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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ral Re — Annual Report 2013
Jul 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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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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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2013
10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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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錄 | |
|---|---|
| 頁次 | |
| 壹、 致股東報告書 | 1 |
| 一、 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 2 |
| 二、 預算執行情形及財務收支分析 | 3 |
| 三、 獲利能力分析 | 3 |
| 四、 研究發展狀況 | 3 |
| 五、 103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 5 |
| 六、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 6 |
| 七、 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 6 |
| 貳、 公司簡介 | 10 |
| 一、設立日期 | 10 |
| 二、公司沿革 | 10 |
| 參、 公司治理報告 | 11 |
| 一、組織系統 | 11 |
|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13 |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24 |
|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 43 |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43 |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 | |
| 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 43 |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 | |
| 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43 |
|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 45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 | |
| 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47 |
| 肆、 募資情形 | 48 |
| 一、資本及股份 | 48 |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53 |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53 |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53 |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53 |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辦理情形 | 53 |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53 |
|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 53 |
| 伍、 營運概況 | 54 |
|---|---|
| 一、業務內容 | 54 |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61 |
| 三、從業員工 | 65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 65 |
| 五、勞資關係 | 65 |
| 六、重要契約 | 67 |
| 陸、 財務概況 | 69 |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簽證會計師及會計師查核意見 | 69 |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73 |
| 三、102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 75 |
| 四、102年度財務報表 | 75 |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 75 |
| 六、公司及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 |
| 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75 |
| 柒、 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 167 |
| 一、財務狀況 | 167 |
| 二、財務績效 | 168 |
| 三、現金流量 | 168 |
| 四、102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169 |
| 五、102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 | |
| 畫 | 169 |
| 六、102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 169 |
| 七、其他重要事項 | 170 |
| 捌、 特別記載事項 | 171 |
|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171 |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171 |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171 |
|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171 |
| 五、其他揭露事項 | 171 |
壹、 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大家好:
本公司為國內唯一的本土專業再保險公司,承接國內外產物及人壽保險公司之再保 險業務。回顧民國 102 年,國內整體保險市場簽單保費增加約 4%,產險與壽險市場保 費收入成長幅度相近,皆約 4%。由於本公司仍持續採取穩健的經營策略,透過優化業 務品質、專注本業經營以及審慎妥適之資本配置與資金運用,使營業收入與淨利均超越 預期目標,創造良好經營績效,此為全體同仁群策群力為股東創造價值之具體表現。
本公司 102 年的經營結果,營業收入為 153.84 億元,較上年度增加約 7%,營業淨利 為 7.32 億元,亦較上年度增加近 8%,而每股稅後盈餘則達到 1.3 元。財務狀況方面,自 留業務之各項責任準備金淨額合計 220.28 億元,較上年度增加約 2%;分配前業主權益 為 90.34 億元,較上年度增逾 13%,創歷史新高,顯示本公司之清償能力、財務實力、 資本結構皆持續穩定提升。
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基於本公司強健的競爭地位與資本結 構以及長期穩定的獲利能力,於 102 年 6 月提升本公司信用評等等級至 A,評等展望為 穩定,中華信評公司亦確認本公司評等為 twAA+。同年 7 月另一國際信用評等公司 A.M. Best,亦持續肯定本公司的經營成果,維持 A 級的信評等級。如此優良的信用評等,將 有利本公司優質業務之拓展與經營。
謹將本公司 102 年度營業計畫實施成果、預算執行情形、財務收支、獲利能力、研 究發展狀況及 103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等,彙整報告於下頁「102 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參 閱。
本公司經營團隊將持續秉持「挑戰、創新、團隊」的企業精神,在面對充滿競爭、 挑戰之經營環境,善用在地優勢深耕國內市場,聚焦客戶服務,審慎擴展國際業務,提 升業務品質,並採取穩健的投資操作策略,以達營收與盈餘持續穩定成長的目標。敬請 各位股東繼續給予支持與指教。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董事長 楊誠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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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2 年度營業報告
本公司為國內唯一本土專業再保險公司,主要業務係承受與轉分國內外保險業之 財產及人身再保險業務,並以安定、健全、維護保險市場,分擔客戶之風險,及促進 保險事業發展為宗旨;為確保公司永續經營及因應保險市場之發展態勢,本公司除積 極加強國內客戶服務以繼續深耕國內市場外,同時亦穩健地朝國際市場拓展,以達擴 大營運基礎與分散業務地域集中風險之效。
民國 102 年度在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之下,本期淨利為新台幣(以下同) 732,090 仟元。 謹將本公司 102 年度營業狀況報告如下:
一、 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一 ( ) 業務績效:
-
本年度決算保費收入 15,649,693 仟元,較預算數 13,748,201 仟元,增加 1,901,492 仟元,約 13.83%。茲按業務來源分析如下:
-
1、 國內分入財產再保險業務:決算數 8,121,090 仟元,較預算數 7,675,546 仟 元,增加 445,544 仟元,約 5.80%,主要係因汽車險、新種險及健康險保費 收入增加所致。
-
2、 國外分入財產再保險業務:決算數 1,511,443 仟元,較預算數 1,726,117 仟 元,減少 214,674 仟元,約 12.43%。
-
3、 國內分入人身再保險業務:決算數 5,863,213 仟元,較預算數 4,301,839 仟 元,增加 1,561,374 仟元,約 36.30%,主要係健康險及傷害險業務成長所 致。
-
4、國外分入人身再保險業務:決算數 153,947 仟元,較預算數 44,699 仟元, 增加 109,248 仟元,約 244.41%,主要係人壽險業務成長所致。
( 二 ) 財務管理績效:
1、 資本管理:
-
截至 102 年底止,本公司實收資本因 101 年之盈餘轉增資約 1.1 億,提高至 5,622,750 仟元,穩健的朝額定資本 60 億邁進。分配前業主權益總計為 9,033,548 仟元,較上年度 7,993,921 仟元增加 13.01%,並創歷史新高,業主 權益大幅增加,使公司財務實力明顯增強,對提高自留承保能量、提升國 際信用評等與穩健拓展未來業務皆有助益。
-
2、 持續累積營業準備金:
-
為厚植財務基礎,強化清償能力,本公司營業準備金持續增加,截至 102 年底止,各項營業準備金合計數為 22,027,973 仟元,較上年度 21,614,790 仟 元增加 413,183 仟元,增幅約 1.91%。
3、 資金運用:
-
投資收益決算數為 501,342 仟元,較預算數 454,245 仟元,增加 47,097 仟元,
-
2 -
約 10.37%。
( 三 ) 信用評等:
102 年 6 月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基於本公司強健的競爭地位與非常強的資 本與獲利能力,認為本公司擁有強健的業務風險與財務風險結構,同時考量本 公司強健之國內業務基礎,提升本公司信用評等等級為 A,評等展望為穩定; 中華信評亦確認本公司評等為 twAA+,評等展望穩定。同年 7 月 A.M. Best 信用 評等公司,確認本公司信用評等等級維持 A,評等展望穩定。良好的信評等級, 將有利於本公司之業務拓展。
二、 預算執行情形及財務收支分析
102 年度收支盈餘實際數與預算數比較分析如下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項 目 |
決算數 | 預算數 | 達成率(%) |
| 營業收入 | 15,384,494 | 13,535,352 | 113.66% |
| 營業成本 | 14,062,348 | 12,355,866 | 113.81% |
| 營業毛利 | 1,322,146 | 1,179,486 | 112.10% |
| 營業費用 | 377,932 | 387,682 | 97.49% |
| 營業利益 | 944,214 | 791,804 | 119.25%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586 | 0 | 100.00% |
| 稅前純益 | 944,800 | 791,804 | 119.32% |
| 所得稅費用 | 212,710 | 99,711 | 213.33% |
| 本期淨利 | 732,090 | 692,093 | 105.78% |
三、 獲利能力分析
-
102 年度各項獲利能力比率,與 101 年度分析比較如下表。102 年度每股稅後盈餘
-
1.30 元,較 101 年度 1.21 元增加 0.09 元,主要係因 102 年度承保毛利增加所致。
| 年度 | ||||
|---|---|---|---|---|
| 102年度 | 101年度 | 平均 | ||
| 比率 | ||||
| 獲利 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2.25 | 2.16 | 2.21 |
| 權益報酬率(%) | 8.60 | 8.98 | 8.79 | |
| 營業利益佔實收資本比率(%) | 16.79 | 14.04 | 15.42 | |
| 稅前利益佔實收資本比率(%) | 16.80 | 14.40 | 15.60 | |
| 純益率(%) |
4.76 | 4.73 | 4.75 | |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1.30 | 1.21 | 1.26 |
四、 研究發展狀況
一 ( ) 培育人才方面
-
1、 依據本公司訓練體系辦理在職訓練如下:
-
3 -
-
(1) 一般性訓練:由公司內部自行開班授課,主要為加強員工之工作態 度、工作能力及自我成長等一般性課程教育訓練:
-
① 辦理「新進人員職前訓練」:6 人次參加。
-
② 辦理「法令遵循教育訓練課程」:分 2 梯次,87 人次參加。
-
③ 辦理「內稽內控自行查核訓練」:共 52 人次參加。
-
④ 辦理「洗錢防制宣導課程」:分 2 梯次舉辦,共 70 人次參加。
-
⑤ 辦理「個人資料保護基礎認知暨員工保密宣導」:共 45 人次參加。
-
⑥ 辦理「102 年度風險管理教育訓練」:分 3 梯次舉辦,共 97 人次參 加。
-
-
(2) 專業性訓練:為加強員工專業技能與知識,進而提升工作人員作業績 效,針對各階層人員,辦理各種專業知識、技術、觀念等實務之訓練 課程:
-
① 參加外部訓練機構舉辦之法定稽核訓練課程:32 人次參加。
-
② 外派參加股務、總務、勞安、人資等訓練或講習課程:16 人次參 加。
-
③ 外派參加財會與投資專業訓練或講習課程:58 人次參加。
-
④ 外派參加再保險、精算專業訓練課程:138 人次參加。
-
⑤ 外派參加風險管理專業訓練或講習:37 人次參加。
-
⑥ 外派參加資訊專業訓練課程:5 人次參加。
-
-
2、 公司經理人(副協理級以上人員)參加外部訓練機構舉辦之公司治理、再保 險、精算及風險管理等相關課程,共 27 人次。
-
3、 配合經營計畫及培育再保專業人才,選派員工出國參加國際會議、觀摩 考察及訓練研習,6 人次參加。
-
4、 持續鼓勵員工取得工作上之專業證照,目前本公司取得產壽險及財務相 關之國內外證書,共 50 人。
-
(1) 產物保險核保人員:17 人。
-
(2) 產物保險理賠人員:7 人。
-
(3) 人壽保險核保人員:4 人。
-
(4) 人壽保險理賠人員:2 人。
-
(5) 中華民國精算學會正會員 2 人、副會員 1 人。
-
(6) 國際證照:CPCU 2 人、ACII 1 人、SOA ASA 2 人、CAS ACAS 1 人、LOMA ACS 4 人、LOMA AAPA 2 人、CFA 1 人、FRM 1 人。
-
(7) 銀行內部控制基本測驗:3 人。
-
5、 為使員工之職務能配合個人專長及興趣,並與公司用人策略相符合,以 達到人力資源有效運用,年度內計進用 6 人、職務調動 9 人、晉升 13 人。
( 二 ) 研究發展與服務客戶方面
-
1、 適時提供客戶新型態商品設計、核保技術訓練及理賠諮詢等服務,透過 客製化服務提升客服水準,創造公司價值與行銷優勢,以爭取優質業務。
-
4 -
-
2、 因應再保險市場發展趨勢與客戶需求,積極研議適宜之再保險運作模 式,提供客戶最適再保解決方案,以提升本公司專業形象,並及時掌握 客戶經營策略與方向。
-
3、 考量客戶臨分承保能量需要,適度擴大優質業務承受成分,並逐步發展 國際臨分業務,厚實核保經驗,增進與國際客戶間之關係,伺機擴展優 質國際臨分業務。
-
4、 舉辦「產險市場之現況與展望-由監理觀點探討」研討會,邀請監理機關 及產險公司高階主管參加,藉此探討產險市場之現況與未來之趨勢,以 期促進國內產險事業之健全發展。
-
5、 舉辦「產險業再保主管風險管理研討會—認識賠款準備與對再保險之影 響」、「短年期商品之賠款準備金及對再保險之影響」及「老人醫學醫 務」研討會,邀請產、壽險業界再保主管、精算人員及核保理賠人員參 加,增進與同業再保訊息之交流,專業能力之提升,並就保險市場現況 及未來趨勢充分討論,藉以增進本公司與客戶間之緊密業務關係。
-
6、 提供客戶傷害險及健康險發生率,以利其商品設計與訂價。
-
7、 逐步推動建立作業、保險、市場及信用等風險之關鍵風險指標,協助主 管機關推動保險業風險管理相關制度與法規制定,並以本公司發展風險 管理之經驗與成效,提供同業風險管理相關之諮詢服務,以共同提升整 體保險業風險管理之技術與水準。
五、 103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考量市場競爭情況、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等因素,擬訂本公司 103 年度營業計 畫如下:
一 ( ) 經營方針
-
1、 穩健厚植據以承受風險之資本基礎,以擴增承保能量及承受巨災之風險 容忍度,並確保適足之償付能力。
-
2、 有效增進資本運用效率、創造股東價值,資本配置以風險與報酬之關係 為決策考量重點,以達成風險管理與營運決策結合之目標。
-
3、 發揮在地深耕逾四十年累積之利基,深入了解客戶再保需求,提供個別 客製化的服務,積極爭取優質業務。
-
4、 穩健拓展國際業務,平衡公司整體業務之地理區域比重,並確保適足的 風險與對價關係,以利潤為導向,建立質量兼具之最適業務組合。
-
5、 藉由提供精算統計、新商品研發、法規諮詢與業務發展相關之研討會等 專業服務,提升服務品質並維繫緊密的客戶關係,創造拓展良質業務之 利基。
-
6、 資金運用將秉持穩健的投資策略,輔以嚴謹的風險控管,以追求安全平 衡的穩定收益,並持續支援再保險業務的永續發展。
(二) 產銷策略與營運目標:
- 5 -
由於全球主要經濟體未見強勁之成長動能,使得整體經濟復甦緩慢。在全世界 主要央行推行之量化寬鬆政策未明確退場前,預期低利率環境仍將持續。而利 率維持在歷史低檔水準,除大幅削弱固定收益商品之報酬,亦使追求相對高報 酬之資金流入再保險市場,因而造成再保險價格之負面影響。
展望 2014 年,在面對充滿挑戰之經營環境下,本公司以國際信評公司 A 級之 信用評等為基礎,考量自有資本之財務強度承受適當風險,穩健經營。再保險 業務推展仍將以審慎核保為基本原則,而資金運用則持續採取穩健投資之方 針,以建立風險管理與穩健獲利兼具之整體業務組合。
六、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考量經營環境、市場趨勢及本公司發展願景,擬訂本公司之未來發展策略如下:
-
一
-
( ) 提升客戶滿意度與回饋保險市場,並以扮演安定、健全、維護保險市場與促 進保險事業發展的角色為經營宗旨。
-
(二) 持續提升同仁專業技術與能力,強化公司優質專業品牌形象。
-
(三) 善用在地優勢,積極深耕國內市場,提升市場經營之廣度與深度,致力追求 長期良好的經營績效。
-
(四) 穩健拓展國際業務版圖,以分散業務集中國內之風險,並逐步提升海外獲利 之比重。
-
(五) 強化資本結構管理,穩健提升資本運用效能。
-
(六) 持續強化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內稽內控等工作,以提升公司治理水準。
七、 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
一
-
( ) 外部競爭環境
-
截至 102 年底止,國內再保險業共計三家,除本公司外,另有科隆再保險公司、 美國再保險公司等二家外商在台灣設立之分公司。而受到國內簽單公司維持高 自留比率,再保險需求成長受限,而國際再保能量依然充沛,使本公司營運仍 面臨挑戰。
-
(二) 法規環境
-
1、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
為落實引導保險業參與公共建設投資,並達成持續擴大保險業資金運用管 道等目標,主管機關於 102 年 1 月 17 日修正本辦法,增列保險業得投資公 共投資之殯葬設施及社會福利事業所需之設施,及提高保險業對於本辦法 第 4 條所列社會福利事業投資之同一對象投資限額至被投資對象實收資本 額 35%,以及放寬得投資第 4 條所列社會福利事業之證券化商品。本公司 業已依據前開修正修訂相關內規俾資遵循。
-
2、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 為合理反映保險業放款資產品質以強化其儲備因應未來景氣反轉時之健
-
6 -
全經營能力,並落實以風險為基礎之資產管理能力,主管機關於 102 年 10 月 16 日修正本辦法,並自 103 年 1 月 1 日施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
(1) 增訂保險業對放款資產提列之備抵呆帳,不得低於第一類至第五類放 款資產扣除壽險貸款、墊繳保費及對於我國政府機關之債權後之債權 餘額全部之和之 1%,以及逾期放款與催收款經合理評估已無擔保價 值之合計數等最低標準。
-
(2) 保險業依本辦法第 5 條第 1 項各款調整後之最低應提列備抵呆帳之合 計數低於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評估者,仍應以依一般公認會計原 則規定評估之數額為最低應提列備抵呆帳之金額。
-
3、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
為強化保險業對招攬及核保理賠等作業程序之控管,主管機關於 102 年 11 月 7 日修正本辦法,修正重點如下:
-
(1) 保險業內部核保及理賠處理制度及程序,應將財務核保機制、生調體 檢標準納入核保程序及流程圖、明訂適合度政策內容,以及須對評估 保險金額、保險費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收入、財務狀況與職業間具相 當性等特定事項訂定作業程序。
-
(2) 保險業理賠人員不得對其三年內核保簽署之案件執行理賠審核業 務,以及保險業核保及理賠人員亦不得對其招攬案件執行核保或理賠 審核。
本公司業已依據前開修正修訂相關內規俾資遵循。
-
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就非公務機關個人資 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之事項,訂定相關辦 法,主管機關依據上開規定於 102 年 11 月 8 日發布訂定本辦法,要求該等 非公務機關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 方法(下稱本計畫及處理方法),以加強管理、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維護。 本辦法訂定要點如下:
-
(1) 非公務機關應配置管理人員及相當資源,以規劃、訂定、修正與執行 本計畫及處理方法,並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定期查核確認所保 有之個人資料現況,評估可能產生之風險,訂定適當管理機制,及相 關應變、通報、預防及強化機制。
-
(2) 非公務機關應於本計畫及處理方法,訂定各類個人資料管理程序,並 訂定資料安全、人員及設備安全之相關管理措施。
-
(3) 非公務機關應於本計畫及處理方法中,訂定個人資料之安全稽核、紀 錄保存及持續改善機制。
本公司業已依據前開辦法訂定相關內規俾資遵循。
-
5、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
為因應公開發行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暨配合實務運作及
-
7 -
推動採用「股票每股面額不限十元制度」等需求,主管機關於 102 年 12 月 30 日修正本準則相關條文,其修正要點臚列如下:
-
(1) 公開發行公司應就所施行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 定認定關係人及子公司;將土地使用權納入不動產之相關規範;明定 本準則有關總資產標準,係以公司最近期之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計 算,至於本準則所稱之權益,係指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項目。
-
(2) 與政府機構之會員證、無形資產等交易,無需委請會計師出具交易價 格合理性意見。
-
(3) 向關係人買賣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等資產,毋庸事前將相關 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
-
(4) 自地委建或租地委建等委請關係人興建不動產者,不適用第 15 條至 第 17 條有關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應評估交易成本合理性之規定。
-
(5) 投資國內貨幣市場基金納入排除公告之適用範圍;證券商於初級市場 認購之有價證券,或依規定認購之有價證券,得免予辦理資訊公開。
-
(6) 公司股票面額非 10 元者,本準則有關實收資本額 20%之標準,以歸 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1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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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擴大強制設置審計委員會之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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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順應國際發展趨勢及強化我國公司治理之內部監督機制,主管機關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531121 號令發布擴大強制設置審計 委員會之適用範圍及時程。依本件命令,本公司現任董事、監察人任期係 於 103 年屆滿,得自 103 年選任之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時,始適用之。
(三) 總體經營環境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03年2月發布之「國民所得統計及國內經濟情勢展望」 表示,美國經濟穩健擴張,英、德官方亦因內需與勞動市場改善上調成長預測 ,顯示先進國家景氣逐步回溫,有助穩定全球復甦步調。然而新興市場受制於 資金大幅撤出,經濟成長風險升高,加上美國量化寬鬆(QE)政策調整後,全球 金融市場能否平穩發展,以及全球多處不穩定之地緣政治可能引發之衝突,仍 為看似樂觀的全球實體景氣走向增添若干不確定性。其引用環球透視機構 (Global Insight)預測資料指出,103年全球經濟成長率預估將達3.3%,其中美國為 2.7%、歐盟為1.5%、日本為1.8%、中國大陸成長率7.8%;另以出口為導向的亞 洲四小龍,新加坡為3.4%、南韓為3.6%、香港3.7%,而主計總處預估台灣經濟 成長為2.82%。
關於台灣內需動能之預估,隨著全球成熟經濟體復甦趨穩,帶動國內股市回溫 ,加上就業持續改善,民間消費氛圍與信心有所提升,預測103年民間消費成 長2.44%。對外貿易方面,國際貨幣基金(IMF)預測103年世界貿易量成長率將 由去年2.7%提高為4.5%,加上半導體業者高階製程產能陸續投產、美國品牌 業者與日本廠商擴大釋出訂單、DRAM與太陽能產業景氣自谷底回升,以及行 動裝置續推新品,國內相關供應鏈業者因而受益等,均有助提振出口,然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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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在區域經濟整合過程進度緩慢,中國大陸在地供應鏈逐漸壯大,積極低價搶 進國際大廠與國內品牌零組件供應體系,加深國內相關產業競爭壓力。至於物 價方面,國際油價可望緩步走跌,近期國際農工原料價格多呈下滑,惟新台幣 匯率相對去年貶值,預測103年躉售物價指數(WPI)漲0.82%。進口物價持穩有助 平抑國內消費品價格,預測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溫和上漲1.07%。
整體而言,先進國家穩健復甦,國際景氣回升,103年我國之經濟成長動能應 會較去年溫和加速,然而美國量化寬鬆政策減碼啟動之後的未來進度,將牽動 我國與新興國家經濟成長,加上中國大陸經濟進行結構性調整,高速增長似有 明顯減慢趨勢,亦將影響我國進出口貿易,誠如OECD公布之展望報告提及, 全球經濟將更強勁的成長卻也更多風險。
隨著總體經濟環境逐漸改善,若全球景氣回溫,將對本公司之營運績效與業務 發展產生正面助益。
董事長 楊誠對 總經理 莊忠蒼 會計主管 陳月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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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貳、 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
中華民國 57 年 10 月 31 日。
二、公司沿革
| 公司沿革 | |
|---|---|
| 民國57~-88年間 | 民國57年10月31日由國庫出資新台幣(以下同)1,500 萬元,並以原中央信託 局再保險處為基礎成立本公司,全名為「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國內唯一國營之專業再保險公司。民國61年11月24日制定公布中 央再保險公司條例。自此,本公司歷經數次增資,至88年底資本額增 為30億元,其中財政部占87.04%,國內保險業占12.96%。 |
| 民國89年7月 | 民國89年7月6日本公司股票正式上市掛牌,財政部提撥4,500百萬 股公開承銷,完成第一階段釋股,財政部持股比率由87.04%降至 71.27%。 |
| 民國91年4月 | 台灣住宅地震保險制度於民國91年4月1日正式實施,財政部責成本 公司為共保組織經理人。 |
| 民國91年7月 | 民國91年7月11日財政部第二階段釋股,公股持股比率降至48.12%, 自此本公司轉為民營。 |
