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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Nov 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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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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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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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5-123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或“乙 方”、“公司”、“本公司”、“ 承包人”)近日收到与六盘水大河经 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的《钟山区大 河经济开发区鱼塘西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 同”),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亿壹仟柒佰柒拾肆万元整 (¥: 517,740,000 元),最终以审计审定价格为准。
公司已于2015 年1 月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刊登了《重大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
二、合同甲方的介绍
1、该工程的业主为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 区(汪家寨);负责人:朱骥;注册资本:壹亿元整;成立日期:2013 年7 月31 日;经营范围:非融资性担保,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一级开发、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城市综合建设开发;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经营。
2、甲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业主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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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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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 署的合同累计总金额为18.5974 亿元(包括本合同)。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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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区鱼塘西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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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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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钟发改投资[2014]1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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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发包人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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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内容:以经审查后的施工图的全部内容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区鱼塘西路建设工程及附属 配套项目,全场全长6.486 公里,道路宽24 米,以经审核通过后的施工 图为准。
7、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365 天,
8、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9、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亿壹仟柒佰柒拾肆万元整 (¥: 517,740,000 元)。
10、工程进度款支付
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支付,当完成工程总量的38%比例时开始 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已完成工程产值的80%;后期工程款按月进度支 付,每月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80%,工程完工时累计支付至实 际完成工程产值的80%,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经审计完毕15 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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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至已完工程造价的95%,剩余结算价的 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1 年后的2 个月内退还80%质量保证金;满2 年后的30 天内退还余额。
其他支付方式:如发包人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月内向承包人 移交全部施工场地或未解决村民阻工等影响工程进度的等事宜,则项目 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支付,每个3 个月作为一次工程款支付时间节点,在第 四个月5 日前支付上期工程款,每次支付比例为该期间内时间完成工程 产值的80%,工程完工后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的80%,工程完工具备 验收条件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造价的90%,竣工结算后15 天内支付至结 算价的95%,剩余结算价的5%为质量保证金。
11、发包人违约
1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逾期30天以上 60天以内的违约金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计算;逾期60天以上的 违约金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倍计算。
1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 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2、承包人违约
1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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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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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 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 式和计算方法。
13、承包人负责筹措前期费用金额
13.1 承包人负责筹措项目前期费用金额为鱼塘西路工程施工图预 算总价的25%,暂定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1.3 亿元), 承包人最终 承担的前期费用金额在施工图预算确定后按实调整。前期费用利息按照 年利率6%计取,从承包人前期费用拨付至共管账户时开始计算利息。
13.2 前期费用的使用:发包人使用该前期费用的期限为18 个月, 从资金到账之日起算。前期费用必须保证完成本项目征地拆迁和其他前 期费用。
13.3 前期费用返还:前期费用的使用期限满时发包人一次性还清前 期费用及资金利息。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偿还前期费用后向发包人出具收 据及利息发票,其中前期费用本金部分开具收据(如需开具发票则税费 由发包人承担),利息部分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 13.4 前期费用延期支付违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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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包人在前期费用使用期限满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承包 人前期费用,构成合同违约,按照银行三至五年期的基准贷款利率的三 倍向承包人承担违约处罚,以应偿还而未偿还的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 实际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工程总价为人民币517,740,000 元,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20.03 亿元的25.85%。该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15 年 度及今后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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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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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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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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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工程款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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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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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区鱼塘西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钟山区大河经济开发区鱼塘西路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11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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