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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VIA Enviro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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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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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

(经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财务会计制度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2008年元月 1日为首次执行日。

第二条 会计期间及营业周期

会计期间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第三条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条 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

第五条 记账基础及计量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计量原则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 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可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每个会计年度对各 项资产至少要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如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准则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六条 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三个月 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极小的投资。

第七条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 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 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 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第八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 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 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 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时已经发生, 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

第九条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 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 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 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其 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 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 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 处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条 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 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 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 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 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 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 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 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 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 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 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 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 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

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含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则应当对该金融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 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 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 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 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 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 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 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 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 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 损失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对以成本计量的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标准为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 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 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的具体量化标 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
过50%
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 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持续下跌时
化标准 间达到或超过12个月
该金融资产取得时按支付对价(扣除已宣告但尚未
成本的计算方法 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
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投资成本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资产负债表日活跃市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
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 于20%,反弹持续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 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 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不再转回。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 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 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 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

1、委托贷款的确认和计量

贷款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 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在发放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本公司参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对发放的委托贷款,除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外,均按照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的比例计提减值准 备。

第十三条 应收款项

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1.应收款项的计量:按与购货方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实际发生的应收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合同或 协议价款的收取如采用递延方式(收款期在3年以上),按应收款项的现值计量。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 时,按取得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2.坏账准备的计提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1000.00万以上的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 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1000.00万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
提方法 额确认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其他组合 应收控股股东的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其他组合 个别认定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账龄 水泥及基础设 高速公路业 水泥及基础设 高速公路
施业务 施业务 业务
1年以内(含1年) 1% 不计提 1% 不计提
1至2年 10% 10% 10% 10%
2至3年 40% 40% 40% 40%
3至4年 60% 60% 60% 60%
4至5年 80% 80%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
账准备的理由 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 个别认定法
计提方法

3.坏账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5年以上未履行其清偿义务;

(3)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按董事会批准的审批核销权限批准后,作为坏帐核销。

4.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价值已恢复,应将原确认的坏账准备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

第十四条 存货的核算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 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 产成品、备品备件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取得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 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加工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制造费 用;投资者投入存货成本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存货按其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分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和账面价值计量;债务重组取得 的存货按公允价值入帐;盘盈的存货成本按其重置成本入帐,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进行会计处 理,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公司每半年对存货进行盘点,并于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 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亏、毁损和报废 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经公司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正常 损失的部分,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按审批权限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4、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 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变 现净值计量,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当存货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成本计量, 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在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范围内转回。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方式如下: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6、已完工未结算的建造合同

已完工未结算的建造合同按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或亏损减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 计价。成本以实际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及应分配的施工间接成本等。个 别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或亏损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金额列为资产;若个别合 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或亏损的金额列为负债。

第十五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合并日所取得的被合并 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 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 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 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 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 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 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 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 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 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 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 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投资损益的确认

(1)成本法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

(2)权益法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投资损益。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并在附注中 说明这一事实及其原因:

①无法可靠确定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②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较小。

③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

5、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其账面价值如不足冲减, 则继续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确认投资损失,冲减其账面价值。 经上述处理后,如按合同或协议约定仍应承担额外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

6、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确认

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减值迹象,则对其可收回金额(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者确定)进行估计,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资产账面价值减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十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 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 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 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核算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 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能够单独发挥效用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 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 工程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伙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公路及构筑物、房屋建筑物、安全设施、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讯设 施、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其他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 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45 5% 2.11%-9.50%
公路及构筑物 5-30 3.33%-20.00%
安全设施 3-15 5% 6.33-31.67%
监控设施 5-10 5% 9.50%-19.00%
收费设施 8-10 5% 9.50%-11.88%
通讯设施 5-15 5% 6.33%-19.00%
运输设备 5-10 5% 9.50%-19.00%
机器设备 12-28 5% 3.39%-7.92%
其他设备 5-10 5% 9.50%-19.00%

4、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 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的,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 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对固定资产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如存在减值迹象,则对其可收回金额(据其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者确定)进行估计,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将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7、安全生产费用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各项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 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质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 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 的累计折旧。