| 民國92年8月 | 民國92年8月7日現金增資6億元,實收資本額由30億增為36億元, 長榮集團成為本公司最大股東。 本公司代財團法人台灣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在美國發行巨災債券,於民 國92 年8 月25 日在美國紐約順利完成募集,這是我國首次在國際市 場發行巨災債券,總發行金額1 億美元,發行年期3 年;此舉除進一 步保障我國住宅地震險,也象徵我國保險業進一步與國際資本市場接 軌。 |
| 民國93年6月 | 民國93年6月23日華總一義字第09300118321號總統令公布廢止「中 央再保險公司條例」。 |
| 民國93年11月 | 民國93年11月4日現金增資6億元,實收資本額由36億增為42億元。 |
| 民國94年8月 | 民國94 年8 月31日現金增資8億元,實收資本額由42億增為50億元。 |
| 民國94年9月 | 民國94年9月26日榮獲亞洲保險論壇(Asia Insurance Review)第九屆亞洲 保險業選拔賽中的「亞洲最佳再保險人貢獻獎」獎項。 |
| 民國94年10月 | 民國94年10月26日股東臨時會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董事由9人減 為7人,同時改選董監事,代表長榮國際(股)公司之董事增為5人。 |
| 民國95年10月 | 民國95 年10 月20 日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標準普爾及國內中華信評公 司,分別將本公司財務實力評等調升至A-、TW AA+等級。前述信評於 民國96 年至101 年均繼續維持相同評等。 |
| 民國96年8月 | 民國96年8月21日完成盈餘轉增資2億5,000萬元,實收資本額由50 億增為52億5,000 萬元。 |
| 民國97年6月 | 民國97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改選董監事,改選後之7席董事中包含2 席獨立董事。 |
| 民國97年8月 | 民國97年8月22日盈餘轉增資2億6,250萬元,實收資本額由52億 5,000 萬元增為55億1,250 萬元。 |
| 民國99年6月 | 民國99年6月10日國際信用評等公司A.M. Best將本公司財務實力評 等調升至A。前述信評於民國100 年至102 年均繼續維持相同評等。 |
| 民國102年6月 | 民國102年6月10日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將本 公司財務實力評等調升至A。前述信評於103 年亦維持相同評等。 |
| 民國102年7月 | 民國102年7月29日完成盈餘轉增資1億1,025 萬元,實收資本額由 55億1,250 萬元增為56億2,275 萬元。 |
- 10 -
參、 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
一
-
( )組織結構:
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系統圖
==> picture [479 x 59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人事部
股東會
監理本部
總務部
監察人
風險管理部
董事會
董事長
法令遵循主管
副董事長
投資部
薪資報酬委員會
財務本部 財務部
風險管理委員會
主計部
稽核室
總經理
企劃室
火災業務部
汽車業務部
財產再保業務本部
運輸業務部
副總經理
國際再保業務部
新種業務部
人身一部
人身再保業務本部
人身二部
法務理賠部
電算部
----- End of picture text -----
- 11 -
(二) 各主要部門業務:依本公司組織規程,各部門職掌如下:
| 部門名稱 | 部門職掌 |
|---|---|
| 監理本部 | 人事部:掌理公司組織編制、員工招募、任免遷調、考核晉 升、教育訓練、薪給獎金、退休資遣、保險撫卹、 勞資關係及其他上級主管交辦等事項。 總務部:掌理董事會議事、股務、文書、印信、圖書、事務、 財產保管、安全防護,以及不屬於其他單位掌理之 事項。 |
| 財務本部 | 投資部:掌理資金之規劃及運用。 財務部:掌理資金調度、風險控管、出納及交割、保管等後 台作業。 主計部:掌理會計業務。 |
| 企劃室 | 掌理保險市場發展趨勢分析、業務經營規劃及精算統計等營 運規劃事項。 |
| 財產再保業務本部 | 火災業務部:掌理火災再保險之承受與轉分業務。 運輸業務部:掌理運輸再保險之承受與轉分業務。 汽車業務部:掌理汽車再保險之承受與轉分業務。 新種業務部:掌理除火災、運輸、汽車以外各種財產再保險 之承受與轉分業務。 |
| 國際再保業務部 | 掌理國外各種再保險之承受與轉分業務。 |
| 人身再保業務本部 | 人身一部:掌理國內外壽險及健康險再保險之承受與轉分業 務。 人身二部:掌理國內外傷害險再保險之承受與轉分及人身險 精算、統計等業務。 |
| 電算部 | 掌理資訊系統規劃、控制、安全維護及電腦操作維護之事項。 |
| 法務理賠部 | 掌理法務業務及再保險之理賠事項。 |
| 風險管理部 | 掌理整合性風險管理體系之建置與執行、風險量化模組之建 立、分析與運用及橫向風險與風險容忍度之控管等風險管理 事項。 |
| 法令遵循主管 | 掌理法令遵循事項 |
- 12 -
| 103 年4月30日 | 具配偶或二 親等以內關 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 監察人 |
關 係 |
不適用 | 無 | 不適用 | 無 | 不適用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姓 名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職 稱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
不適用 |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 系、所兼任副教授 |
不適用 | 無 | 不適用 | 財政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 | 行政院財政主計金融處處長 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常務 董事 |
昂寶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監察人: 中國砂輪企業、光隆實業 |
東吳大學學術交流長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執行長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
||
| 主要經(學)歷(註3) | 不適用 | 經: 財政部保險司副司長 本公司總經理 學: 紐約保險學院碩士 |
不適用 | 經: 長榮海運董事長 學: 美國波士頓大學 |
不適用 | 經: 財政部秘書室專門委員 學: 中興大學公共政策碩士 |
經: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 金融局副局長 學: 美國猶他州大學會計碩 士 |
經: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聯合執業會計師 學: 政治大學會計碩士 |
經: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 學: 美國愛荷華大學法律博 士 |
||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
持股 比率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股數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配偶、未 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 股份 |
持股 比率 |
不適用 | 0 | 不適用 | 0 | 不適用 | 0 | 0 | 0 | 0 | |
| 股數 | 0 | 0 | 0 | 0 | 0 | 0 | |||||
| 現 在 持有股數 (註4) |
持股 比率 |
35.13 | 0.18 | 35.13 | 1.16 | 22.68 | 0 | 0 | 0 | 0 | |
| 股數 | 197,541,037 | 1,000,735 | 197,541,037 | 6,541,899 | 127,539,689 | 0 | 0 | 0 | 0 | ||
|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35.13 | 0 | 35.13 | 0 | 22.68 | 0 | 0 | 0 | 0 | |
| 股數 | 193,666,975 | 0 | 193,666,975 | 0 | 125,038,911 | 0 | 0 | 0 | 0 | ||
| 初次選 任日期 (註2) |
91.10.29 | 82.9.29 | 91.10.29 | 96.6.12 | 57.10.31 | 100.6.15 | 101.10.3 | 97.6.13 | 97.6.13 | ||
| 任期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1年8 個月 |
3年 | 3年 | ||
| 選(就)任 日期 |
100.6.15 | 100.6.15 | 100.6.15 | 100.6.15 | 100.6.15 | 100.6.15 | 101.10.3 | 100.6.15 | 100.6.15 | ||
| 姓 名 | 長榮國際(股)公司 | 代表人:楊誠對 | 長榮國際(股)公司 | 代表人:張國政 | 財政部 | 代表人:李宜芬 | 代表人:林士朗 | 吳金順 | 姚思遠 | ||
| 職 稱 (註1) |
董事長 | 副董事長 | 董事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 具配偶或二 親等以內關 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 監察人 |
關 係 |
用 | 無 | 無 | 用 | 無 | 無 | 註1: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一。 註2: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3: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4:100.06.15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551,250,000股,截至103.04.30止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562,275,000股。 註5:廖述源91.10.29~97.6.13擔任本公司董事,97.6.13股東常會改選後改任監察人。 |
|---|---|---|---|---|---|---|---|---|
| 姓 名 |
適 | 無 | 無 | 適 | 無 | 無 | ||
| 職 稱 |
不 | 無 | 無 | 不 | 無 | 無 | ||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
不適用 | 本公司總經理 | 中華民國保險經營學會理事長 淡江大學保險學系教授 |
不適用 | 長榮集團管理集團財務執行長 長榮海運(股)公司財務執行長 董事: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財團法 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 監察人: 長榮航空、長榮國際儲運、長榮 鋼鐵、台灣碼頭服務、長陽開發、 翔利投資 |
長榮國際(股)公司財務本部副 總經理 監察人: 長榮海運、長榮空廚、立榮航 空、長友營造、長榮物流、環 世旅行社、長榮國際機電 |
||
| 主要經(學)歷(註3) | 不適用 | 經: 長榮國際風險管理本部 副總經理 學: 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 |
經: 淡江大學保險學系系主任 學: 逢甲大學保險學研究所 碩士 |
不適用 | 經: 長榮航空(股)公司財務本 部副總經理 學: 中山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
經: 長榮國際財務本部協理 學: 銘傳商專 |
||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
持股 比率 |
0 | 0 | 0 | 0 | 0 | 0 | |
| 股數 | 0 | 0 | 0 | 0 | 0 | 0 | ||
| 配偶、未 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 股份 |
持股 比率 |
不適用 | 0 | 0 | 不適用 | 0 | 0 | |
| 股數 | 0 | 0 | 0 | 0 | ||||
| 現 在 持有股數 (註4) |
持股 比率 |
35.13 | 0 | 0 | 0.46 | 0 | 0 | |
| 股數 | 197,541,037 | 0 | 0 | 2,610,040 | 0 | 0 | ||
|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35.13 | 0 | 0 | 0.46 | 0 | 0 | |
| 股數 | 193,666,975 | 0 | 0 | 2,558,863 | 0 | 0 | ||
| 初次選 任日期 (註2) |
91.10.29 | 94.10.29 | 91.10.29 (註5) |
97.6.13 | 92.10.29 | 100.6.15 | ||
| 任期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
| 選(就)任 日期 |
100.6.15 | 100.6.15 | 100.6.15 | 100.6.15 | 100.6.15 | 100.6.15 | ||
| 姓 名 | 長榮國際(股)公司 | 莊忠蒼 | 廖述源 | 翔利投資(股)公司 | 代表人:吳光輝 | 代表人:古賴美雪 | ||
| 職 稱 (註1) |
董事 | 監察人 | 監察人 |
103 年 4 月 30 日
1. 表一: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2)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2) | |
|---|---|---|
| 法人股東名稱(註1) | ||
| 股東 | 持股比例 | |
| 長榮國際(股)公司 |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 28.86% |
| 張國政 | 16.67% | |
| 張國華 | 12.90% | |
| 張國明 | 12.19% | |
| 李玉美 | 7.14% | |
| 陳惠珠 | 5.81% | |
| 楊美珍 | 5.10% | |
| 張榮發 | 5.00% | |
| 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 | 5.00% | |
| 曾瓊慧 | 1.33% | |
| 財政部 | 非公司組織,無主要股東 | 不適用 |
| 翔利投資(股)公司 | 長榮航空(股)公司 | 100.00% |
註 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 ( 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 ) 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二。
2. 表二:表一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 2.表二:表一 | 主要股東為法人者 | 其主要股東 | 其主要股東 |
|---|---|---|---|
| 103 年4 月30日 | |||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3) | ||
| 法人股東名稱(註2) | |||
| (註1) | 股東 | 持股比例 | |
| 長榮國際(股)公司 |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
非公司組織,無主要股東 | 不適用 |
| 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 | |||
| 翔利投資(股)公司 | 長榮航空(股)公司(註4) | 長榮海運(股)公司 | 19.32% |
| 長榮國際(股)公司 | 14.41% | ||
| 第一商業銀行受託保管華光投資公司 | 5.00% |
||
| 富邦人壽保險(股)公司 | 3.07% | ||
| 張榮發 | 3.02% | ||
| 張國政 | 2.30% | ||
|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68% | ||
| 張國華 | 1.61% | ||
| 張國明 | 1.47% | ||
| 長榮國際儲運(股)公司 | 1.17% |
-
註 1:表一之法人股東名稱。
-
註 2:表一之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
-
註 3 :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 ( 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 ) 及其持股比例。
-
註 4 :為該公司 103 年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資料。
-
15 -
3. 董事或監察人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專業資格,並符合獨 立性情形: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二 )
103 年 4 月 30 日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
|---|---|---|---|---|---|---|---|---|---|---|---|---|---|---|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
| 及下列專業資格 | ||||||||||||||
| 兼任 | ||||||||||||||
| 條件 | ||||||||||||||
| 法官、檢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其他 | ||||||||||||||
| 商務、法 | 官、律師、 | 公開 | ||||||||||||
| 務、財務、 | 會計師或其 | 商務、法 | 發行 | |||||||||||
| 會計或公司 | 他與公司業 | 務、財務、 | 公司 | |||||||||||
| 姓名 | 業務所須相 | 務所需之國 | 會計或公司 | 獨立 | ||||||||||
| 關科系之公 | 家考試及格 | 業務所須之 | 董事 | |||||||||||
| (註1) | ||||||||||||||
| 私立大專院 | 領有證書之 | 工作經驗 | 家數 | |||||||||||
| 校講師以上 | 專門職業及 | |||||||||||||
| 技術人員 | ||||||||||||||
| 楊誠對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張國政 | � | � | � | � | � | � | � | 0 | ||||||
| 李宜芬 | � | � | � | � | � | � | � | � | 0 | |||||
| 林士朗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吳金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姚思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莊忠蒼 | � | � | � | � | � | � | � | � | 0 | |||||
| 廖述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吳光輝 | � | � | � | � | � | � | � | 0 | ||||||
| 古賴美雪 | � | � | � | � | � | 0 |
- 註 1: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註 2: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 。
-
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 然人股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 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 上股東。
-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 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 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 限。
-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 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16 -
| 具配偶或二 親等以內關 係之經理人 |
關 係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姓 名 |
|||||||||
| 職 稱 |
|||||||||
| 目前兼 任其他 |
公司之 職務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主要經(學)歷 | (註2) | 經: 長榮國際風險管理本部副總經理 學: 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 |
經: 長榮國際風險管理本部協理 學: 海洋大學航海學系 |
經: 本公司人身再保業務本部協理 學: 中興大學經濟系 |
經: 長榮國際財務本部審查部經理 學: 中華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碩士 |
經: 本公司董事會稽核室稽核(經理 級) 學: 逢甲大學銀行保險學系 |
經: 本公司財務本部投資部經理 學: 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 |
經: 長榮國際電算本部程式一部經理 學: 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 |
經: 本公司財務本部會計部經理 學: 政治大學會計系 |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股數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股數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 | 0 | 0.03 | 0.01 | 0.02 | 0 | 0 | 0.07 |
| 股數 | 0 | 0 | 144,928 | 33,736 | 107,100 | 0 | 0 | 404,838 | |
| 選(就) | 任日期 | 95.8.7 | 101.7.25 | 101.7.25 | 95.1.1 | 102.1.1 | 97.1.1 | 100.1.1 | 100.1.1 |
| 姓名 | 莊忠蒼 | 蔡伯龍 | 柯曉南 | 鄭靜芬 | 吳憲宏 | 熊珮菁 | 張允寧 | 陳月櫻 | |
| 職稱 (註1) |
總 經 理 |
副 總 經 理 |
稽 核 室 總 稽 核 |
財 務 本 部 副 總 經 理 ( 財務主管) |
稽 核 室 稽 核 |
財 務 本 部 投資部副協理 |
財 務 本 部 財務部協理 |
財 務 本 部 主計部協理 ( 會計主管) |
| 具配偶或二 親等以內關 係之經理人 |
關 係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註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2: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
|---|---|---|---|---|---|---|---|---|---|
| 姓 名 |
|||||||||
| 職 稱 |
|||||||||
| 目前兼 任其他 |
公司之 職務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主要經(學)歷 | (註2) | 經: 本公司財務本部投資部經理 學: 台北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
經: 明台產物保險公司經理 學: 逢甲大學統計與精算碩士 |
經: 本公司企劃本部協理 學: 成功大學化學工程碩士 |
經: 本公司財產再保業務本部汽車業 務部經理 學: 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
經: 本公司人身再保業務本部人身一 部經理 學: 政治大學統計學系 |
經: 本公司財產再保業務本部國際業 務部經理 學: 日本一橋大學法學部 |
經: 本公司法務理賠部經理 學: 美國紐約保險學院碩士 |
|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股數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股數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01 | 0 | 0.00 | 0.00 | 0 | 0.01 | 0.05 | |
| 股數 | 51,000 | 0 | 227 | 16,553 | 0 | 78,718 | 288,809 | ||
| 選(就) | 任日期 | 102.1.1 | 100.7.20 | 98.3.1 | 99.1.1 | 101.1.1 | 99.1.1 | 102.1.1 | |
| 姓名 | 鍾志宏 | 林育德 | 林正彥 | 沈順卿 | 劉玉雪 | 吉田周衛 | 丁文城 | ||
| 職稱 (註1) |
企劃室協理 | 企 劃 室 簽證精算師 |
財產再保業務 本 部 協 理 |
財產再保業務 本部副協理 |
人身再保業務 本部副協理 |
國際再保業務 部 副 協 理 |
法務理賠部 副 協 理 |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
無 | 註1:年終獎金金額係以102年實際發放數填列。 註2:D欄所列業務執行費用,其中48,000元繳交國庫。 |
|||||||
|---|---|---|---|---|---|---|---|---|---|---|---|
| A、B、C、D、E、 | F及G等七項總 額占稅後純益 之比例 |
無 | |||||||||
| 合併 報表 內所 有公 司 |
|||||||||||
| 本公司 | 1.70% | ||||||||||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員工認股權 憑證得認購 股數(H) |
無 | |||||||||
| 合併 報表 內所 有公 司 |
|||||||||||
| 本 公 司 |
無 | ||||||||||
| 盈餘分配員工紅利(G) | 無 | ||||||||||
| 合併報表內 所有公司 |
股票 紅利 金額 |
||||||||||
| 無 | |||||||||||
| 現金 紅利 金額 |
|||||||||||
| 本公司 | 無 | ||||||||||
| 股票 紅利 金額 |
|||||||||||
| 156 | |||||||||||
| 現金 紅利 金額 |
|||||||||||
| 退職退休 金(F) |
無 | ||||||||||
| 合併 報表 內所 有公 司 |
|||||||||||
| 本 公 司 |
無 | ||||||||||
| 薪資、獎金及特 支費等(E) |
無 | ||||||||||
| 合併 報表 內所 有公 司 |
|||||||||||
| 本公司 | 3,696 | ||||||||||
| A、B、C及D |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 例 |
無 | |||||||||
| 合併 報表 內所 有公 司 |
|||||||||||
| 本公 司 |
1.17% | ||||||||||
| 董事酬金 | 業務執行費 用(D) |
無 | |||||||||
| 合併 報表 內所 有公 司 |
|||||||||||
| 本 公 司 |
600 | ||||||||||
| 盈餘分配之 酬勞(C) |
無 | ||||||||||
| 合併 報表 內所 有公 司 |
|||||||||||
| 本公 司 |
1,900 | ||||||||||
| 退職退休 金(B) |
無 | ||||||||||
| 合併 報表 內所 有公 司 |
|||||||||||
| 本 公 司 |
無 | ||||||||||
| 報酬(A) | 無 | ||||||||||
| 合併 報表 內所 有公 司 |
|||||||||||
| 本公司 | 6,080 | ||||||||||
| 姓名 | 長榮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楊誠對 |
長榮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張國政 |
財政部 代表人:李宜芬 |
財政部 代表人:林士朗 |
吳金順 | 姚思遠 | 長榮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莊忠蒼 |
||||
| 職稱 | 董事長 | 副董事長 | 董事 | 董事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董事兼 總經理 |
| 董事姓名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合併報表內 所有公司(J)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 | 張國政、李宜芬、 林士朗、吳金順、 姚思遠 |
楊誠對、莊忠蒼 | - | - | - | - | - | - | 7人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合併報表內 所有公司(I)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 | 張國政、李宜芬、 林士朗、吳金順、 姚思遠、莊忠蒼 |
楊誠對 | - | - | - | - | - | - | 7人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低於2,000,000元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100,000,000元以上 | 總計 |
| 有無領取來 自子公司以 |
有無領取來 自子公司以 |
無 | 酬金級距表 | 監察人姓名 |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D)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轉投資事 業酬金 |
||||||||||||||||||
| 無 | ||||||||||||||||||
| A、B及C等三項總額 | 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合併報表內 所有公司 |
||||||||||||||||
| 0.21% | ||||||||||||||||||
| 本公 司 |
||||||||||||||||||
| 監察人酬金 | 業務執行費用(C) | 無 | ||||||||||||||||
| 合併報表內 所有公司 |
||||||||||||||||||
