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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5
Apr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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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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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鸿雁)
本人作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 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14年度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4年度 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1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
2014 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至第二十七次会议(共12 次会议), 其间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董事会上 本人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本年度, 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参加2014 年董事会出席情况: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及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 刘鸿雁 | 12 | 11 | 1 | 0 | 否 |
2、出席股东会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二次股东大会(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参加2014 年股东大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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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情况:
| 席情况: | |||||
|---|---|---|---|---|---|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及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刘鸿雁 | 2 | 2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 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 日期 | 会议 | 议案 | 备注 |
|---|---|---|---|
| 2014-4-1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3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
| 2014-5-7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2014-5-24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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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6-2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2014-7-1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的议案》 | |
| 2014-8-1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对公司2014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
| 2014-11-2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委员,依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进行审查。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4 年度,本人在公司工作的时 间超过10 个工作日,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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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2014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 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检查,促进了公司治理的合规性,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证 券市场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基础管理能力 与决策能力,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本人因任职单位的相关要求规定,已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 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已召开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的议案》,本人的辞职申请已 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正式生效,辞职后本人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最后,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在 2014 年度的履职工作中给予的积极 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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