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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VIA Enviro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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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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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已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 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66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 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 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 年增加 7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业务信息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3.01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1.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42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 计 148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1.76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99.44 亿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 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张美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 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多年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发行债券审计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 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王小蕾,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承办过多年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置换项目审计等证券业 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
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五)诚信记录
2017-2019 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过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 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资格,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 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 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利于公司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相关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等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