| 本公司 | 廖述源、吳光輝、古賴美雪 | - | - | - | - | - | - | - | 3人 | |||||||||
| 360 | ||||||||||||||||||
| 本公 司 |
||||||||||||||||||
| 盈餘分配之酬勞(B) | 無 | |||||||||||||||||
| 合併報表內 所有公司 |
||||||||||||||||||
| 1,200 | ||||||||||||||||||
| 本公 司 |
||||||||||||||||||
| 報酬(A) | 無 | |||||||||||||||||
| 合併報表內 所有公司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 低於2,000,000元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100,000,000元以上 | 總計 | |||||||||
| 無 | ||||||||||||||||||
| 本公 司 |
||||||||||||||||||
| 姓名 | 廖述源 | 翔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吳光輝 |
翔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古賴美雪 |
|||||||||||||||
| 職稱 | 監察人 | 監察人 | 監察人 |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
無 | 無 | 無 | 酬金級距表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E)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取得員工認股 權憑證數額 |
合併報內 所有公司 |
無 | ||||||||||||||||
| 本公 司 |
無 | |||||||||||||||||
| 合併報 內所有 公司 |
無 | |||||||||||||||||
|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
||||||||||||||||||
| 本公 | 司 | 2.08% | ||||||||||||||||
|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D) | 無 | |||||||||||||||||
| 合併報表內所有 公司 |
股票紅 利金額 |
|||||||||||||||||
| 無 | ||||||||||||||||||
| 現金紅 利金額 |
||||||||||||||||||
| 本公司 | - | 莊忠蒼、蔡伯龍、鄭靜芬、柯曉南 | - | - | - | - | - | - | 4人 | |||||||||
| 本公司 | 無 | |||||||||||||||||
| 股票紅 利金額 |
||||||||||||||||||
| 526 | ||||||||||||||||||
| 現金紅 利金額 |
||||||||||||||||||
| 獎金及特支費等(C) | 合併報 表內所 有公司 |
無 | ||||||||||||||||
| 本公司 | 4,492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低於2,000,000元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100,000,000元以上 | 總計 | |||||||||
| 退職退休金(B) | 合併報 表內所 有公司 |
無 | ||||||||||||||||
| 本公 司 |
無 | |||||||||||||||||
| 薪資(A) | 合併報 表內所 有公司 |
無 | ||||||||||||||||
| 本公司 | 10,214 | |||||||||||||||||
| 姓名 | 莊忠蒼 | 蔡伯龍 | 鄭靜芬 | 柯曉南 | ||||||||||||||
| 職稱 | 總經理 | 副總經理 | 副總經理 | 總稽核 |
-
4.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 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 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
-
(1)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 比例之分析:
| 職稱 | 101年度 本公司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 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102年度 本公司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 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
| 董事 | 3.35% | 3.40% |
| 監察人 |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 (2)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董事長之報酬,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 定,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提報董事會議定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報酬係依 董事會核定之薪資表標準辦理,並提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提報董事會議 定之。
- (四) 102 年度盈餘用以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103 年 4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股票紅 | 現金紅 | 總額占稅後純 | ||||
|---|---|---|---|---|---|---|
| 職稱 | 姓名 | 總計 | ||||
| 利金額 | 利金額 | 益之比例(%) | ||||
| 經 理 人 |
總經理 | 莊忠蒼 | 無 | 1,542 | 1,542 | 0.21% |
| 副總經理 | 鄭靜芬 | |||||
| 副總經理 | 蔡伯龍 | |||||
| 總稽核 | 柯曉南 | |||||
| 協理 | 林正彥 | |||||
| 協理 | 張允寧 | |||||
| 協理 | 陳月櫻 | |||||
| 協理 | 鍾志宏 | |||||
| 稽核 | 吳憲宏 | |||||
| 副協理 | 熊珮菁 | |||||
| 副協理 | 沈順卿 | |||||
| 副協理 | 吉田周衛 | |||||
| 副協理 | 劉玉雪 | |||||
| 副協理 | 丁文城 | |||||
| 簽證精算師 | 林育德 | |||||
-
註:經理人之現金紅利金額尚未發放,係為推估值。
-
23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
102 年度董事會開會 7 次(A),董事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註1) |
實際出(列) 席次數(B) |
委託出 席次數 |
實際出(列) 席率(%) 【B/A】(註2) |
備註 |
|---|---|---|---|---|---|
| 董事長 | 長榮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楊誠對 |
7 | 0 | 100% | |
| 副董事長 | 長榮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張國政 |
0 | 7 | 0% | |
| 董事 | 財政部 代表人:李宜芬 |
7 | 0 | 100% | |
| 董事 | 財政部 代表人:林士朗 |
6 | 1 | 86% | |
| 獨立董事 | 吳金順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姚思遠 | 7 | 0 | 100% | |
| 董事 | 長榮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莊忠蒼 |
7 | 0 | 100% | |
| 監察人 | 廖述源 | 6 | 0 | 86% | |
| 監察人 | 翔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吳光輝 |
7 | 0 | 100% | |
| 監察人 | 翔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古賴美雪 |
7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 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 理:本公司獨立董事就所有董事會議決事項無表示反對及保留意見。 二、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 表決情形: (一) 董事會日期:102年1月23日 期別:第15屆第12次董事會議 1. 議案內容:本公司經理人101年度年終獎金案。 (1) 董事姓名:莊忠蒼。 (2) 應利益迴避原因:莊董事忠蒼亦擔任本公司總經理。 (3) 參與表決情形:除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之董事外,其餘出席(含委託)之六名董事 同意通過。 2. 議案內容:本公司董事長及副董事長101年度年終獎金案。 |
-
24 -
-
(1) 董事姓名:楊誠對及張國政。
-
(2) 應利益迴避原因:有自身利害關係。
-
(3) 參與表決情形:除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之董事外,其餘出席之五名董事同意通過。
-
(二) 董事會日期:102 年 3 月 25 日 期別:第 15 屆第 13 次董事會議 議案內容:本公司 101 年度員工紅利案。
-
董事姓名:莊忠蒼。
-
應利益迴避原因:莊董事忠蒼亦擔任本公司總經理。
-
參與表決情形:除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之董事外,其餘出席(含委託)之六名董事同意 通過。
(三) 董事會日期:102 年 6 月 26 日 期別:第 15 屆第 15 次董事會議
- 議案內容:本公司 101 年度經理人員工紅利案。
| 1. 議 | 案內容:本公司101年度經理人員工紅利案。 |
|---|---|
| (1) | 董事姓名:莊忠蒼。 |
| (2) | 應利益迴避原因:莊董事忠蒼亦擔任本公司總經理。 |
| (3) | 參與表決情形:除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之董事外,其餘出席(含委託)之六名董事 |
| 同意通過。 | |
| 2. 議案內容:委任風險管理委員會召集人並支給車馬費案。 | |
| (1) | 董事姓名:姚思遠。 |
| (2) | 應利益迴避原因:有自身利害關係。 |
| (3) | 參與表決情形:除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之董事外,其餘出席(含委託)之六名董事 |
| 同意通過。 | |
| (四) | 董事會日期:102年12月25日 |
| 期別:第15屆第18次董事會議 | |
| 1. 議案內容:本公司辦公室冷氣空調管路及室內送風機汰舊更新工程案。 | |
| (1) | 董事姓名:楊誠對、張國政及莊忠蒼。 |
| (2) | 應利益迴避原因:前述3 名董事為法人股東「長榮國際(股)公司」之代表人,該法人股 |
| 東亦有指派代表人擔任本案交易相對人之董事及監察人。 | |
| (3) | 參與表決情形:除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之董事外,其餘出席(含委託)之四名董事 |
| 同意通過。 | |
| 2. 議案內容:本公司103年度經理人薪津案。 | |
| (1) | 董事姓名:莊忠蒼。 |
| (2) | 應利益迴避原因:莊董事忠蒼亦擔任本公司總經理。 |
| (3) | 參與表決情形:除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之董事外,其餘出席(含委託)之六名董事 |
| 同意通過。 | |
| 3. 議案內容:本公司董事長及副董事長103年度薪津及業務執行費用案。 |
-
25 -
-
(1) 董事姓名:楊誠對及張國政。
-
(2) 應利益迴避原因:有自身利害關係。
-
(3) 參與表決情形:除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之董事外,其餘出席(含委託)之五名董事 同意通過。
-
-
議案內容:本公司 103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報酬案。
-
(1) 董事姓名:吳金順、姚思遠及莊忠蒼。
-
(2) 應利益迴避原因:前述三位董事亦擔任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3) 參與表決情形:除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之董事外,其餘出席(含委託)之四名董事 同意通過。
-
-
議案內容:本公司獨立董事 103 年度薪津案。
-
(1) 董事姓名:吳金順及姚思遠。
-
(2) 應利益迴避原因:有自身利害關係。
-
-
(3) 參與表決情形:除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之董事外,其餘出席(含委託)之五名董事 同意通過。
-
三、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 情形評估:
(一) 為提升董監事專業知能與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於 102 年度為董監事安排進修課程。
-
(二) 本公司目前設置 2 名獨立董事,並已於 97 年 8 月 26 日董事會訂定「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 則」,俾利獨立董事行使職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
-
(三) 本公司將於 103 年設立審計委員會,以強化董事會職能。
-
註 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
註 2:(1)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 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
(2)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董 事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 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二)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02 年度董事會開會 7 次(A),監察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列席 次數(B) |
實際列席率(%) (B/A) (註) |
備註 |
|---|---|---|---|---|
| 監察人 | 廖述源 | 6 | 86% | |
| 監察人 | 翔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吳光輝 |
7 | 100% | |
| 監察人 | 翔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古賴美雪 |
7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例如溝通管道、方式等): 員工及股東得以書面、口頭或E-Mail直接或間接方式向監察人提出建議。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事項、 方式及結果等): |
- 26 -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列席 次數(B) |
實際列席率(%) (B/A) (註) |
備註 |
|---|---|---|---|---|
| 稽核主管定期將稽核報告送監察人審閱,會計師定期向監察人報告本公司之查核情形,以 利監察人隨時了解公司財務及業務執行情形。 二、 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 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 |
註:
-
1.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實際列席次數計算 之。
-
2.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監察人為舊任、 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實際列席次數計算之。
-
27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無差異。 | 無差異。 | 無差異。 | 無差異。 |
|---|---|---|---|---|
| 運作情形 | (一)公司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股務人員處理股東 問題。 (二)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內部人 所持股權異動,均按月申報「公開資訊觀測 站」,並於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取得股東名簿 以掌握主要股東名單。 (三)公司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關係人交易管 理循環及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 之交易政策與處理程序等,以控管關係企業風險。 |
(一)公司已於97 年股東常會選任二位獨立董事,並於 100年股東常會辦理改選。 (二)公司於聘請會計師或續約時,均會評估簽證會計師 之獨立性。目前之會計師係國內知名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之會計師,且非為關係人,具有獨立性。 |
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並於公司網站張貼業 務單位電子信箱、各險種聯絡電話及股東員工利害關 係人與監察人溝通電子信箱,作為股東及其他利害關 係人溝通管道。公司亦設有勞資會議及申訴制度以為 員工溝通管道。 |
(一)於公司網站(www.centralre.com)揭露資訊有: 1.財務:財務概況、月營收及財務報告等。 2.業務:業務概況及各險種業務介紹等。 3.公司治理:內部稽核之組織及運作情形等。 (二)公司設有英文網站,並指定專人負責蒐集及揭露相 關財務及業務資訊。為落實發言人制度,公司規定 |
| 項目 |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 式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 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 防火牆之方式 |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 四、資訊公開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 理資訊之情形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 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無差異。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 公司尚未訂定公司治理守則,未來將視實際需要訂定。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 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一) 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訂有工作規則等人事規章,並依規定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 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並於公司網站設置投資人專區,及設有專責人員處理股東查詢事宜,另業務部門依險種成立客服團隊, 積極服務客戶。 (二) 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第十六條規定,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 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本公司 102年度召開董事會7次,其中需迴避案件,均依規定迴避。 (三)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1. 董事長楊誠對及監察人古賴美雪於102年1月17日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所舉辦之「證所稅及二代健保對 企業及個人決策之影響」(3小時)。 2. 董事李宜芬: (1) 102年5月14日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所舉辦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職能座談會」(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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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運作情形 | 所有對外之發言,均需透過發言人。本公司並無召 開法人說明會之情形。 |
(一)已於100年9月21日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其 運作情形請參閱本年報第33 頁,薪資報酬委員會 由二位獨立董事及一位董事組成,由獨立董事召 集。102 年共召開四次會議,議事錄依規定提董事 會報告。 (二)已於101年5月9日將風險管理委員會改制隸屬於 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由獨立董事、總經理及各 單位主管共同組成,並由獨立董事召集。102 年共 召開四次會議,會議紀錄依規定提董事會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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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 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五、公司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各類功能性委 員會之運作情形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2) 102年9月16日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所舉辦之「企業誠信經營與社會責任座談會」(3小時)。 (3) 102年11月28日參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舉辦之「第九屆臺北公司治理論壇」(6小時)。 3. 獨立董事吳金順: (1) 102年1月17日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所舉辦之「證所稅及二代健保對企業及個人決策之影響」(3小時)。 (2) 102年5月28日參加台灣證券交易所所舉辦之「102年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職能座談會」(3小時)。 4. 獨立董事姚思遠: (1) 102年1月17日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所舉辦之「證所稅及二代健保對企業及個人決策之影響」(3小時)。 (2) 102年5月14日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所舉辦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職能座談會」(3小時)。 (3) 102年9月16日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所舉辦之「企業誠信經營與社會責任座談會」(3小時)。 5. 董事莊忠蒼: (1) 102年1月17日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所舉辦之「證所稅及二代健保對企業及個人決策之影響」(3小時)。 (2) 102年5月27日參加台灣證券交易所所舉辦之「102年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職能座談會」(3小時)。 (四) 經理人進修之情形: 1. 副總經理蔡伯龍: (1) 102年12月11日參加金管會保險局舉辦之「保險業高階管理人員研討會」(4小時)。 2. 稽核室總稽核柯曉南(副總經理級): (1) 102年03月05日參加Hannover Re Taipei舉辦之「2013財務再保研討會(Financial Reinsurance Seminar 2013)」(5小時)。 (2) 102年03月29日參加人壽保險管理學會舉辦之「中國社會保險制度介紹」(2小時)。。 (3) 102年03月29日參加人壽保險管理學會舉辦之「保險醫學暨核保理賠研討會」(3小時)。 (4) 102年06月18日參加經濟部商業司舉辦之「IFRSs財務報告編製重點實務解析」(3小時)。 (5) 102年06月27日參加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舉辦之「IFRSs基礎工程:金融工具、衍生性商品及內部稽核課程」(6小時)。 (6) 102年07月11日參加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舉辦之「市場風險管理議題之研析研討班」(3小時)。 (7) 102年08月08日參加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舉辦之「信用風險管理與主權債信風險分析研討班」(3小時)。 (8) 102年08月13日參加臺灣證券交易所舉辦之「推動我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宣導會」(3小時)。 (9) 102年09月17日參加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舉辦之「RBC會計作業與填報準則研習班」(6小時)。 (10) 102年11月28日參加中華民國精算學會舉辦之「精算學會102年度會員大會」(6小時)。 (11) 102年12月11日參加金管會保險局舉辦之「保險業高階管理人員研討會」(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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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作情形 | |
| 項目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12) 102年12月23日參加臺灣證券交易所舉辦之「102年上市公司重大訊息、內部控制及新修訂法規等業務宣導會」(3小時)。 3. 稽核室稽核吳憲宏(副協理級): (1) 102年04月23日參加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舉辦之「推動我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宣導說明會」(3小時)。 (2) 102年04月25日參加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舉辦之「財務報表舞弊之查核課程」(3小時)。 (3) 102年07月08日參加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舉辦之「第十一屆資訊揭露評鑑系統宣導會」(3小時)。 (4) 102年08月05日參加經濟部商業司舉辦之「因應IFRSs導入企業如何制定內稽內控計畫確保財務報表品質」(3小時)。 (5) 102年08月13日參加臺灣證券交易所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合辦之「推動我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宣導會」(3小時)。 (6) 102年08月22日參加經濟部商業司舉辦之「財報不實表達之查核與重大性觀念之應用」(3小時)。 (7) 102年12月30日參加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舉辦之「內部稽核人員績效評估運用實務與案例研討」(6小時)。 4. 財務本部主計部協理陳月櫻:: (1) 102年01月21日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舉辦之「201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研討會」(3.5小時)。 (2) 102年08月13日參加臺灣證券交易所舉辦之「推動我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宣導會」(3小時)。 (3) 102年10月14日及102年10月21日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舉辦之「102年度會計主管持續進修專業訓練課程」 (12小時)。 5. 企劃室簽證精算師林育德: (1) 102年04月24日及102年04月25日參加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舉辦之「國際保險監理之清償能力制度與發展趨勢研討會」(12小時)。 (2) 102年05月06日參加Cosmos舉辦之「Cosmos Reinsurance Seminar」(6小時)。 (3) 102年05月21日參加中華民國精算學會舉辦之「Catastrophe Risk Management」(3小時)。 (4) 102年05月28日參加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舉辦之「會計財務委員會專題研討會」(3小時)。 (5) 102年06月26日參加中華民國精算學會舉辦之「Risk Modeling in Practice研討會」(3小時)。 (6) 102年07月29日及102年07月30日參加中華民國精算學會舉辦之「Joint Regional Seminar 2013- Taking Risks, and Winning」(10小時)。 (7) 102年11月28日參加中華民國精算學會舉辦之「精算學會102年度會員大會」(6小時)。 (8) 102年12月04日參加中華民國精算學會舉辦之「產險精算簽證報告覆閱意見研討會」(3小時)。 (9) 102年12月19日及102年12月20日參加中華民國精算學會舉辦之「產險精算研討會」(10小時)。 6. 財產再保業務本部協理林正彥: (1) 102年05月21日參加中華民國精算學會舉辦之「Catastrophe Risk Management」(3小時)。 (2) 102年06月25日參加中華民國風險管理學會舉辦之「2013中華民國風險管理學會年會暨風險管理研討會」(4小時)。 (3) 102年11月29日參加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舉辦之「極端巨災風險之評估方法與創新對策研討會」(4小時)。 |