第十八条 在建工程的核算

在建工程的计量:按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计量。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 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 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 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 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估价,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金额。

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若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预计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所建项目在 性能上、技术上已经落后且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则对其可收回金额(据其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者确定)进行估计,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将资产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以后会计期间不 予转回。

第十九条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 资性房地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 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 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 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 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 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第二十条 无形资产的核算

1、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 权、土地使用权及特许权等。

2、无形资产的计量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 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 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 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 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 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 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 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 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 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 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 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 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第二十一条 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 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 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 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 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 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第二十二条 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 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 职工薪酬

1、职工的范围

职工,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 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 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 的人员

2、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 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 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 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 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 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 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 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第二十四条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 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 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 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 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二十五条 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 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 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第二十六条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划分

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按照以 下原则换分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结算的情况。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 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2)通过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情况。如果发行的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作为 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为了使该工具持有人享有在发行方扣除 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则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

(3)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 工具。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没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 具是权益工具;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 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 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 金融资产,或在转换价格不固定的情况下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 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

2、优先股、永续债的会计处理

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在"应付债券"科目核算,在该工具存续期间,计提利息并 对账面的利息调整进行调整等的会计处理,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有关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后续 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发行方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在"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在存续期间分派 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第二十七条 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1、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 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 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 司根据实际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 产使用权收入。

(4)建造合同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 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②合同成本 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 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5)BT业务

BT(Build Transfer)业务经营方式为"建设—移交",即政府或其代理公司与BT业务承接方签订 市政工程项目BT投资建设回购协议,并授权BT业务承接方代理其实施投融资职能进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 完工后移交政府或其代理公司,政府或其代理公司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含投资回 报)。公司对BT业务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公司提供建造服务的,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的,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 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长期应收款。其中,长期应收款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 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2、收费高速公路营业收入确认

本公司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收入具体确认方法如下:

河南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交通厅")、发改委在《关于明 确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计算拆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征〔2007〕5号)文中规定"在我省高速公路联 网收费实现精确拆分之前,暂按'最短路径收费、交通概率拆分'的原则收取通行费"。为了合理拆分各 路段的通行费收入,河南省设立了拆分主管单位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及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 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拆分主管单位")。拆分主管单位依据高速公路费率表和车辆在各路段行 驶里程计算各路段应分配的通行费收入,对河南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通行费进行两次拆分(先按照最短路 径进行首次拆分,再对按照交通概率确定的合理路径进行二次拆分)。本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确 认原则如下:

(1)根据每月拆分主管单位提供的经各参与高速公路联网拆分业主单位认可的按照最短路径分配原 则确认的拆账月统计表的收入分配数确认首次拆分收入;

(2)根据拆分主管单位提供的按照各参与高速公路联网拆分业主单位认可的多路径交通分配模型 (该模型将随新通车路段参与联网拆分而改变)为基础重新计算的多路径拆分表对首次拆分确认收入进行 调整。若在财务报告报出日之前无法获取拆分主管单位提供的多路径拆分数据,则按照上一期已提供的多 路径拆分数据的月算术平均数预估调整当期通行费收入。预估金额与实际拆分金额的差异不进行追溯调整。

第二十八条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 的资本),主要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 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 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 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时,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①政 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 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 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 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 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第二十九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 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 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 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 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 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

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三十条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 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 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第三十一条 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 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 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 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 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 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示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示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 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 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第三十二条 税项

税 目 计税基础 税率 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 应税收入 3%、5%、6%、11%、17%
城建税 流转税额 1%、5%、7%
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第三十三条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进行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3)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

(1)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采用未来适用法。

(2)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不重要的差错,则更正当期相关项目。

第三十四条 或有事项的财务处理

1、或有事项的确认

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通 常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 境污染整治等。

2、或有资产不确认为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时,则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 露。需披露或有资产的形成原因、预期对企业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3、或有负债不确认为负债(预计负债除外),公司需披露或有负债情况如下(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 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1)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 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

(2)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3)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说明其原因。

第三十五条 分部报告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内部管理要求,考虑企业产品或劳务的性质,将公司业务划分为业务分部。

公司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业务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业务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 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3)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

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