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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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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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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6-187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中标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本公 司”或“公司”)与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建 筑”)、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规划设计院”)、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发环保”)、浙江阿凡柯达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凡柯达环保”)共五个单位组成投标联 合体为“鼎湖区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6 年4 月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重大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0)。
二、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及南兴建筑、水务规划设计院、环发环保、阿凡柯达环 保共五个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与肇庆市鼎湖天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发包方”)签署了《鼎湖区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测设计 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项目 签约合同价为363,291,380 元(最终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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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发包人情况介绍
1 、该项目发包人为肇庆市鼎湖天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类型:有 限责任公司 ( 法人独资 ) ;经营场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江滨路罗隐泵站 区水务局大院主楼三楼 302 室;法定代表人:曾金强;注册资本: 8900 万人民币元;经营范围:城市防洪排涝、供排水,水环境治理等水务基 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开发利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中整合的土地资源;开发和经营水利建设形成的新增用地;水利相关水 土资源综合利用;水利水电行业相关设计、咨询服务。[法律法规禁止 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未 取得许可不得经营。]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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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包人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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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包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 1、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立项批文:肇鼎发改[2015]70 号。
- 3、建设规模及内容:
根据肇庆市《关于加快实施我市2014 年度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重 点项目的通知》(肇环字[2014]103 号)的要求,结合鼎湖区实际,对鼎 湖区河涌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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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理河涌周边畜禽养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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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处理工艺以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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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
(三)对内涌清淤、清障、水质处理、绿化、护岸及修建补水泵站 等工程措施。
设计基本沿现有河涌轴线进行整治,整治河涌总长度为95.975km, 包括江北片区与沙浦片区2 个片区,共计7 条主涌及其支涌与河涌上的 主要建筑物(包括过路桥涵42 座、连通涵闸3 个、生态补水泵站3 个)。 项目建设内容以最终审批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为准。
4、工程承包范围:包含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勘察)、施工图设计 及优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应由EPC 总承包完成的其他工作,直至 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5、工程地点:肇庆市鼎湖区。
6、项目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63,291,380 元。其中,暂定勘测设 计费人民币15,555,595 元;暂定建安费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 343,933,385 元;环境保护专项工程费暂定签约合同价人民币3,802,400 元,最终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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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期控制: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含勘察)周期9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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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640 日历天。施工开始时间以经发包方同意后的监理发出开工 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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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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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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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行业的规范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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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需达到合格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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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质量标准:需达到合格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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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合同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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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安费的支付:
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工程预付款金额(不包括 勘测设计费)为人民币3000 万元,付款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 第二次工程预付款金额(不包括勘测设计费)按肇庆市鼎湖区财审中心 审核的工程预算建安造价×(1-3%)的25%(支付时需扣除第一比工程 预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为承包人进场施工之日起30 日内。 工程进度款:
工程施工期间,每月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 为本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单位工程通过验收后,该部分工程进 度款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90%;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核定后, 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剩下5%的工程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期满后3 个月内办理支付手续。前述款项在承包人提交工程发票后30 日内支付。
环境保护专项工程费的支付:按季度支付,按当季度实际完成工程 量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为本季度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环境保护 工程通过验收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90%;工程 结算经财政部门核定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100%。
勘测设计费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如下:
勘测设计费支付:1、勘测设计完成至初步设计经发包人及相关行 政部门审批通过后30 天内支付勘测设计费的30%;2、施工图通过施工 图审查并经鼎湖区财政局审核费用后30 天内支付至设计费的60%。项目 主体工程完工(竣工自查验收)后支付至技施阶段80%;3、其余部分待 竣工验收后通过肇庆市鼎湖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后30 天内一次性支付。 前述款项在承包人提交发票后30 日内支付。
本合同的价款均由发包人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权益 由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单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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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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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63,291,380元(最终以国家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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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金额为准),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6.13亿元的13.90%。 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 的影响。
-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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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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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对采购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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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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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工程款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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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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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鼎湖区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12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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