|---|---|
| 運作情形 | |
| 項目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7. 財產再保業務本部副協理沈順卿: (1) 102年04月16日參加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舉辦之「海上保險專題演講會(三)-近期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判決研析」(3小時)。。 (2) 102年06月18日參加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舉辦之「金融消費爭議系列-財產保險常見爭議問題研討班(非車險)」(3小時)。 (3) 102年06月20日參加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舉辦之「經濟資本與風險胃納實作班」(3小時)。 (4) 102年07月23日參加輔仁大學法律學院舉辦之「我國海商法修正研討會系列(五)-貨物運送(運送責任)」(3小時)。 (5) 102年09月25日參加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舉辦之「產險/傷害及健康險簽署人員共同科目課程」(6小時)。 8. 國際再保業務部副協理吉田周衛: (1) 102年03月21日參加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舉辦之「海上保險專題演講會(四)」(3小時)。 9. 人身再保業務本部副協理劉玉雪: (1) 102年03月29日參加人壽保險管理學會舉辦之「中國社會保險制度介紹」(2小時)。 (2) 102年03月29日參加人壽保險管理學會舉辦之「保險醫學暨核保理賠研討會」(3小時)。 (3) 102年04月26日參加中華民國精算學會舉辦之「Coinsurance–The Other Reinsurance暨IAIS ComFrame and IASB Insurance Contracts研討 會」(3.5小時)。 (4) 102年06月27日參加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舉辦之「人民幣保單及資金運用研討會」(4小時)。 10. 法務理賠部副協理丁文城 (1) 102年01月21日參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舉辦之「201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研討會」(3.5小時)。 (2) 102年10月03日及102年10月04日參加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舉辦之「102年度汽車保險承保及理賠人員教育訓練」(16小時)。 (五)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隸屬於董事會,由獨立董事、總經理及各單位主管組成,會議由獨立董事召開。102年共召開四次會議,議事錄依 規定提董事會報告。公司除訂定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外,並已制訂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準則、風險管理作業處理程序及風險管理機 制,並訂定風險胃納、容忍度及限額,相關訊息請參閱本年報第171頁。 (六)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提供客製化的再保險保障,以符合國內外保險業者的需求。 (七)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尚未購買,未來將視公司實際狀況再行購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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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作情形 | |
| 項目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八、如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者,應敍明其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 無。 |
註一: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參考範例」之規定。 註二:如為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期貨商者,應敘明風險管理政策、風險衡量標準及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註三:所稱公司治理自評報告,係指依據公司治理自評項目,由公司自行評估並說明,各自評項目中目前公司運作及執行情形之報告。 (四)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備註 (註3) |
備註 (註3) |
(註4) |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 配偶。 8.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註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條第5項之規定。 註4:莊忠蒼先生任期於103年3月19日屆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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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會成 員家數 |
6 | 0 | 0 | |||||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8 | � | � | � | ||||
| 7 | � | � | � | |||||
| 6 | � | � | � | |||||
| 運作情形 | 5 | � | � | � | ||||
| 4 | � | � | � | |||||
| 3 | � | � | � | |||||
| 2 | � | � | ||||||
| 1 | � | � | ||||||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具有商務、法 務、財務、會計 或公司業務所 需之工作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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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檢察官、律師、 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 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 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 職業及技術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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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
| 商務、法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 關料系之公私立大專 院校講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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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件 | 姓名 | 吳金順 | 姚思遠 | 莊忠蒼 | ||||
| 身份別 (註1)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董 事 |
| 2.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責,係就下列事項做成建議並提請董事會議決議: (1)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3.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本屆委員任期:100年9月21日至103年6月14日,10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4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備註 | 103.3.19任期屆滿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 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 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 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註: 1.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 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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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實際出席率(B/A) | 100% | 100% | 100% | |||
| 委託出席次數 | 0 | 0 | 0 | |||
| 實際出席次數(B) | 4 | 4 | 4 | |||
| 姓名 | 吳金順 | 姚思遠 | 莊忠蒼 | |||
| 職稱 | 召集人 | 委 員 | 委 員 |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 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無差異。 | 無差異。 |
|---|---|---|
| 運作情形 | (一) 本公司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 (二) 企業社會責任之環境保護、安全衛生及社區參與等由本 公司總務單位負責。 (三)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分別參加各種教育 訓練及宣導事項,詳細情形請分別參閱第3頁及第29頁。 |
(一) 本公司已實施節紙、節水、節電及落實垃圾分類等多項 環保措施,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 (二) 本公司已訂定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年度勞工安全 衛生管理計畫,並公告實施。 (三) 總務部為本公司環境管理單位,負責公司環境之維護。 依規定每半年執行作業環境測定,委請台灣檢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對公司之飲用水水質及辦公室二氧化碳進 行測試,測試結果均符合國家法定標準值。另每季進行 損害防阻查核,查核結果如有不符合事項,立即進行改 善。 (四) 已全面使用節能燈具,更新辦公室冷氣抽風馬達及供水 管,並於午休時間關閉不必要之電燈及電腦設施,另空 調管路改温控設備等,以節能減碳。 |
| 項目 | 一、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一)公司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 及檢討實施成效之情形。 (二)公司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 單位之運作情形。 (三)公司定期舉辦董事、監察人與員工之企 業倫理教育訓練及宣導事項,並將其與 員工績效考核系統結合,設立明確有效 之獎勵及懲戒制度之情形。 |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 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之 情形。 (二)公司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 理制度之情形。 (三)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維護 環境之情形。 (四)公司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 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之情形。 |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 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無差異。 | 尚未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對環保、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消費者權益、人權、安全衛 生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無。 |
七、公司產品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無此情形。 |
|---|---|---|---|---|---|
| 運作情形 | (一)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規則、勞工退休金條 例、性別工作平等法等主管機關法令,訂定本公司工作 規則及相關人事管理規章,俾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 (二)公司定期舉辦員工安全衛生教育及健康檢查,以維護員 工身心健康。 (三)本公司設有員工申訴信箱,每月舉辦公司經營會議及部 門內部會議,提供員工有效溝通管道。 (四)本公司為再保險公司,本項不適用。 (五)本公司積極參與保險同業之地震險共保、漁船險共保、 核能險共保及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並提供再保險保障。 (六)贊助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舉辦「結合健康管理與 醫療照護開拓保險新藍海」研討會,有助益國人健康管 理與醫療照護之推動。以及贊助核保學會、風險管理學 會、保險服務協會及人壽保險管理學會登山健行聯誼活 動案,促進業務交流。 |
尚未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 |||
| 項目 |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保障員工之合 法權益,建立適當之管理方法與程序之 情形。 (二)公司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 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之情 形。 (三)公司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以及以 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 響之營運變動之情形。 (四)公司制定並公開其消費者權益政策,以 及對其產品與服務提供透明且有效之 消費者申訴程序之情形。 (五)公司與供應商合作,共同致力提升企業 社會責任之情形。 (六)公司藉由商業活動、實物捐贈、企業志 工服務或其他免費專業服務,參與社區 發展及慈善公益團體相關活動之情形。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 會責任相關資訊之方式。 (二)公司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推 動企業社會責任之情形。 |
| 無差異。 |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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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 作 情 形 | (一) 1.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規定董事對於會議事項, 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 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公 司利益之虞者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 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 表決權。 2.本公司為國內唯一專業再保險公司,本公司外部 網站首頁即明確宣示我們的價值-保險市場的穩 定力量、創造員工的希望與維護最大誠信原則。 3.本公司訂有「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 交易之交易政策與處理程序」及「與利害關係人 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內部作業規範」規範利 害關係人交易。上述利害關係人包括公司負責人 及大股東、公司之關係企業與其負責人及大股 東、及公司之子公司與其負責人。所謂負責人包 括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 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 (二)依本公司「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 之交易政策與處理程序」規定,除與保險業務往來 有關或單筆未超過新台幣500萬元等之交易得依本 公司「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內部 作業規範」報經總經理核可,並按年彙整提報董事 會外,餘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 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之決議後為之。相關規定 |
| 項 目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 營之政策,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承 諾積極落實之情形。 (二)公司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情 形,以及方案內之作業程序、行為指 南及教育訓練等運作情形。 |
| 無差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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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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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 作 情 形 | 並於民國102年度法令遵循教育訓練加強宣導。 (三)本公司人事作業處理程序規定與關係人交易禁止 不誠信行為,內容如下: 1.監察人之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或一親等姻 親,不得擔任本公司經理人。 2.承辦本公司之工程者、經營本公司來往款項之金 融機構及承辦本公司公用物品之商號。不得私相 借貸,訂立互利契約,或享受其他不當利益。 3.本公司訂有捐贈辦法,對利害關係人所為之捐贈 應事先提報董事會決議後始得為之;對政黨之捐 贈應檢視符合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後始得為之; 對利害關係人以外對象所為之捐贈,金額在新台 幣五十萬元以上者,應事先提報董事會決議後為 之。 |
(一)本公司為再保險公司,辦理分入及轉分國內外再 保險業務,並訂定再保險契約。保險契約是最大 誠信原則契約,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必須向保險 人盡量提供有關保險的各項資料,並嚴格遵守契 約規定的條件,保證作為或不作為,如果被保險 人沒有遵循最大誠信原則誘使契約成立,保險人 有權解除保險契約或不負賠償責任。再保險契約 為保險契約之一種,誠信原則為再保險契約所應 遵循之原則。換言之,本公司所簽訂之再保險契 約均是最大誠信原則契約。至於非保險業務之契 約,則於該契約中增訂誠信經營條款。 (二)各次董事會議案涉有利害關係人之情事者,議事 單位均於開會通知單及議程之各該議案註明提醒 |
| 項 目 | (三)公司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時,對 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 營業活動,採行防範行賄及收賄、提 供非法政治獻金等措施之情形。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商業活動應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 紀錄者進行交易,並於商業契約中明 訂誠信行為條款之情形。 (二)公司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 職單位之運作情形,以及董事會督導 |
| 無差異。 | 將視實際建置情形於公司網站揭露。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尚未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將視實際需要訂定。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對商業往來廠商宣導公司誠信經營決心、政策及邀請其參與教育訓練、檢討修 正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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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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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 作 情 形 |
董事,並請其出具迴避說明書列為該案之附件。 董事會議討論該相關議案前,涉有自身利害關係 之董監事會離席迴避,迴避情形亦於董事會議事 錄記載。 (三)依本公司「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 易之交易政策與處理程序」規定,本公司董事出 席董事會對與本人或與本人有利害關係者之案 件,應行迴避,且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行使表 決權。 (四) 建置利害關係人名單,並定期更新,以控管利害 關係人交易。利害關係人交易之管理列為每年年 度專案稽核計畫項目,並辦理查核。民國102年度 查核結果,各項作業均依規定辦理。 |
本公司工作規則規定,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 賂、佣金有具體事證者,本公司得不經預告,逕予終 止勞動契約。 |
(一)本公司外部網站首頁即明確宣示我們的價值-保險 市場的穩定力量、創造員工的希望與維護最大誠信 原則。 (二)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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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 目 | 情形。 (三)公司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及提供適 當陳述管道運作情形。 (四)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有效會 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之運作情形, 以及內部稽核人員查核之情形。 |
三、公司建立檢舉管道與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 懲戒及申訴制度之運作情形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誠信經營相關資 訊情形。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 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 之蒐集及揭露放置公司網站等。) |
(七) 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本公司於 http://mops.twse.com.tw 及 http://stock.evergreen.com.tw 網站上揭露本公司 章程、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從事衍 生性金融商品作業處理程序等,供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參閱。
(八)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
於公司網站揭露本公司組織、財務、業務、信用評等及重大訊息等資訊供 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參閱。
-
本公司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第 10 屆資訊揭 露評鑑評量為『A-』。
-
本公司尚未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及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 業程序」,惟已奉高級主管指示訂定。本公司將於 103 年下半年依據「保險 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及參考 97 年 11 月 12 日證交所發布之「○○股份有限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參考範例」 訂定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上述「公司治理守則」及「內 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將提報本公司 103 年下半年董事會討論。
(九)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
本公司 102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請參閱第 176 頁。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 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保險業年度財務 報表由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時,應委託該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制度之查 核」,本公司為保險業,依上述規定洽請會計師查核內部控制制度,102 年 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查核報告請參閱第 178 頁。
-
(十)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 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
無。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 102 年 6 月 13 日股東會重要決議及執行情形 :
| 重要議案摘要 | 決議結果 | 執行情形 |
|---|---|---|
| 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股東紅利為每仟股配 發股票股利20 股,計 新台幣110,250,000元, 另每股配發現金股利 新台幣0.5 元,計新台 幣275,625,000元,董監 事酬勞新台幣2,300,000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 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02年6月26日董事會決議訂定 7月29日為配息、配股暨增資基 準日,並訂定8 月30 日為現金 股利發放日。 (2)現金股利業已於102 年8 月30 日發放。 |
- 40 -
| 重要議案摘要 | 決議結果 | 執行情形 |
|---|---|---|
| 元,員工紅利新台幣 5,580,348元。 |
||
| 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 幣110,250,000元,發行 新股11,025,000 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 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業獲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3日金管證 發字第1020024886號函申報生效及 經濟部102年8月15日經授商字第 10201164490 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 案,且業經洽請台灣證券交易所同 意自102年8月30日發放並上市買 賣。 |
| 修訂公司「章程」。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 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本次章程修訂業經濟部102年6月 24 日經授商字第10201116450 號函 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且相關業務已 遵照修訂後之章程辦理。 |
