选举林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胡冬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程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张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吴明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6 | 选举阎志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颜立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刘澄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孙光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3.01 | 选举刘传峰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3.02 | 选举姜建国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非累积投 | ||||
| 票议案 | ||||
| 4.00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议案》 | √ | ||
| 5.00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 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1 月 16 日、1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6 层 881 会议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 应不晚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下午 5:00 时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 络方式。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5-88619337
传真:0755-82781956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张雪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6层 出席会议者的住宿、交通费自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提案的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1",投票简称为"广核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00 至 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本人(本公司) 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大会代本人(本公司)签署 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 |||
| 以投票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1 | 选举林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胡冬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程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张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吴明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6 | 选举阎志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2.01 | 选举颜立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刘澄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孙光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3.01 | 选举刘传峰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3.02 | 选举姜建国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议案》 | √ |
| 5.00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 备注:累积投票提案,在提案组方框内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 ||||||
|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 ||||||
| 应选人数)。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授权被委托人按自己的意见表 | ||||||
| 决:是否 | ||||||
| 委托人姓名/名称: |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 |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
| 受托人签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日期: | 年月 |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