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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Wind-Power Corporation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Nov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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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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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风电 601016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2021 年11 月15 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 号
节能大厦A 座12 层会议室
出席人员:公司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等。 会议主持人:刘 斌 董事长
会议记录人:李欣欣
会议议程:
一、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宣布现场会议股东到会情况;
二、宣读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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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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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由已办理发言或提问登记 手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发言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或提问,在上 述人员发言或提问完毕后,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方可发言或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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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股东推选2 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请监事会推选一名监
事,与现场律师共同作为监票人;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现场计票,宣读现场投票结果;
七、现场会议暂时休会,将现场投票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的合 并投票结果;
八、休会结束,主持人宣读合并投票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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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 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 下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指定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 面的事宜。
二、有权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截止2021 年11 月9 日(星 期二)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上述人员应该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 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股东 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登记次
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 不超过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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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董事长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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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七、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项议案表决只能在 “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选一栏划上“√”,不 填或多填按弃权处理。
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 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表决前,请股东推选2 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 请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与现场律师共同作为监票人。
九、投票结束后,在现场律师的见证和监票人的监督下,由 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协助计票人统计投票结果,并将该结果 (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传。公司将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合并结果做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由 出席会议的股东(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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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2 名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0,000 股进行了回购。本次回购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5,013,052,000 股变更为5,012,632,000 股(最终股本变化以注销完成为准),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13,052,000 元减少至人民币 5,012,632,000 元,公司于2021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 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按照《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等事宜。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 年10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 网站发布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92)。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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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2 名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0,000 股进行了回购。本次回购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5,013,052,000 股变更为5,012,632,000 股(最终股本变化以注销完成为准),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13,052,000 元减少至人民币 5,012,632,000 元,公司于2021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原“第四条 公司于2014 年8 月19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78 万股,并于2014 年9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5 年12 月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向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 万股,并于 2015 年12 月30 日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0 年3 月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向1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111.2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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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2020 年9 月2 日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498,667.20 万股。”
修订为:“第四条 公司于2014 年8 月19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78 万股,并于2014 年9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将原“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305.20 万 元。”
修订为:“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263.20 万 元。”
三、将原“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1,305.20 万股,全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1,263.20 万股,全 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 年10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 网站发布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92)及《公司章程》(2021 年第二次修订)。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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