| 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 舉辦法」。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 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相關業務已遵照修訂後之「董事及 監察人選舉辦法」辦理。 |
|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 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相關業務已遵照修訂後之「取得或 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
| 修訂「從事衍生性金融 商品作業處理程序」。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 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相關業務已遵照修訂後之「從事衍 生性金融商品作業處理程序」辦 理。 |
2.董事會重要決議:
| 2.董事會重要決議: | ||
|---|---|---|
| 董事會 | 日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 第15屆第12次董事會 | 102.01.23 | (1) 決議經理人101年度年終獎金。 (2) 決議董事長及副董事長101年度年終獎金。 |
| 第15屆第13次董事會 | 102.03.25 | (1) 決議101年度董監酬勞。 (2) 決議101年度員工紅利。 (3) 通過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 盈餘調整之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數額。 (4) 通過101年度財務報表。 (5) 通過101年度盈餘分配。 (6) 通過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7) 通過101年度營業報告。 (8) 通過10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9) 修訂「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含股務作業內部控 制制度)。 (10) 修訂「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作業處理程序」。 (11) 修訂「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 投資處理程序」。 (12) 修訂公司「章程」。 (13) 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14) 訂定102年度股東常會召開日期、時間及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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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會 | 日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
| 第15屆第14次董事會 | 102.04.24 | (1) 通過102年度會計師委任案。 (2) 通過不再審查逾越受理提案期限之股東提案。 |
| 第15屆第15次董事會 | 102.06.26 | (1) 修訂「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2) 修訂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 (3) 訂定配息、配股暨增資基準日。 (4) 修訂董監事薪酬架構及績效制度。 (5) 通過101年度經理人員工紅利。 (6) 通過委任風險管理委員會召集人。 |
| 第15屆第16次董事會 | 102.08.29 | (1) 通過102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 (2) 修訂股務作業內部控制制度。 (3) 修訂「風險管理作業處理程序」。 |
| 第15屆第18次董事會 | 102.12.25 | (1) 通過103年度營業計畫及預算。 (2) 通過103年度稽核計畫。 (3) 通過103年度法令遵循計畫。 (4) 通過本公司經理人薪酬架構及績效制度。 (5) 通過103年度經理人薪津。 (6) 通過本公司董監事薪酬架構及績效制度。 (7) 決議董事長及副董事長103年度薪津及業務執行 費用。 (8) 決議董監事103年度車馬費。 (9) 決議10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報酬。 (10) 決議獨立董事103年度薪津。 |
| 第15屆第19次董事會 | 103.01.27 | (1) 決議經理人102年度年終獎金。 (2) 決議董事長及副董事長102年度年終獎金。 |
| 第15屆第20次董事會 | 103.03.24 | (1) 決議102年度董監酬勞案。 (2) 決議102年度員工紅利案。 (3) 通過102年度財務報表案。 (4) 通過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5) 通過102年度營業報告案。 (6) 通過10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7) 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及股務作業內 控制度案。 (8) 修訂本公司「章程」。 (9) 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10)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 (11)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從事衍 生性金融商品作業處理程序」。 (12) 修訂「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13) 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14) 董事任期屆滿改選案。 (15) 解除103年董事改選後新任董事競業限制。 (16) 訂定103 年度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時間、地點及 受理股東提案暨董事提名期間。 |
| 第15屆第21次董事會 | 103.04.30 | (1) 通過103年度會計師委任案。 (2) 修訂「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3) 修訂「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內 部作業規範」。 (4) 修訂「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 (5) 審查本公司股東所提出之董事候選人名單。 (6) 通過不再審查逾越受理提案期限之股東提案。 |
-
42 -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 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與財務報告有關人士(包括董事長、總經理、 會計主管及內部稽核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無。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 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備註 |
|---|---|---|---|---|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陳賢儀 | 李秀玲 | 102/01/01 - 102/12/31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公費項目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
|---|---|---|---|---|
| 金額級距 | ||||
| 1 | 低於2,000仟元 | V | V | |
| 2 | 2,000仟元(含)~4,000仟元 | |||
| 3 | 4,000仟元(含)~6,000仟元 | V | V | |
| 4 | 6,000仟元(含)~8,000仟元 | |||
| 5 | 8,000仟元(含)~10,000仟元 | |||
| 6 | 10,000仟元(含)以上 |
-
(一)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 之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102 年度非審計公費為 130 仟元,係為盈餘轉增資資 本額查核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例未達四分之一以上。
-
(二)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 少者:無此情況。
-
(三)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無此情況。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無此情況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 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無。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 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43 -
(一 ) 董事、監 察 人、經理人及大股 東 股 權變動情形 :
| 103年度 | 103年度 | ||||
|---|---|---|---|---|---|
| 102年度 | |||||
| 截至4月30日止 | |||||
| 職 稱 | |||||
| 姓 名 | |||||
| (註1)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
| 董 事 長 |
長榮國際(股)公司 | 3,874,062 | 0 | 0 | 0 |
| 代表人:楊誠對 | 29,622 | 0 | 0 | 0 | |
| 副 董 事 長 |
長榮國際(股)公司 | 3,874,062 | 0 | 0 | 0 |
| 代表人:張國政 | 128,272 | 0 | 0 | 0 | |
| 董 事 |
財政部 | 2,500,778 | 0 | 0 | 0 |
| 代表人:李宜芬 | 0 | 0 | 0 | 0 | |
| 代表人:林士朗 | 0 | 0 | 0 | 0 | |
| 獨 立 董 事 |
吳金順 | 0 | 0 | 0 | 0 |
| 獨 立 董 事 |
姚思遠 | 0 | 0 | 0 | 0 |
| 董事兼總經理 | 長榮國際(股)公司 | 3,874,062 | 0 | 0 | 0 |
| 莊忠蒼 | 0 | 0 | 0 | 0 | |
| 監 察 人 |
廖述源 | 0 | 0 | 0 | 0 |
| 監 察 人 |
翔利投資(股)公司 | 51,177 | 0 | 0 | 0 |
| 代表人:吳光輝 | 0 | 0 | 0 | 0 | |
| 代表人:古賴美雪 | 0 | 0 | 0 | 0 | |
| 大 股 東 |
長榮國際(股)公司 | 3,874,062 | 0 | 0 | 0 |
| 大 股 東 |
財政部 | 2,500,778 | 0 | 0 | 0 |
| 副 總 經 理 |
蔡伯龍 | 0 | 0 | 0 | 0 |
| 副 總 經 理 ( 總稽核) |
柯曉南 | 2,841 | 0 | 0 | 0 |
| 副 總 經 理 ( 財務主管) |
鄭靜芬 | 661 | 0 | 0 | 0 |
| 協 理 ( 會計主管) |
陳月櫻 | 7,938 | 0 | 0 | 0 |
| 協 理 |
張允寧 | 0 | 0 | 0 | 0 |
| 協 理 |
林正彥 | 4 | 0 | 0 | 0 |
| 協 理 |
鍾志宏 | 1,000 | 0 | 0 | 0 |
- 44 -
| 103年度 | 103年度 | ||||
|---|---|---|---|---|---|
| 102年度 | |||||
| 截至4月30日止 | |||||
| 職 稱 | |||||
| 姓 名 | |||||
| (註1)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
| 副 協 理 |
熊珮菁 | 0 | 0 | 0 | 0 |
| 副 協 理 (簽證精算師) |
林育德 | 0 | 0 | 0 | 0 |
| 副 協 理 |
沈順卿 | 324 | 0 | 0 | 0 |
| 副 協 理 |
吉田周衛 | 1,543 | 0 | 0 | 0 |
| 副 協 理 |
劉玉雪 | 0 | 0 | 0 | 0 |
| 副 協 理 |
吳憲宏 | 2,100 | 0 | 0 | 0 |
| 副 協 理 |
丁文城 | 5,662 | 0 | 0 | 0 |
- 註 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 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二) 股權移轉資訊:無。
(三) 股權質押資訊:無。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 姓名(註1) | 本人 持有股份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 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配偶、未 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 名義合計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 名義合計 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 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 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
備 註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 數 |
持股 比率 |
股 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 (或姓名) |
關係 | ||
| 長榮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張明哲 |
197,541,037 | 35.13 | 不適用 | 0 | 0 | 長榮國際儲運 | 長榮國際為長榮 國際儲運監察人 |
||
| 長榮海運 | 長榮國際主要股 東轉投資公司 |
||||||||
| 長榮航空 | 長榮國際為長榮 航空監察人 |
||||||||
| 財政部 | 127,539,689 | 22.68 | 不適用 | 0 | 0 | 無 | 無 | ||
| 長榮國際儲運(股)公司 代表人:陳清標 |
48,788,966 | 8.68 | 不適用 | 0 | 0 | 長榮國際 | 長榮國際儲運監 察人 |
||
| 長榮海運 | 長榮海運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
||||||||
| 長榮航空 | 長榮國際儲運主 要法人股東轉投 資之公司 |
- 45 -
| 姓名(註1) | 本人 持有股份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 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配偶、未 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 | 利用他人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 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 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
備 註 |
|---|---|---|---|---|---|---|---|---|---|
| 名義合計 | |||||||||
| 持有股份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 數 |
持股 比率 |
股 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 (或姓名) |
關係 |
||
| 長榮海運(股)公司 代表人:張正鏞 |
47,491,873 | 8.45 | 不適用 | 0 | 0 | 長榮國際 | 長榮海運主要股 東轉投資之公司 |
||
| 長榮國際儲運 | 長榮海運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
||||||||
| 長榮航空 | 長榮海運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
||||||||
| 長榮航空(股)公司 代表人:張國煒 |
33,526,675 | 5.96 | 不適用 | 0 | 0 | 長榮國際 | 長榮航空監察人 | ||
| 長榮國際儲運 | 長榮航空主要股 東轉投資之公司 |
||||||||
| 長榮海運 | 長榮海運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
||||||||
| 翔利投資 | 長榮航空為翔利 投資之母公司 |
||||||||
| 張國政 | 與代表人具二親 等以內之親屬關 係 |
||||||||
| 匯豐銀行託管EFG 銀行投資專戶 |
7,687,407 | 1.37 | 不適用 | 0 | 0 | 無 | 無 | ||
| 張國政 | 6,541,899 | 1.16 | 0 | 0 | 0 | 0 | 長榮航空 | 與代表人具有二 親等以內之親屬 關係 |
|
| 翔利投資 | 與代表人具有二 親等以內之親屬 關係 |
||||||||
| 蔡漢章 | 2,933,076 | 0.52 | 0 | 0 | 0 | 0 | 無 | 無 | |
| 翔利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張國煒 |
2,610,040 | 0.46 | 不適用 | 0 | 0 | 長榮航空 | 長榮航空為翔利 投資之母公司 |
||
| 張國政 | 與代表人具二親 等以內之親屬關 係 |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 託保管次元新興市場 評估基金投資專戶 |
2,562,016 | 0.46 | 不適用 | 0 | 0 | 無 | 無 |
註 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註 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註 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
46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 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無。
-
47 -
肆、 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 ( ) 股本來源:
敘明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發行之股份種類。若經核准以總 括申報制度募集發行有價證券者,另應揭露核准金額、預定發行及已發行 有價證券之相關資訊。
| 核定股本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發行 | ||||||||
| 以現金以外 | ||||||||
| 年月 | 價格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 | ||
| 之財產抵充 | 其他 | |||||||
| (元) | (仟股) | (仟元) | (仟股) | (仟元) | 來源 | |||
| 股款者 | ||||||||
| 71.11 | 10 | 50,000 | 500,000 | 50,000 | 500,000 | 本公司在公開發 行前計原始股本 15,000仟元,歷次 現金增資485,000 仟元 |
無 | (71)台財證(一)第 2092號函核准公開 發行500,000仟元 |
| 72.11 | 10 | 60,000 | 600,000 | 60,000 | 600,000 | 現金增資 100,000仟元 |
無 | (72)台財證(一)第 2512號函 |
| 73.8 | 10 | 70,000 | 700,000 | 70,000 | 700,000 | 現金增資 100,000仟元 |
無 | (73)台財證(一)第 2360號函 |
| 76.6 | 10 | 90,000 | 900,000 | 90,000 | 900,000 | 現金增資 200,000仟元 |
無 | (76)台財證(一)第 12770號函 |
| 76.11 | 10 | 100,000 | 1,000,000 | 100,000 | 1,000,000 | 現金增資 100,000仟元 |
無 | (76)台財證(一)第 16191號函 |
| 79.2 | 10 | 109,900 | 1,099,000 | 109,900 | 1,099,000 | 現金增資 99,000仟元 |
無 | (79)台財證(一)第 00255號函 |
| 80.1 | 10 | 120,000 | 1,200,000 | 120,000 | 1,200,000 | 現金增資 101,000仟元 |
無 | (80)台財證(一)第 00192號函 |
| 84.12 | 10 | 200,000 | 2,000,000 | 200,000 | 2,000,000 | 現金增資 800,000仟元 |
無 | (84)台財證(一)第 62983號函 |
| 88.3 | 10 | 300,000 | 3,000,000 | 300,000 | 3,000,000 | 現金增資 1,000,000仟元 |
無 | (88)台財證(一)第 22598號函 |
| 91.6 | 10 | 500,000 | 5,000,000 | 300,000 | 3,000,000 | 修正章程 | 無 | 經授商字第 09101346320號函 |
| 92.8 | 11 | 500,000 | 5,000,000 | 360,000 | 3,600,000 | 現金增資 600,000仟元 |
無 | (92)台財證(一)第 092016564號函 |
| 93.11 | 12 | 500,000 | 5,000,000 | 420,000 | 4,200,000 | 現金增資 600,000仟元 |
無 | 93.8.27金管證一字 第0930137847號函 |
| 94.8 | 11.5 | 500,000 | 5,000,000 | 500,000 | 5,000,000 | 現金增資 800,000仟元 |
無 | 94.6.23金管證一字 第0940124211號函 |
- 48 -
| 核定股本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發行 | ||||||||
| 以現金以外 | ||||||||
| 年月 | 價格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 | ||
| 之財產抵充 | 其他 | |||||||
| (元) | (仟股) | (仟元) | (仟股) | (仟元) | 來源 | |||
| 股款者 | ||||||||
| 96.8 | 10 | 600,000 | 6,000,000 | 525,000 | 5,250,000 | 盈餘轉增資 250,000仟元 |
無 | 96.7.26金管證一字 第096003763號函 |
| 97.8 | 10 | 600,000 | 6,000,000 | 551,250 | 5,512,500 | 盈餘轉增資 262,500仟元 |
無 | 97.7.25金管證一字 第0970036541號函 |
| 102.7 | 10 | 600,000 | 6,000,000 | 562,275 | 5,622,750 | 盈餘轉增資 110,250仟元 |
無 | 102.7.3金管證發字 第1020024886號函 |
註 1: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註 2:增資部分應加註生效(核准)日期與文號。
- 註 3: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
註 4:以貨幣債權、技術、商譽抵充股款者,應予敘明,並加註抵充之種類及金額。
註 5;屬私募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
股份種類:
單位:仟股
| 核定股本 | ||||
|---|---|---|---|---|
| 股份 | ||||
| 流通在外股份 | 備註 | |||
| 種類 | ||||
| (上市)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記名式 普通股 |
562,275 | 37,725 | 600,000 | 截至103.4.30 止流 通在外之上市股數 |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不適用。
(二) 股東結構:
| 二) 股東結構: | 二) 股東結構: | |||||
|---|---|---|---|---|---|---|
| 103年4月13日 (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 |
||||||
| 股東結構 | ||||||
| 外國機構 | ||||||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 人 | 合 計 | ||
| 數量 | 及外人 | |||||
| 人 數 | 3 | 3 | 28 | 7,334 | 37 | 7,405 |
| 持有股數 | 128,150,689 | 530,644 | 334,698,093 | 84,300,345 | 14,595,229 | 562,275,000 |
| 持股比例 | 22.79% | 0.09% | 59.53% | 14.99% | 2.60% | 100.00% |
(三) 股權分散情形:
每股面額 10 元 103 年 4 月 13 日 ( 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 )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1至999 | 2,507 | 309,185 | 0.05 |
| 1,000至5,000 | 2,801 | 5,980,098 | 1.06 |
| 5,001至10,000 | 777 | 5,209,804 | 0.93 |
- 49 -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10,001至15,000 | 421 | 4,871,659 | 0.87 |
| 15,001至20,000 | 184 | 3,182,769 | 0.57 |
| 20,001至30,000 | 231 | 5,517,929 | 0.98 |
| 30,001至50,000 | 200 | 7,597,995 | 1.35 |
| 50,001至100,000 | 132 | 9,038,635 | 1.61 |
| 100,001至200,000 | 77 | 10,608,584 | 1.89 |
| 200,001至400,000 | 35 | 10,195,517 | 1.81 |
| 400,001至600,000 | 17 | 8,251,763 | 1.47 |
| 600,001至800,000 | 5 | 3,498,072 | 0.62 |
| 800,001至1,000,000 | 1 | 867,410 | 0.15 |
| 1,000,001以上 | 17 | 487,145,580 | 86.64 |
| 合計 | 7,405 | 562,275,000 | 100.00 |
※ 特別股:本公司未發行特別股。
(四) 主要股東名單:
列明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 及比例。
| 股份 | ||
|---|---|---|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主要股東名稱 | ||
| 長榮國際(股)公司 | 197,541,037 | 35.13 |
| 財政部 | 127,539,689 | 22.68 |
| 長榮國際儲運(股)公司 | 48,788,966 | 8.68 |
| 長榮海運(股)公司 | 47,491,873 | 8.45 |
| 長榮航空(股)公司 | 33,526,675 | 5.96 |
| 匯豐銀行託管EFG銀行投資專戶 | 7,687,407 | 1.37 |
| 張國政 | 6,541,899 | 1.16 |
| 蔡漢章 | 2,933,076 | 0.52 |
| 翔利投資(股)公司 | 2,610,040 | 0.46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次元新興市 場評估基金投資專戶 |
2,562,016 | 0.46 |
- 50 -
(五) 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單位:新台幣元;股 | 單位:新台幣元;股 | |||||
|---|---|---|---|---|---|---|
| 103年度截至103 | ||||||
| 年度 | ||||||
| 102年 | 101年 | 年4月30日 | ||||
| 項目 | ||||||
| (註8) | ||||||
| 每股 市價 (註1) |
最高 | 14.40 | 13.80 | 16.80 | ||
| 最低 | 12.75 | 10.85 | 14.15 | |||
| 平均 | 13.56 | 12.59 | 15.35 | |||
| 每股淨值 (註2) |
分配前 | 16.07 | 14.22 | 16.39 | ||
| 分配後 | (註9) | 13.73 | (註9) | |||
| 每股 盈餘 |
加權平均股數 | 562,275,000 | 562,275,000 | 562,275,000 | ||
| 每股盈餘(註3) | 調整前 | 1.30 | 1.23 | 0.40 | ||
| 調整後 | (註9) | 1.21 | (註9) | |||
| 每股 股利 |
現金股利 | (註9) | 0.50 | |||
| 無償 配股 |
盈餘配股 | (註9) | 0.20 | |||
| 資本公積配股 | (註9) | - | ||||
| 累積未付股利(註4) | (註9) | - | ||||
| 投資報酬 分析 |
本益比(註5) | 10.42 | 10.42 | |||
| 本利比(註6) | (註9) | 25.22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7) | (註9) | 3.97% |
-
註 1:列示各年度普通股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各年度平均市價。
-
註 2:請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
註 3:如有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股盈餘。
-
註 4:權益證券發行條件如有規定當年度未發放之股利得累積至有盈餘年度發放者,應分別揭露截至當年度止累 積未付之股利。
-
註 5: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
