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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VIA Enviro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1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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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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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公告编号:2015-022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原 银行)获取融资授信3 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具体 利率待提款时正式约定。由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平原同力、省同力、腾跃同力)提 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原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该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2015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从中原银行获取融资授信的议案》。董事会在表决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海泉、 赵志勇、张伟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 :窦荣兴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42,054.0741 万元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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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070.69 亿元,净资产 276.14 亿元;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 94 亿元,净利润 26.13 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原银行 15 亿股股份,占中原银 行总股本的 9.7273%,为中原银行第一大股东,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第 10.1.3 款 的规定,中原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公司此次拟从中原银行获取融资授信 3 亿元,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交 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自身的营运资金需求采取的融资措施,融资授信额度的 获取有利于公司在未来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及时补充所需的营运资金。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 年1 月1 日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原银行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前征求了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书面确认文件,同意将《关于公司从 中原银行获取融资授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在董事会审 议前取得了我们的书面认可,关联董事郭海泉、赵志勇、张伟回避决表,该议案的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取融 资授信 3 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具体利率待提款时 正式约定。由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平原同力、省同力、腾跃同力)提供全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我们认为,通过融资授信可以有效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本次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议案的全部内容。

七、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不需要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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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其他事项

公司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披露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九、备查文件

  •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8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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