註 6: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
註 7: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
註 8: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最近一季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資料;其餘欄位應填列截 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
註 9:民國 102 年度盈餘尚待股東會決議分配。
(六)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公司股利政策:
-
(1) 依據本公司章程第 29 條規定,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提付應納 稅款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二十為法定盈餘 公積,並依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後, 由董事會擬定分配案,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分配之,惟自分配數額中提撥員 工紅利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五,董監酬勞不得高於百分之一。 本公司股東紅利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互相配合方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 至少應為股利總額百分之五十。員工紅利部分得經股東會之決議,發給股 票或以現金支付之。
-
(2) 本公司為因應日愈加劇的競爭環境,必須持續厚植資本,以強化財務實 力,進而提升競爭力,為此,股利政策係以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互相配合
-
51 -
發放,其中現金股利以不少於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 2.本年度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本公司 102 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 103 年 3 月 24 日第 15 屆第 20 次董事會決議 通過分配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以下同)1.20 元,發放董監酬勞 3,100,000 元及員 工紅利 5,995,648 元,並提 103 年 6 月 11 日股東常會討論。
-
(七) 本公司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此情況。
-
(八) 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
依據本公司章程第 29 條規定,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提付應納稅款 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二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 依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定 分配案,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分配之,惟自分配數額中提撥員工紅利為百分之 ○‧五至百分之五,董監酬勞不得高於百分之一。
本公司股東紅利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互相配合方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至少 應為股利總額百分之五十。員工紅利部分得經股東會之決議,發給股票或以現 金支付之。
- 2.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 102 年度員工分紅等資訊。
本公司 103 年 3 月 24 日第 15 屆第 20 次董事會通過:
-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 5,995,648 元,股票紅利 0 元,董監事酬勞 3,100,000 元,並認列為 102 年度之營業費用,與 102 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惟若經股 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將差異數認列為發放年度之損 益。
-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金額及其占本期稅後純益及員工紅利總額合計數之 比例:無。
-
(3)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 1.30 元。
-
3.101 年度盈餘用以配發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之情形:
| 101年度盈餘 | 決議配發 | 實際配發 |
|---|---|---|
| 董事會決議通過股利分派日 | 102年3 | 月25日 |
| 股東會日期 | 102年6 | 月13日 |
| 員工現金紅利(元) | 5,580,348 | 5,580,348 |
| 董監事酬勞(元) | 2,300,000 | 2,300,000 |
(九)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 52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無。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無。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辦理情形
無。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無。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或最近三年內 已完成且計畫效益尚未顯現者:無。
- 53 -
伍、 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 ( ) 業務範圍:
依本公司章程第 2 條,本公司營業項目為「H501031 再保險業」。
1.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及其營業比重:
|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及其營業比重: |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及其營業比重: |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及其營業比重: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 101年度 | 102年度 | ||
| 項目 | 金額 | 比重% | 金額 | 比重% |
| 國內分入財產再保險業務 | 8,096,586 | 56.35 | 8,121,090 | 51.89 |
| 國內分入人身再保險業務 | 4,346,617 | 30.25 | 5,863,213 | 37.47 |
| 國內分入業務合計 | 12,443,203 | 86.60 | 13,984,303 | 89.36 |
| 國外分入財產再保險業務 | 1,882,326 | 13.10 | 1,511,443 | 9.66 |
| 國外分入人身再保險業務 | 43,039 | 0.30 | 153,947 | 0.98 |
| 國外分入業務合計 | 1,925,365 | 13.40 | 1,665,390 | 10.64 |
| 合 計 | 14,368,568 | 100.00 | 15,649,693 | 100.00 |
2. 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 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 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 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
| 險種 | 金額 | 比重% | 金額 | 比重% |
| 火險 | 2,109,117 | 14.68 | 1,794,472 | 11.47 |
| 船體險 | 371,331 | 2.58 | 331,614 | 2.12 |
| 貨物海上險 | 515,654 | 3.59 | 453,283 | 2.90 |
| 任意汽車險 | 3,001,883 | 20.89 | 3,090,949 | 19.75 |
| 航空險 | 7,585 | 0.05 | 3,420 | 0.02 |
| 工程險 | 327,804 | 2.28 | 315,068 | 2.01 |
| 其他財產險 | 1,344,595 | 9.36 | 1,297,948 | 8.29 |
| 漁船險 | 21,517 | 0.15 | 25,162 | 0.16 |
| 強制汽車險 | 1,335,474 | 9.30 | 1,368,038 | 8.74 |
| 強制機車險 | 896,087 | 6.24 | 903,093 | 5.77 |
| 住宅地震險 | 47,865 | 0.33 | 49,486 | 0.32 |
| 人壽險 | 2,130,037 | 14.82 | 2,274,962 | 14.54 |
| 傷害險 | 821,936 | 5.72 | 1,456,568 | 9.31 |
| 健康險 | 1,437,683 | 10.01 | 2,285,630 | 14.60 |
| 合 計 | 14,368,568 | 100.00 | 15,649,693 | 100.00 |
-
54 -
-
計劃開發之新產品、新顧客及新市場:
-
(1) 國內財產保險方面,延續費率自由化後之競爭局勢,產險公司仍積極開 發各種個人保險新商品,以提昇其業務競爭力。而本公司適時提供客戶 新型態商品設計、核保技術訓練及理賠諮詢等服務,對增進本公司業務 發展有所幫助。
-
(2) 國內人身保險方面,由於銀行已開放人民幣存款業務,在預期人民幣持 續升值下,人民幣存款餘額持續增加,促使壽險業者要求政府開放人民 幣保單業務,主管機關已於 102 年開放人民幣投資型保單,103 年亦將開 放傳統型人壽險保險業務,此舉將對本公司再保業務之發展有所助益。
-
(3) 國際業務方面,本公司目前主要承受業務地區為中國、日本與韓國,未 來仍將秉持穩健審慎的態度,適度拓展上述市場,亦將持續擇機開發其 他潛力市場,期使本公司業務來源更為多元,業務組合更趨完整,進而 分散地域風險。
(二) 產業概況:
-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
(1) 國內保險市場的角色變化:
-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102 年底的統計資料(表一),國內保 險公司共 56 家,其中,本國壽險公司 24 家,外國壽險分公司有 6 家;產 險方面,本國 17 家,外商 6 家;以及再保險業 3 家。
表一:最近五年國內保險業家數統計
| 財產保險業 | 財產保險業 | 財產保險業 | 財產保險業 | 財產保險業 | 人身保險業 | 人身保險業 | 人身保險業 | 人身保險業 | 人身保險業 | |||
|---|---|---|---|---|---|---|---|---|---|---|---|---|
| 再 | 本國保險業 | 外國保險業 | 本國保險業 | 外國保險業 | ||||||||
| 保 | ||||||||||||
| 年度 | 總計 | 總公司 | 分 公 司 |
海外 | 在台 | 在台 | 總 公 司 |
分 公 司 |
海外 | 在台 | 在台 | |
| 險 | ||||||||||||
| (含合作 | 分支 | 分公 | 聯絡 | 分支 | 分公 | 聯絡 | ||||||
| 業 | ||||||||||||
| 社) | 機構 | 司 | 處 | 機構 | 司 | 處 | ||||||
| 98 | 58 | 4 | 17 | 168 | 20 | 6 | 9 | 22 | 129 | 12 | 9 | 4 |
| 99 | 57 | 3 | 17 | 163 | 15 | 6 | 9 | 23 | 129 | 13 | 8 | 4 |
| 100 | 57 | 3 | 17 | 164 | 12 | 6 | 9 | 24 | 129 | 13 | 7 | 3 |
| 101 | 57 | 3 | 17 | 164 | 11 | 6 | 9 | 24 | 129 | 13 | 7 | 3 |
| 102 | 56 | 3 | 17 | 164 | 12 | 6 | 9 | 24 | 123 | 13 | 6 | 3 |
資料來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2) 保費現況與發展:
-
102 年國內保險業的簽單保費收入為 27,084.36 億元,較上年度成長 4.22 %, 其中財產保險業簽單保費收入 1,249.04 億元,較上年度成長 3.67 %;人身保 險業簽單保費收入 25,835.32 億元,較上年度成長 4.24%。
-
55 -
表二:最近五年保險業簽單保費成長情形
| 單位:新台幣億元;% | 單位:新台幣億元;% | 單位:新台幣億元;% | |||||
|---|---|---|---|---|---|---|---|
| 財產與人身 | |||||||
| 保險業總計 | 財產保險業 | 人身保險業 | |||||
| 年度 | 保險業保費 | ||||||
| 總計 | 增減率% | 總計 | 增減率% | 總計 | 增減率% | ||
| 收入之比 | |||||||
| 98 | 21,084.18 | 4.04 | 1,018.59 | (5.46) | 20,065.59 | 4.57 | 1:19.7 |
| 99 | 24,186.55 | 14.71 | 1,058.06 | 3.88 | 23,128.49 | 15.26 | 1:21.9 |
| 100 | 23,112.04 | (4.44) | 1,130.33 | 6.83 | 21,981.71 | (4.96) | 1:19.5 |
| 101 | 25,988.31 | 12.44 | 1,204.83 | 6.59 | 24,783.48 | 12.75 | 1:20.6 |
| 102 | 27,084.36 | 4.22 | 1,249.04 | 3.67 | 25,835.32 | 4.24 | 1:20.7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保險業之上、中、下游分別為被保險大眾、保險業、再保險業。產、壽險業 者招攬投保人之業務後,為能分散承保損失之風險,除依本身的風險承擔能 力自留一部分外,即直接或透過保險經紀人等安排再保險予國內外再保險公 司;同樣地,再保險業者為能分散所承受的風險,除依本身的承保能量自留 大部分外,亦直接或透過再保險經紀人等安排轉再保予國內外保險(或再保險) 公司。下圖為專業再保險公司(本公司)上、中、下游關聯圖。
專業再保險公司上中下游關聯圖
相關產業之企業
==> picture [433 x 2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保險公司 國內外產、壽險公司
直接或透過再保險
經紀人等安排再保
中央再保險公司
再保險公司
其他國際再保險公司
直接或透過再保
險經紀人安排轉
再保
相關承接轉再保險業務之
轉再保公司
國內外保險 ( 或再保險 ) 公司
上
游
中
、
下
游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本公司是專業再保險公司,同時承作產險與壽險的再保險業務。業務之來源, 主要係直接簽單的保險公司,並基於分散風險的原則,保險公司將所承保之 風險向本公司再保,以利分散風險,並於保險事故發生時,共同分攤損失。 尤其發生巨災時,因損失甚鉅,若未安排適當之再保險,往往會危及保險業 者經營之安全。因此,再保險業是風險環境中的穩定力量,旨在維護保險市 場之健全發展。
- 56 -
3.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有鑑於保險市場受到自由化及國際化趨勢的影響,各家業者為提升競爭優 勢,無不亟思提升服務品質、降低營運成本,並擬定因應市場變動之經營策 略。爰就 102 年度產、壽險簽單及再保險市場發展情形分述如下:
(1) 財產保險市場:
102 年度,財產保險各險簽單保費收入為 1,249.04 億元,較上年度成長 3.67%(表三),主要為延續近幾年經濟景氣持續穩定復甦,使得簽單保費 收入增加。102 年度簽單保費收入成長主要為任意汽車險,因汽車銷量穩 定增加及任意汽車險損失率不佳引導費率逐年調升,致簽單保費收入增 加 43.93 億餘元,成長 10%。其次為傷害險,主要係傷害險業務通路之拓 展,以及受惠於汽車險業績成長,致汽車險附加傷害險保費量亦隨之成 長,使簽單保費收入增加 6.30 億餘元,成長 4.95%。此外,近年責任險之 投保需求及投保金額持續提高,促使責任險簽單保費收入增加 3.52 億餘 元,成長 4.27%。在產品市占率方面,汽車險占比仍是最高,為 51.60%, 其中任意汽車險占 38.70%、強制汽機車險占 12.90%;其次是其他財產險(包 括工程險、責任險、保證險、傷害險、健康險及其他財產險等)占 24.18%; 而火險占 17.53%;水險占 6.13%;航空險則占 0.56%。
表三:財產保險各險簽單保費收入、增減率與市占率
單位:新台幣億元;%
| 年度 | 101年度 | 102年度 | ||
|---|---|---|---|---|
| 險種 | 簽單保費收入 | 簽單保費收入 | 增減率% | 市占率% |
| 火險 | 222.23 | 218.96 | (1.47) | 17.53 |
| 水險 | 84.45 | 76.57 | (9.33) | 6.13 |
| 貨物運輸險 | 56.19 | 51.17 | (8.93) | 4.10 |
| 船體險 | 20.76 | 17.61 | (15.17) | 1.41 |
| 漁船險 | 7.50 | 7.79 | 3.87 | 0.62 |
| 汽車險 | 596.53 | 644.54 | 8.05 | 51.60 |
| 任意汽車險 | 439.50 | 483.43 | 10.00 | 38.70 |
| 強制汽車險 | 157.03 | 161.11 | 2.60 | 12.90 |
| (汽車部分) | 96.72 | 99.37 | 2.74 | 7.96 |
| (機車部分) | 60.31 | 61.74 | 2.37 | 4.94 |
| 航空險 | 8.36 | 6.96 | (16.75) | 0.56 |
| 其他財產險 | 293.26 | 302.01 | 2.98 | 24.18 |
| 工程險 | 46.52 | 44.02 | (5.37) | 3.52 |
| 責任險 | 82.49 | 86.01 | 4.27 | 6.89 |
| 保證險 | 10.45 | 9.96 | (4.69) | 0.80 |
| 其他財產險 | 14.27 | 15.26 | 6.94 | 1.22 |
| 傷害險 | 127.24 | 133.54 | 4.95 | 10.69 |
| 健康險 | 12.29 | 13.22 | 7.57 | 1.06 |
| 合 計 | 1,204.83 | 1,249.04 | 3.67 | 100.00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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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最近兩年財產保險各險賠款而言,102 年度產險業之直接總賠款為 615.45 億元,較 101 年度 608.63 億元增加 6.82 億元(表四),但直接賠款率由 101 年的 50.52%降至 49.27%,賠款金額增加主要係船體險和汽車險賠款金額 增加,船體險賠款金額由 101 年的 5.18 億元提高至 16.76 億元,增加 11.58 億元;汽車險則由 101 年的 383.21 億元提高至 394.48 億元,增加 11.27 億元。 但因火險無重大損失,致直接賠款率降低。各險賠款率以船體險最高,為 95.17%;其次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 汽車部分 ) 為 94.42%。
表四:財產保險各險賠款、增減與直接賠款率
單位:新台幣億元;%
| 年度 | 101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
|---|---|---|---|---|---|
| 直接賠款率 | 直接賠款率 | ||||
| 賠款 | 賠款 | 增減 | |||
| 險種 | |||||
| % | % | ||||
| 火險 | 70.97 | 31.94 | 55.08 | (15.89) | 25.16 |
| 水險 | 35.08 | 41.54 | 44.71 | 9.63 | 58.39 |
| 貨物運輸險 | 26.94 | 47.94 | 24.94 | (2.00) | 48.74 |
| 船體險 | 5.18 | 24.95 | 16.76 | 11.58 | 95.17 |
| 漁船險 | 2.96 | 39.47 | 3.01 | 0.05 | 38.64 |
| 汽車險 | 383.21 | 64.24 | 394.48 | 11.27 | 61.20 |
| 任意汽車險 | 256.15 | 58.28 | 266.13 | 9.98 | 55.05 |
| 強制汽車險 | 127.06 | 80.91 | 128.35 | 1.29 | 79.67 |
| (汽車部分) | 93.19 | 96.35 | 93.83 | 0.64 | 94.42 |
| (機車部分) | 33.87 | 56.16 | 34.52 | 0.65 | 55.91 |
| 航空險 | 3.77 | 45.10 | 1.58 | (2.19) | 22.70 |
| 其他財產險 | 115.60 | 39.42 | 119.60 | 4.00 | 39.60 |
| 工程險 | 19.65 | 42.24 | 18.80 | (0.85) | 42.71 |
| 責任險 | 27.90 | 33.82 | 29.28 | 1.38 | 34.04 |
| 保證險 | 3.82 | 36.56 | 3.82 | 0.00 | 38.35 |
| 其他財產險 | 3.18 | 22.28 | 3.76 | 0.58 | 24.64 |
| 傷害險 | 56.04 | 44.04 | 58.30 | 2.26 | 43.66 |
| 健康險 | 5.01 | 40.76 | 5.64 | 0.63 | 42.66 |
| 合 計 | 608.63 | 50.52 | 615.45 | 6.82 | 49.27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市占率依公司別分析,以富邦產物市占率最高,占 22.01%,其次為國泰世 紀、新光產物、明台產物及新安東京海上產物,市占率分別為 13.30%、 10.26%、8.11%與 7.35%,前五大產險業者,簽單保費收入占整體業界簽單保 費收入半數以上,為 61.03%。
另以自留比率分析,主管機關在監理政策上仍積極引導業者增加自留比 重,加上費率自由化實施後,產險公司為因應費率競爭及核保利潤減少, 乃逐步改變其再保險架構,提高自留,故產險業者之自留比率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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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 103 年,行政院主計總處(103 年 2 月)預測台灣經濟成長率為 2.82%,景 氣預期尚佳,汽車銷售市場的新車銷售仍被看好,對車險保費將有所挹注, 產險業的總保費收入亦將隨之增加。
(2) 人身保險市場:
102 年度壽險業保費收入近 2 兆 5,835.32 億元,成長 4.24%。有關壽險業最近 二年業務經營成果,如下表五:
表五、壽險業業務經營成果
| 項目 | 101年度 | 102年度 |
|---|---|---|
| 個人壽險新契約平均保額(萬元) | 63.50 | 61.33 |
| 個人壽險有效契約平均保額(萬元) | 78.55 | 78.22 |
| 個人壽險平均有效契約每件保費收入(仟元) | 43.66 | 40.85 |
| 保險密度(元) | 106,294 | 110,530 |
| 投保率(%) | 222.97 | 229.67 |
| 保費收入(億元) | 24,783.48 | 25,835.32 |
| 保費收入年增率(%) | 12.75 | 4.24 |
資料來源:數字係依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公布之相關資料及自行計算之結果。
保費收入結構分析:人壽險占率為 71.84%,傷害險 2.32%,健康險 11.24%, 年金險 14.6%。依個人及團體險觀察,壽險業以個人險為主,占 99.19%,團 體險 0.81%。各險的發展情形:年金險主要係因 101 年度第一季因利變型年 金解約費用及附加費用新規上路,致業績下降;而 102 年度因投資市場好 轉,且以月配息為訴求之變額年金熱賣,使業績持續回溫,年金險呈現 75.22% 的成長;人壽險於 101 年度 7 月 1 日及 102 年度 1 月 1 日二波調降新契約責 任準備金利率致保費上漲預期心理影響下,引發消費者搶購,102 年度則回 歸市場正常現象,致衰退 3.96%; 健康險及傷害險,分別成長 6.78%及 2.26%。 如下表六:
表六、壽險業保費收入結構
單位:新台幣佰萬元;%
| 年度 | 102年度 | |||
|---|---|---|---|---|
| 101年度 | ||||
| 險種 | 金額 | 增減率% | 市占率% | |
| 個人壽險 | 1,927,367 | 1,850,835 | (3.97) | 71.64 |
| 個人傷害險 | 51,751 | 53,195 | 2.79 | 2.06 |
| 個人健康險 | 263,150 | 281,433 | 6.95 | 10.89 |
| 個人年金險 | 215,304 | 377,264 | 75.22 | 14.60 |
| 個人險小計 | 2,457,572 | 2,562,727 | 4.28 | 99.19 |
| 團體壽險 | 5,081 | 5,067 | (0.28) | 0.20 |
| 團體傷害險 | 6,943 | 6,826 | (1.69) | 0.26 |
| 團體健康險 | 8,752 | 8,912 | 1.83 | 0.35 |
| 團體險小計 | 20,776 | 20,805 | 0.14 | 0.81 |
| 壽險合計 | 1,932,448 | 1,855,902 | (3.96) | 71.84 |
| 傷害險合計 | 58,694 | 60,021 | 2.26 | 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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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102年度 | |||
|---|---|---|---|---|
| 101年度 | ||||
| 險種 | 金額 | 增減率% | 市占率% | |
| 健康險合計 | 271,902 | 290,345 | 6.78 | 11.24 |
| 年金險合計 | 215,304 | 377,264 | 75.22 | 14.60 |
| 總 計 | 2,478,348 | 2,583,532 | 4.24 | 100.00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
(3) 再保險市場:
-
102 年度國內再保險業者仍為 3 家,國內保險市場,產險業再保費支出為 409.73 億元,較 101 年度 423.44 億元,減少 13.71 億元,負成長 3.24%,主 要是整體產險市場提高自留所致,由此觀之,國內再保險市場未來的競 爭仍會持續。壽險業再保費支出為 557.29 億元,較 101 年度 651.27 億元, 減少 93.98 億元,降幅 14.43%,然而主管機關仍持續推動業者銷售保障型 商品,以提高國人保險保障的政策下,預期未來壽險再保市場仍有成長 空間。
(三) 技術及研發概況:
-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投入之研發費用:無。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無。
-
(四)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本公司的公司願景是成為亞洲最佳專業再保險公司,為達成此一願景,長 期業務發展計畫規劃如下:
-
(1) 提升客戶滿意度與回饋保險市場,並以扮演安定、健全、維護保險市 場與促進保險事業發展的角色為經營宗旨。
-
(2) 持續提升同仁專業技術與能力,強化公司優質專業品牌形象。
-
(3) 善用在地優勢,積極深耕國內市場,提升市場經營之廣度與深度,致 力追求長期良好的經營績效。
-
(4) 穩健拓展國際業務版圖,以分散業務集中國內之風險,並逐步提升海 外獲利之比重。
-
(5) 強化資本結構管理,穩健提升資本運用效能。
-
(6) 持續強化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內稽內控等工作,以提升公司治理水 準。
-
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本公司的業務發展計畫,向來堅守質量並重、穩健經營之原則,逐步拓展 國際業務,審慎控管業務品質,並妥適控制各類風險,以期達成營收持續 成長與營運績效穩定之目標。103 年度本公司業務發展計畫如下:
-
60 -
-
(1) 發揮在地深耕逾四十年累積之利基,深入了解客戶再保需求,以提供 客製化的服務,提供其最適再保解決方案,積極爭取優質業務。
-
(2) 穩健拓展國際業務,平衡公司整體業務之地理區域比重,並確保適足 的風險與對價關係,以利潤為導向,建立質量兼具之最適業務組合。
-
(3) 藉由提供精算統計、新商品研發、法規諮詢與業務發展相關之研討會 等專業服務,提升服務品質並維繫緊密的客戶關係,創造拓展良質業 務之利基。
-
(4) 資金運用將秉持穩健的投資策略,輔以嚴謹的風險控管,以追求安全 平衡的穩定收益,並持續支援再保險業務的永續發展。
-
(5) 穩健厚植據以承受風險之資本基礎,以擴增承保能量及承受巨災之風 險容忍度,並確保適足之償付能力。
-
(6) 有效增進資本運用效率、創造股東價值,資本配置以風險與報酬之關 係為決策考量重點,以達成風險管理與營運決策結合之目標。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 ( )市場分析:
- 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最近二年度本公司地區別再保費收入分析如下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
| 區域 | 金額 | 比率% | 金額 | 比率% |
| 國內分入業務 | 12,443,203 | 86.60 | 13,984,303 | 89.36 |
| 國外分入業務 | 1,925,365 | 13.40 | 1,665,390 | 10.64 |
| 合 計 | 14,368,568 | 100.00 | 15,649,693 | 100.00 |
2. 市場占有率:
本公司 102 年度在國內再保險市場的市占率如下表:
| 單位:新台幣億元;% | ||
|---|---|---|
| 年度 | ||
| 財產再保險 | 人身再保險 | |
| 項目 | ||
| 簽單保費 | 1,249.04 | 25,835.32 |
| 分出再保費 | 409.73 | 557.29 |
| 再保比率% | 32.80 | 2.16 |
| 中再分入保費 | 81.21 | 58.63 |
| 再保市場占有率% | 19.82 | 10.52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國內財產保險市場:
任意車險第三階段費率自由化實施後,產險市場面臨激烈價格競爭之態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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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車險損失率逐漸惡化下,任意汽車險費率開始調升,使車險保費已有所成 長。
103 年景氣展望尚佳,產險市場簽單保費預期將繼續成長,如市場無重大災損 發生,產險業界將保有適量的核保利潤。
國內人身保險市場:
主管機關為強化國人保險保障,持續推動傳統保障型壽險商品,隨著保障型商 品保額逐年提高下,也帶動人身保險之再保需求; 另外主管機關陸續開放人民 幣投資型保單及人民幣傳統型保單,亦將對再保業務發展有所助益。
國外再保險市場:
在民國 100 年發生了日本與紐西蘭大地震以及泰國洪水等多起巨災,造成隔年 續保價格的大幅提升與承保條件的改善,於此同時也吸引許多新的承保能量積 極投入市場,而隨著近兩年天災損失趨緩,全球市場之保險損失也大幅降低, 過剩的承保能量,漸形成價格競爭之現象,預期未來若無較嚴重的巨災發生 時,此一趨勢將維持一段時日。
4. 競爭利基:
依據國內市場調查報告,產、壽險業者選擇再保險公司主要的考量因素有三: (1)信用評等、(2)提供的服務、(3)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本公司在這三方面所具 備之條件分析如下:
- (1)財務實力與信用評等的增強:
隨著近年數次盈餘轉增資,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已近 56.23 億元,穩健的朝 額定資本邁進,營業準備適足,且為厚植財務基礎與強化清償能力,仍持續 增加。在 102 年中,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基於本 公司強健的競爭地位與資本結構以及長期穩定的獲利能力,提升本公司信用 評等等級至 A,展望為穩定,國際信用評等公司 AM Best 與中華信用評等公 司亦發布本公司信用評等等級分別維持為 A 與 twAA+,評等展望均為穩定, 優良的信評等級,有利優質業務拓展與經營。
(2)提供客戶多樣性服務:
本公司近年來持續對保險市場提供多樣性服務,包含:A. 提供市場再保能 量的支持;B. 協助客戶新型態商品之開發;C. 提供本公司發展風險管理的 經驗與成效;D. 適時提供核保技術訓練及理賠諮詢等服務;E. 舉辦多場研 - 討會,如:「產險市場之現況與展望 由監理觀點探討」、「認識賠款準備與對 再保險之影響」、「短年期商品之賠款準備金及對再保險之影響」及「老人醫 學醫務」等。以上服務不僅增進本公司與產壽險業界之緊密連結,亦對掌握 市場發展趨勢與再保訊息之交流多有幫助,本公司亦藉此持續提升與客戶之 良好業務關係。
-
(3)與客戶維持長期密切的合作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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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成立迄今已逾 45 年,為國內唯一的本土專業再保險公司,與國內產、 壽險簽單公司基於長期的合作關係,彼此已建立深厚之互信互賴、互利互惠 及共存共榮的夥伴關係。本公司仍秉持穩健經營與積極面對客戶需求之態 度,觀察再保險市場發展趨勢並隨時因應客戶需求,積極研議適宜之再保險 運作模式,提供客戶最適再保解決方案。
-
發展遠景之有利與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1)有利因素:
- A.信用評等之提升:
本公司的財務實力評等,自 99 年國際信用評等公司 A.M.Best 調升本公司 信用評等至 A 後,102 年亦獲國際信用評等公司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 提升信評等級為 A,顯示本公司長期穩健良好的經營績效,深獲國際信用 評等公司之肯定。良好的信評等級,對本公司國內外業務的拓展及爭取優 質業務之分入有正向助益。
B.長期建立之客戶關係與市場地位:
良好的客戶關係,為本公司在台灣保險市場穩健發展的競爭利基。身為台 灣唯一的專業再保險公司,本公司與國內客戶之業務發展奠基於長久良好 的合作關係。
C.維持承保能量穩定提升之趨勢:
本公司近年來持續積極累積各項責任準備金與擴大資本基礎,其中特別準 備金累積近 56 億元,股東權益已達創歷史新高的 90.34 億元,使自留承保 能量持續穩健成長。
- D.主管機關近年來陸續放寬保險業資金運用限制。
(2)不利因素:
- A.國內再保險需求成長有限,市場競爭愈趨激烈,核保利潤愈形微薄:
由於國內保險公司仍維持高自留比重,以及政府積極開放國外再保險人及 保險經紀人來台營業及設立分公司,再保市場競爭愈加激烈,核保利潤也 更顯微薄。
- B.國內外利率持續低迷,匯率波動度上升,避險成本有升高疑慮:
由於全球主要經濟體未見強勁之成長動能,使得整體經濟復甦緩慢,主要 國家央行仍維持低利率策略,國內外利率水準將持續偏低;匯率波動度提 高導致收益波動度亦相對增加,然而隨著美國量化寬鬆政策將逐步調整, 未來利率若逐漸調升,則匯率避險成本亦可能隨之升高。
(3)因應對策:
-
A.面對國內市場的競爭環境,本公司將配合市場發展與需求,積極提供業界 新種保險之再保險,藉以增加新分入業務;同時加強超額賠款再保之訂價 能力,俾迎合客戶改變再保方式之需求,提供其超額再保保障;透過客製 化服務提升客服水準,創造本公司價值與行銷優勢;同時積極培育及延攬 保險專業及行銷人才,強化本公司優質專業品牌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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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台灣仍為本公司壽險業務之主要發展市場,然基於風險分散與擴大營運規 模的考量,將穩健尋求國際壽險市場開拓之可能,並在公司所制定的各地 區風險容忍度範圍內,審慎拓展國外業務。
-
C. 為因應國內外利率水準持續偏低,以及金融市場尚未穩定之影響,信用安 全仍為資金運用之首要考量。投資首選為高評等及流動性佳之標的,以確 保本金安全,並針對國外投資部位採取匯率動態避險,視市場動態以較佳 方式進行匯率避險,以有效降低避險成本並增進避險之有效性。穩健的投 資策略,輔以嚴謹的風險控管,追求安全的穩定收益,以支援本公司再保 險業務永續發展。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1.主要產品用途:
- 本公司主要承受國內同業之再保險業務,經匯合並自留後,優先轉分予國內保 險同業,其餘額向國外接洽轉再保險,以換取交換業務之分入,藉以分散地域 集中風險,並穩定保險市場之健全發展。
-
2.產製過程:不適用。
-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服務業不適用。
-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其進(銷)貨金額 與比例,及其增減變動原因: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101年度 | 102年度 | ||||||
| 占全年度銷貨 | 與發行人之關 | 占全年度銷貨 | 與發行人之關 | ||||
| 名稱 | 金額 | 名稱 | 金額 | ||||
| 淨額比率(%) | 係(為本公司) | 淨額比率(%) | 係(為本公司) | ||||
| 車險共保 | 2,231,561 | 15.53 | 無 | 車險共保 | 2,271,131 | 14.51 | 無 |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服務業不適用。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列示本公司承受之再保費收入。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列示本公司承受之再保費收入。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列示本公司承受之再保費收入。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列示本公司承受之再保費收入。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列示本公司承受之再保費收入。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列示本公司承受之再保費收入。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列示本公司承受之再保費收入。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列示本公司承受之再保費收入。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列示本公司承受之再保費收入。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列示本公司承受之再保費收入。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項目 | 國內分入財產 | 國內分入人身 |
國外分入財產 | 國外分入人身 | ||||
| 合計 | ||||||||
| 年度 | 再保險業務 | 再保險業務 | 再保險業務 | 再保險業務 | ||||
| 101年度 | 8,096,586 | 4,346,617 | 1,882,326 | 43,039 | 14,368,568 | |||
| 102年度 | 8,121,090 | 5,863,213 | 1,511,443 | 153,947 | 15,649,693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 ||||||
| 項目 | 決算 | 增減率% | 決算 | 增減率% | ||||
| 承受總額 | 14,368,568 | 4.18 | 15,649,693 | 8.92 | ||||
| 自留及轉分 | 公司自留 | 13,402,336 | 4.19 | 14,740,885 | 9.99 | |||
| 轉分國內 | 896,179 | 6.01 | 821,688 | (8.31) | ||||
| 轉分國外 | 70,053 | (16.20) | 87,120 | 2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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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業員工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 分布比率。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資料
103 年 4 月 30 日
| 103年4月30日 | ||||
|---|---|---|---|---|
| 年度 | 101年度 | 102年度 | ||
| (註) | ||||
| 員 工 人 數 |
正 式 職 員 |
131 | 133 | 131 |
| 約 聘 僱 員 |
- | - | - | |
| 工 讀 生 |
- | - | - | |
| 臨 時 人 員 |
- | - | - | |
| 工 員 |
- | - | - | |
| 合 計 |
131 | 133 | 131 | |
| 平 | 均 年 齡 |
39.47 | 40.00 | 39.82 |
| 平 均 |
服 務 年 資 |
8.57 | 9.25 | 9.69 |
| ( ﹪ )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
博 士 |
- | - | - |
| 碩 士 |
45.08 | 45.87 | 45.80 | |
| 大 專 |
53.44 | 53.38 | 53.44 | |
| 高 中 |
0 | 0 | 0 | |
| 高 中 以 下 |
0.76 | 0.75 | 0.76 | |
註:103.04.30 年度員工人數包含留職停薪人員 2 人。
四、環保支出資訊
本公司經營再保險相關業務,無製造環境污染之顧慮。
五、勞資關係
-
一
-
( )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 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員工福利措施:
-
(1)休假:特別休假制度,比照勞基法辦理。
-
(2)保險:辦理員工的勞工保險、全民健保及員工國外出差旅行平安險。
-
。
-
(3)保健:為確保員工身體健康,定期辦理健康檢查(包括新進員工體格檢查)
-
(4)進修與訓練:
- 本公司積極鼓勵同仁提升個人專業能力,102 年度共計推派員工 313 人次參 加國內財務、再保險等各類相關課程,並於公司內部自行舉辦各項專業研 習。另,鼓勵員工取得各項專業證照,以提升自我能力。詳細辦理情形,請 參閱第 3 頁。
-
(5)獎金:發給年終獎金。
-
(6)員工分紅:本公司每年決算後之盈餘,扣除相關稅捐、公積,依公司章程規 定提撥固定比率作為員工分紅,並經提報股東會同意後發放之。
-
65 -
-
(7)設有職工福利會辦理各項員工福利:本公司按月依營業額及員工薪資提撥固 定比率金額作為職工福利會經費收入,用以辦理各項員工福利。
-
(8)各類禮金及補助費:公司於員工喜慶、弔喪、傷病時,致贈結婚禮金、結婚 補助費、奠儀、喪葬補助費、傷病慰問金。
2.退休制度:
本公司依勞基法及員工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按月提撥員工退休準備金儲存於 台灣銀行,並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管理之。
自 94 年 7 月 1 日起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者,公司按 月提繳員工工資 6%金額,送勞保局存入員工個人退休金帳戶。
3.勞資間協議之情形:
本公司設有勞資會議,做為勞資雙方溝通的有效管道,是以勞資雙向溝通情況 良好。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及目前及未來可能 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
-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而遭受損失:無此情況。
-
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 本公司管理與福利制度之建制完善,並積極加強勞資合作,勞資關係和諧。 截至目前並無發生因勞資糾紛而導致損失之情事。預估未來因勞資糾紛而導 致損失的可能性極低。
(三)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及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 1.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
本公司工作規則第五條規定,員工應遵行服務守則如下:
-
(1)遵守本公司之方針與規章,並服從各級主管之合理指揮。
-
(2)專注於個人業務,保持工作秩序,發揮團隊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
(3)維護本公司榮譽,凡足以影響本公司聲譽之任何情事,均應隨時向主管報 告,不得有任何隱瞞。
-
(4)關於職務上之報告,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陳報,但緊急或特殊情況不在 此限。
-
(5)主管人員應尊重員工之人格,愛護部屬,適切指導員工完成工作。
-
(6)愛惜公物,撙節費用。
-
(7)非依法令規定或經本公司核准,不得在外兼職。
-
2.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
-
(1)本公司無分支機構,主要辦公大樓位於台北市南京東路再保大樓,工作環境 良好,交通十分便利。
-
66 -
-
(2)為確保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的安全,本公司所屬辦公大樓,設有大樓管理委 員會,定期實施消防安全及各項公用設備檢查;辦公處所設有保全系統,並 有門禁管理措施。
-
(3)本公司依據「消防防護計畫」成立自衛消防編組,以處理辦公室大樓相關事 故,每年度辦理組內同仁消防與勞安教育訓練課程及演練。並訂定通報系 統,以降低災害損失。
-
(4)本公司訂有「防治性騷擾性侵害政策宣示」及「性騷擾防治宣導事項」,公 告於內部網站,並設置申訴管道。
-
(5)為確保員工之健康,本公司除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外,另為國外出差人員提 供旅行平安險附加醫療險,亦提供員工定期健康檢查、醫療諮詢。
-
(6)定期辦理本公司辦公室二氧化碳濃度檢測、各樓層飲水機水質檢測等措施。
-
(7)參考現行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及針對本公司作業環境特性,訂定本公 司「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年度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據以辦理相關 事宜。
六、重要契約
一 ( )財產再保險業務: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再保險合約 | 國內外簽單產險公司 | 102.1.1-102.12.31 | 財產再保險業務 之分入 |
某些合約有除外不保 條款 |
| 國外簽單產險公司 | 102.4.1-103.3.31 | 財產再保險業務 之分入 |
某些合約有除外不保 條款 |
|
| 轉再保險合約 | 國內外簽單產險公司 | 102.1.1-102.12.31 | 財產轉再保險業 務之分出 |
某些合約有除外不保 條款 |
| 國外再保險公司 | 102.1.1-102.12.31 | 財產轉再保險業 務之分出 |
某些合約有除外不保 條款 |
|
| 國外再保險公司 | 102.1.1-102.12.31 | 財產轉再保險業 務之分入 |
某些合約有除外不保 條款 |
|
| 國外再保險公司 | 102.4.1-103.3.31 | 財產轉再保險業 務之分入 |
某些合約有除外不保 條款 |
|
| 巨災保障合約 | 國外再保險公司 | 102.2.1-103.1.31 | 本公司國內財產 再保險業務淨自 留巨災超額賠款 之分出 |
有除外不保條款 |
(二)人身再保險業務: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再保險合約 | 國內外簽單壽險公司 | 102.1.1-102.12.31 | 人身再保險業務 之分入 |
某些合約有除外不 保條款 |
- 67 -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轉再保險合約 | 國內簽單壽險公司 | 102.1.1-102.12.31 | 人身轉再保險業 務之分出 |
某些合約有除外不 保條款 |
| 國外再保險公司 | 102.1.1-102.12.31 | 人身轉再保險 業務之分出 |
某些合約有除外不 保條款 |
|
| 國外再保險公司 | 102.4.1-103.3.31 | 人身轉再保險業 務之分入 |
某些合約有除外不 保條款 |
|
| 巨災保障合約 | 國外再保險公司 | 102.2.1-103.1.31 | 本公司國內人身 再保險業務淨自 留巨災超額賠款 之分出 |
有除外不保條款 |
- 68 -
陸、 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 ( 綜合 ) 損益表、簽證會計師及會計師查核 意見
一 (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1. 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100 年度至102 年度)(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100 年度至102 年度)(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100 年度至102 年度)(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100 年度至102 年度)(註1) |
|---|---|---|---|---|---|
| 項目 | 103年度截至103 | ||||
| 102年度 | 101年度 | 100年度 | 年3月31日財務 | ||
| 資料 | |||||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17,673,887 | 17,008,182 | 16,112,004 | 17,389,120 | |
| 應 收 款 項 |
183,877 | 310,154 | 413,625 | 251,063 | |
| 各項金融資產( 註 3 ) |
9,814,286 | 9,617,139 | 8,818,044 | 10,299,358 | |
| 再 保 險 合 約 資 產 |
3,877,374 | 3,490,724 | 3,776,030 | 4,234,031 | |
|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203,973 | 207,133 | 209,550 | 207,949 | |
| 無 形 資 產 |
2,142 | 3,438 | 3,243 | 1,818 | |
| 其他資產( 註 3 ) |
1,181,693 | 1,463,858 | 1,444,152 | 1,193,076 | |
| 資 產 總 額 |
32,937,232 | 32,100,628 | 30,776,648 | 33,576,415 | |
| 應 付 款 項 |
393,767 | 852,881 | 611,588 | 555,336 | |
| 各項金融負債( 註 3 ) |
11,785 | 1,266 | 0 | 13,645 | |
| 保 險 負 債 |
23,382,630 | 23,090,610 | 22,934,621 | 23,628,793 | |
| 負 債 準 備 |
772 | 0 | 0 | 584 | |
| 其他負債( 註 3 ) |
114,730 | 161,950 | 109,867 | 163,602 | |
| 負債總額 | 分 配 前 |
23,903,684 | 24,106,707 | 23,656,076 | 24,361,960 |
| 分 配 後 |
(註2) | 24,382,332 | 23,656,076 | (註2) | |
| 股 | 本 | 5,622,750 | 5,512,500 | 5,512,500 | 5,622,750 |
| 資 本 |
公 積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 保留盈餘 | 分 配 前 |
3,178,535 | 2,833,627 | 2,155,817 | 3,402,670 |
| 分 配 後 |
(註2) | 2,447,752 | 2,155,817 | (註2) | |
| 權 益 其 |
他 項 目 |
(67,737) | (652,206) | (847,745) | (110,965) |
| 權益總額 | 分 配 前 |
9,033,548 | 7,993,921 | 7,120,572 | 9,214,455 |
| 分 配 後 |
(註2) | 7,718,296 | 7,120,572 | (註2) |
-
註 1:上述財務資訊係依據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註 2:民國 102 年度盈餘尚待股東會決議分配。
-
註 3:(1) 各項金融資產包含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其他金融資產及投資性不動產。
(2) 其他資產包含當期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帳列其他資產。
-
(3) 各項金融負債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4) 其他負債包含當期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負債及其他負債。
-
註 4:民國 103 年第 1 季財務資料業經會計師核閱,並出具標準式無保留核閱報告。
-
69 -
2. 簡明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101度至102年度)(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101度至102年度)(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101度至102年度)(註1) |
|---|---|---|---|
| 項目 | 103年度截至 | ||
| 102年度 | 101年度 | 103年3月31日 | |
| 財務資料 | |||
| 營 業 收 入 |
15,384,494 | 14,350,515 | 4,116,401 |
| 營 業 成 本 |
14,062,348 | 13,216,111 | 3,753,504 |
| 營 業 費 用 |
377,932 | 360,705 | 100,529 |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
586 | 19,947 | 21 |
| 稅 前 純 益 |
944,800 | 793,646 | 262,389 |
| 本 期 淨 利 |
732,090 | 678,934 | 224,135 |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583,162 | 194,415 | (43,228) |
| 每股盈餘( 元) ( 註 2 ) |
1.30 | 1.21 | 0.40 |
註 1:上述財務資訊係依據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註 2:每股盈餘係按歷年增資後追溯調整計算而得。
註 3:民國 103 年第 1 季財務資料業經會計師核閱,並出具標準式無保留核閱報告。
-
(二)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99年度)(註) |
|---|---|---|
| 項目 | 99年度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5,755,264 | |
| 應 收 款 項 |
1,343,221 | |
| 投 資 |
9,736,378 | |
| 再保險準備資產 | 1,516,981 | |
| 固 定 |
資 產 |
155,391 |
| 無 形 |
資 產 |
11,062 |
| 其 他 |
資 產 |
1,371,828 |
| 資 產 |
總 額 |
29,890,125 |
| 應 付 |
款 項 |
815,779 |
| 金 融 |
負 債 |
75,924 |
| 負 債 |
準 備 |
20,796,203 |
| 其 他 |
負 債 |
156,606 |
| 負 債 總 額 |
分配前 | 21,844,512 |
| 分配後 | 22,395,762 |
- 70 -
| 年度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99年度)(註) |
|---|---|---|
| 項目 | 99年度 | |
| 股 本 |
5,512,500 | |
| 資 本 公 積 |
300,000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2,414,560 |
| 分配後 | 1,863,310 | |
|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 (181,447) | |
| 股東權益 總 額 |
分配前 | 8,045,613 |
| 分配後 | 7,494,363 |
註:上述財務資訊係依據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98年度)(註) |
|---|---|---|
| 項目 | 98年度 | |
| 流 動 資 產 |
22,102,708 | |
| 基 金 與 投 資 |
6,009,753 | |
| 固 定 資 產 |
156,296 | |
| 其他及無形資產 | 1,412,940 | |
| 資 產 總 額 |
29,681,697 | |
| 流動負債 | 分 配 前 |
1,480,277 |
| 分 配 後 |
2,307,152 | |
| 長 期 負 債 |
77,952 | |
| 營業及負債準備 | 20,014,244 | |
| 其 他 負 債 |
10,564 | |
| 負債總額 | 分 配 前 |
21,583,037 |
| 分 配 後 |
22,409,912 | |
| 股 本 |
5,512,500 | |
| 資 本 公 積 |
300,000 | |
| 保留盈餘 | 分 配 前 |
2,536,566 |
| 分 配 後 |
1,709,691 | |
|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 (250,406) | |
| 股東權益 總 額 |
分 配 前 |
8,098,660 |
| 分 配 後 |
7,271,785 |
註:上述財務資訊係依據民國 99 年度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保險 法令及會計實務編製。
- 71 -
2. 簡明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99年度至100年度)(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99年度至100年度)(註1) |
|---|---|---|
| 項目 | 100年度 | 99年度 |
| 營 業 收 入 |
13,204,985 | 13,494,685 |
| 營 業 成 本 |
12,728,772 | 12,328,112 |
| 營 業 費 用 |
349,313 | 389,638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10,192 | 43,461 |
| 稅 前 純 益 |
137,092 | 820,396 |
| 稅 後 純 益 |
120,417 | 704,869 |
| 會計原則變動 之累積影響數 |
37,502 | 0 |
| 本 期 淨 利 |
157,919 | 704,869 |
| 每股盈餘(元)(註2) | 0.28 | 1.25 |
註 1:上述財務資訊係依據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註 2:每股盈餘係按歷年增資後追溯調整計算而得。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98年度)(註1) |
|---|---|
| 項目 | 98年度 |
| 營 業 收 入 |
13,372,585 |
| 營 業 成 本 |
11,512,609 |
| 營 業 費 用 |
488,596 |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
14,805 |
|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
85,272 |
| 稅 前 純 益 |
1,300,913 |
| 稅 後 純 益 |
992,823 |
| 每 股 盈 餘 ( 元 ) ( 註 2 ) |
1.77 |
註 1:上述財務資訊係依據民國 99 年度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保險法令及會計 實務編製。
註 2:每股盈餘係按歷年增資後追溯調整計算而得。
(二)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年 度 |
簽 證 會 計 師 |
查 核 意 見 |
|---|---|---|
| 102 | 陳賢儀、李秀玲 | 無保留意見 |
| 101 | 陳賢儀、李秀玲 |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
| 100 | 陳賢儀、李秀玲 |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
| 99 | 陳賢儀、李秀玲 | 標準式無保留意見 |
| 98 | 陳賢儀、李秀玲 | 標準式無保留意見 |
- 72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 ( ) 財務分析:
| 年度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業務指標分析(註1) | 最近五年度財務業務指標分析(註1) | 財務業務指標分析 |
|---|---|---|---|---|
| 分析項目 | 102年度 | 101年度 | 103年度截至103年3 | |
| 月31日財務資料 | ||||
| 業 務 指 標 |
保費收入變動率 | 8.92% | 4.18% | 7.63% |
| 已付賠款變動率 | 0.85% | 8.48% | 10.66% | |
| 自留保費變動率 | 9.99% | 4.19% | 7.05% | |
| 獲 利 能 力 指 標 |
資產報酬率 | 2.25% | 2.16% | 0.67% |
| 權益報酬率 | 8.60% | 8.98% | 2.46% | |
| 資金運用淨收益率 | 1.59% | 2.28% | 0.27% | |
| 投資報酬率 | 1.55% | 2.22% | 0.27% | |
| 自留綜合率(註3) | 98.69% | 102.62% | 129.81% | |
| 自留費用率(註3) | 33.94% | 32.39% | 30.91% | |
| 自留滿期損失率(註3) | 64.75% | 70.23% | 98.90% | |
| 整 體 營 運 指 標 |
自留保費對權益比率 | 163.18% | 167.66% | 44.10% |
| 毛保費對權益比率 | 173.24% | 179.74% | 48.37% | |
| 淨再保佣金對權益影響率 | 1.08% | 1.38% | 1.26% | |
| 各種保險負債對權益比率 | 258.84% | 288.85% | 256.43% | |
| 權益變動率 | 13.01% | 12.27% | 2.00% | |
| 費用率 | 33.78% | 32.29% | 30.15% |
-
註 1:上表係依據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並以當期實際數據計算相關比率, 業務指標、獲利能力指標、整體營運指標皆為本公司之關鍵績效指標。
-
註 2:民國 103 年第 1 季財務資料業經會計師核閱,並出具標準式無保留核閱報告。
-
註 3:本公司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業務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於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修法前,未報賠款係依最近十二個月滿期純保費百分之一提存賠款準備金。自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起,未報賠款依過去理賠經驗及費用,按損失發展三角形法計算,提存賠款準備金,其中強制汽車 責任保險汽、機車之再保分入業務未報賠款準備金,分別依再保分入滿期純保費之 60%及 45%提存。前項 固定比例由主管機關依本法委託之費率擬訂專業機構,依全業界過去理賠經驗及費用,按損失發展三角形 法計算,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布。103 年第 1 季若不含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業務計算之自留綜合率、自 留費用率及自留滿期損失率分別為 93.77%、35.99%及 57.78%。
(二)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年度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業務指標分析(註) | 最近五年度財務業務指標分析(註) | 最近五年度財務業務指標分析(註) |
|---|---|---|---|---|
| 分析項目 | 100年度 | 99年度 | 98年度 | |
| 業 務 指 標 |
保費收入變動率 | 4.02% | (3.77%) | (12.69%) |
| 已付賠款變動率 | 8.23% | (1.90%) | (13.10%) | |
| 自留保費變動率 | 4.64% | (2.10%) | (9.45%) |
- 73 -
| 年度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業務指標分析(註) | 最近五年度財務業務指標分析(註) | 最近五年度財務業務指標分析(註) |
|---|---|---|---|---|
| 分析項目 | 100年度 | 99年度 | 98年度 | |
| 獲 利 能 力 指 標 |
資產報酬率 | 0.53% | 2.36% | 3.50% |
| 業主權益報酬率 | 2.08% | 8.73% | 14.23% | |
| 資金運用淨收益率 | 0.35% | 2.90% | 2.92% | |
| 投資報酬率 | 0.34% | 2.75% | 2.77% | |
| 自留綜合率 | 103.43% | 94.40% | 90.72% | |
| 自留費用率 | 30.36% | 31.84% | 32.88% | |
| 自留滿期損失率 | 73.07% | 62.56% | 57.84% | |
| 整 體 營 運 指 標 |
自留保費對業主權益比率 | 180.70% | 152.78% | 155.04% |
| 毛保費對權益比率 | 193.75% | 164.80% | 170.14% | |
| 淨再保佣金對權益影響率 | 1.54% | 2.02% | 2.34% | |
| 各種保險負債對權益比率 | 318.03% | 254.73% | 247.13% | |
| 權益變動率 |
(11.52%) | (0.66%) | 38.36% | |
| 費用率 | 30.38% | 32.45% | 33.16% |
- 註:民國 100 年度係依據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計算相關比率;民國 99 年及 98 年度係依據民國 99 年度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保險法令及會計實務計 算相關比率,業務指標、獲利能力指標、整體營運指標皆為本公司之關鍵績效指標。
分析項目之計算公式如下:
1.業務指標
(1)保費收入變動率 =(當期再保費收入累計數 - 上年同期再保費收入累計數)/ 上年同期 再保費收入累計數
(2)已付賠款變動率 =(當期再保賠款累計數 - 上年同期再保賠款累計數)/ 上年同期再保 賠款累計數
(3)自留保費變動率 =(當期自留保費累計數 - 上年同期自留保費累計數)/ 上年同期自留 保費累計數
自留保費 = 再保費收入 - 再保費支出
2.獲利能力指標
(1)資產報酬率 =(稅後損益 + 利息支出*(1 - 稅率)) / 平均資產總額 平均資產總額 =(期初資產 + 期末資產)/ 2
(2)權益報酬率 = 稅後損益 / 平均權益淨額 平均權益 =(當年權益 + 上年權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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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資金運用淨收益率 =
本期淨投資收益 /﹝(期初可運用資金 + 期末可運用資金 - 本期淨投資收益)/ 2﹞
(4)投資報酬率 = 本期淨投資收益 /﹝(期初資產 + 期末資產 - 本期淨投資收益)/ 2﹞
(5)自留綜合率 = 自留費用率 + 自留滿期損失率
(6)自留費用率 = 自留費用 / 自留保費
自留保費 = 再保費收入 - 再保費支出
自留費用 = 佣金費用 - 再保佣金收入 + 手續費用 - 手續費收入 + 業務費用
-
管理費用 + 其他營業費用
-
74 -
-
(7)自留滿期損失率 = 自留滿期賠款 / 自留滿期保費
-
自留滿期賠款 = 再保險賠款 - 攤回再保賠款 + 賠款準備淨變動 自留滿期保費 = 自留保費 - 未滿期保費準備淨變動
3.整體營運指標
-
(1)自留保費對權益比率 = 自留保費 / 權益
-
(2)毛保費對權益比率 = 再保費收入 / 權益
-
(3)淨再保佣金對權益影響率 =
-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自留保費) * 再保佣金收入 / 權益
-
(4)各種保險負債對權益比率 =各種保險負債 / 權益
各種保險負債 = 特別準備金 + 賠款準備金 + 未滿期責任準備金 + 其他各項準備金
-
(5)權益變動率 =(當年權益 - 上年權益) / 上年權益之絕對值
-
(6)費用率 = 費用 / 再保費收入
-
費用 = 佣金費用 + 手續費用 + 營業費用 + 管理費用 + 其他營業費用
三、 102 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請參閱第 76 頁。
四、 102 年度財務報表
請參閱第 77 頁至第 166 頁。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不適用。
六、公司及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 難情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無。
- 75 -
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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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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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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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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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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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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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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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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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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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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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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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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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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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 -
柒、 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 差異 | |||
| 102年度 | 101年度 | |||
| 金額 | % | |||
| 項目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7,673,887 | 17,008,182 | 665,705 | 3.91 |
| 應收款項 | 183,877 | 310,154 | (126,277) | (40.71) |
| 各項金融資產 | 9,814,286 | 9,617,139 | 197,147 | 2.05 |
| 再保險合約資產 | 3,877,374 | 3,490,724 | 386,650 | 11.08 |
| 不動產及設備 | 203,973 | 207,133 | (3,160) | (1.53) |
| 無形資產 | 2,142 | 3,438 | (1,296) | (37.70) |
| 其他資產 | 1,181,693 | 1,463,858 | (282,165) | (19.28) |
| 資產總額 | 32,937,232 | 32,100,628 | 836,604 | 2.61 |
| 應付款項 | 393,767 | 852,881 | (459,114) | (53.83) |
| 各項金融負債 | 11,785 | 1,266 | 10,519 | 830.88 |
| 保險負債 | 23,382,630 | 23,090,610 | 292,020 | 1.26 |
| 負債準備 | 772 | 0 | 772 | 100.00 |
| 其他負債 | 114,730 | 161,950 | (47,220) | (29.16) |
| 負債總額 | 23,903,684 | 24,106,707 | (203,023) | (0.84) |
| 股本 | 5,622,750 | 5,512,500 | 110,250 | 2.00 |
| 資本公積 | 300,000 | 300,000 | 0 | 0.00 |
| 保留盈餘 | 3,178,535 | 2,833,627 | 344,908 | 12.17 |
| 權益其他項目 | (67,737) | (652,206) | 584,469 | (89.61) |
| 權益總額 | 9,033,548 | 7,993,921 | 1,039,627 | 13.01 |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僅就前後期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臺幣一仟萬 元者予以分析) 1.應收款項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出售有價證券之應收款項減少所致。 2.應付款項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購買有價證券之應付款項減少所致。 3.各項金融負債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期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之評價損失增加所致。 4.其他負債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應付稅款減少所致。 5.權益其他項目(負值)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減少所致。 |
- 167 -
二、財務績效
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 ||||
| 102度 | 101度 | 金 | 變比% | |
| 項目 | 年 | 年 | 增(減)額 | 動例 |
| 營業收入 | 15,384,494 | 14,350,515 | 1,033,979 | 7.21 |
| 營業成本 | 14,062,348 | 13,216,111 | 846,237 | 6.40 |
| 營業費用 | 377,932 | 360,705 | 17,227 | 4.78 |
| 營業利益 | 944,214 | 773,699 | 170,515 | 22.04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586 | 19,947 | (19,361) | (97.06) |
| 稅前純益 | 944,800 | 793,646 | 151,154 | 19.05 |
| 所得稅費用 | 212,710 | 114,712 | 97,998 | 85.43 |
| 本期淨利 | 732,090 | 678,934 | 53,156 | 7.83 |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僅就前後期變動達百分之十以上者予以分析) 1.本期營業利益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期承保毛利增加所致。 2.本期營業外收入及支出較上期減少:主要係上期逾期應付再保往來款項轉列什項收入 所致。 3.綜上述,稅前純益及所得稅費用均較上期增加。 |
三、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之檢討與分析表 現金流量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 |
全年來自營 | 全年來自投資活 動及籌資活動淨 |
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
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
| 業活動淨現金 | |||||
| 餘額 | 流量 | 現金流量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17,008,182 | 750,228 | (84,523) | 17,673,887 | - | - |
1.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分析:
-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 750,228 仟元,主要係本期淨利增加、應收 款項減少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所致。
-
(2)投資及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84,523 仟元,主要係發放現金股利所 致。
-
2.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無。
-
3.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期初現金 |
預計全年來自 營業活動 |
預計全年來自投 | 預計 現金剩餘 |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
| 資活動及籌資活 | |||||
| 餘額 | 淨現金流量 | 動淨現金流量 | (不足)數額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17,673,887 | 1,101,474 | (2,154,612) | 16,620,749 | - | - |
- 168 -
四、 102 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 五、 102 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 投資計畫
無。
六、 102 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
-
一
-
( )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對於業務及投資相關外幣所暴露之匯率風險,皆採取高比率及動態避險 策略,外匯波動並未對本公司造成重大之影響。102年全年市場利率維持低檔, 對於本公司債券評價並無重大影響。
鑑於近年金融環境變動劇烈,本公司將基於整體投資風險控管及穩定收益兩大 目標,適切調整投資部位配置及避險措施,以降低各投資變動因子之衝擊。
- (二)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各項投資皆經審慎評估其價格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及匯率風險 後執行。截至目前為止,並未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亦無資金貸與他人及 背書保證之情事。
有關衍生性商品交易皆以避險為目的,相關交易皆依本公司所訂「從事衍生性 。 金融商品作業處理程序」及「投資風險管理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
(三)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無。
-
(四)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
(五) 科技改變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
(六)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
(七)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八)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九)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 102 年度保費收入若就客戶別分析,以來自車險共保的保費收入占 14.51%為最大宗,其餘均低於 10%;在分出業務方面,主要客戶均為信譽卓著 的保險公司或經紀人,信用風險極低。
就業務的區域別分析,本公司國內分入業務比重為 89.4%,而國外分入業務比 重則為 10.6%,未來仍將持續審慎擴展國外業務,使業務組合更為完整。
-
(十)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 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169 -
(十一)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十二) 訴訟或非訟事件:無。
(十三)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
無。
- 170 -
捌、 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102 年度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 則」所編製之關係報告書,請參閱第 174 頁。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無。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無。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無。
五、其他揭露事項
- (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第 2 項第 2 款所定對股 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二)風險管理:
-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及政策:
-
(1)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本公司董事會為風險管理之最高決策單位,對建立公司風險管理制度及 運作負最終責任;風險管理委員會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負責擬訂風 險管理政策、架構、組織功能,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告,執行董事會風 險管理決策;風險管理單位負責日常風險之監控、衡量、評估及陳報等 執行層面之事務,每季彙總公司各項風險管理資訊,提報風險管理委員 會審議後,陳報董事長及董事會;各業務權責單位依其職掌範圍及業務 性質,辨識、衡量、監控、及傳遞風險管理資訊;董事會稽核室負責查 核各單位風險管理之執行狀況,以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並 適時提出建議。
(2) 風險管理政策:
為建立風險管理機制、落實風險管理功能及確保資本適足與清償能力, 達到公司永續經營之目標,本公司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準則,作為 推動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其內容包含風險管理策略、風險管理目 標、風險管理組織與職責、風險胃納與容忍度、主要風險種類、風險管 理流程及資訊、溝通與文件化事項。
-
衡量及控管各風險之方法及暴險量化資訊:
-
(1) 策略及流程:
-
171 -
本公司風險管理策略為加強與落實風險管理架構,並透過執行風險管理 流程,以達成風險管理目標。風險管理架構包含風險管理文化、風險控 管程序、新興風險管理、風險與經濟資本模型及策略性風險管理,主要 工作包括:對董事及公司全體同仁舉辦風險管理教育訓練、定期依保險 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內容自行檢核,以持續強化各單位對所屬風險之認 知及管理;增修風險管理相關規範、建立風險管理自行評估作業及訂定 風險限額預警機制,以確實執行風險管理工作及監控作業;定期執行巨 災風險之壓力測試,以檢視風險累積及其對公司資本適足之影響;持續 建置各風險之模型及瞭解其限制,以更精確掌握本公司風險及資本適足 水準;定期監控風險容忍度及橫向風險、RBC 風險資本、資金運用法定 比率、流動性、市場風險值、信用風險及匯率風險值等限額之管理。另 就各項風險類別,工作事項重點如下:
- ○1 保險風險:
依據核保與理賠處理制度及程序執行業務定價、核保與理賠處理;依 據再保險風險管理計畫,評估各項單一危險、單一事故危險累積之巨 災危險,並考量公司風險承擔能力,安排巨災之轉再保險保障;辨識 及衡量各種可能會造成公司重大損失之巨災事件,並定期監控巨災風 險容忍度及限額;依據法規與業務特性,訂定本公司各項準備金提存 方式,並進行各項準備金檢測,以評估準備金之適足性。
- ○2 市場風險:
交易前進行各項風險評估,並定期對各項投資資產之持有部位進行評 價,運用風險值(Value at Risk,VaR),計算投資商品部位在特定期間和信 賴水準下,可能發生之最大損失,以控制整體市場風險於總風險值上 限之內。
- ○3 信用風險:
考量整體金融市場情勢,定期評估資金運用之信用風險集中程度;建 立往來再保險人信用監控機制,控管再保險信用風險。
- ○4 作業風險:
制定內部控制持續追蹤各單位作業風險管理機制建立情形,強化作業 風險損失事件蒐集作業;研擬建立內部損失資料庫及關鍵風險指標 (Key Risk Indicators,KRI);建立各單位作業風險自行評估機制。
-
(2) 風險報告及衡量系統之範圍:
-
○1 保險風險:
定期統計各險之臨時再保及合約業務相關報表,由權責單位陳報高級 主管。公司整體之保費風險資本限額、各地區業務風險容忍度及各經 濟資本模型風險值等報表,由風險管理單位定期彙總陳報。
- ○2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控管報表就市場利率、匯率、價格變動等風險因子,按日以 市價或淨值評估各項投資資產之損益狀況,並計算 VaR,且定期進行 壓力測試。定期進行權益商品部位實際損益變動金額及預估風險值金
- 172 -
額之回溯測試,以檢視模型之適當性。資產風險資本限額、資金運用 法定比率、流動性限額等報表,定期由風險管理單位彙總陳報。
-
○3 信用風險:
-
評估資金運用之交易對手、投資標的或證券發行人、保證機構或債務 人之信用評等,並檢視信用風險集中程度;定期檢視再保險分出業務 之往來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之信用評等等級,評估未適格再保險分 出之影響。
-
○4 作業風險:
各單位自行檢核業務活動,並視情況填寫作業風險事件報告,由風險 管理單位彙總陳報並追蹤控管。
-
(3) 避險及抵減風險之政策:
-
○1 保險風險方面,依各險核保準則及最高承受限額,以轉再保分出方式 降低承受業務之風險;
-
○2 市場風險方面,避險策略視整體金融環境之動態,機動調整資產配置, 以規避市場、利率、匯率巨幅變動之風險;
-
○3 信用風險方面,建立交易對手信用風險集中度及再保險人信用評等之 標準,並定期檢視監控;
-
○4 作業風險方面,定期執行各單位內部控制自行查核、法令遵循自行評 估及風險管理自行評估等作業,另內部稽核定期查核作業風險管理制 度之落實執行情形。
-
(4) 風險管理方式:
以符合保險法、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及相關法令規定為圭臬,考量 公司整體風險,建制各類風險之風險管理機制,並採行穩健投資策略、 嚴謹之核保準則、妥善之再保險安排、各項業務作業控制及內部管理規 範,以降低經營風險;有效辨識、衡量、回應及監控全公司所承受之風 險,落實風險限額預警機制,確保公司承受風險在風險胃納之內,並考 量風險與報酬間之合理對價關係,創造股東權益最大化價值,以及維持 良好之自有資本適足比率與允當之清償能力,以健全公司業務之長期經 營;提昇本公司策略性風險管理之成效,運用風險量化模型分析保險、 投資等業務之風險變動程度,計算 VaR 與風險調整後資本報酬率 RAROC(Risk-adjusted Return of Capital),以作為擬定經營策略之重要參考依 據,且訂定風險容忍度,以作為保險業務巨災及市場風險之管理基礎。 此外,推動各類風險模組電腦化,以持續提升風險控管之效能。
- 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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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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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5 -
-
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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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 -
==> picture [589 x 75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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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楊誠對
Nanjing East 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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