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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n 1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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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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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5-055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48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108,108股,发行价格每股2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9,999,996.80 元, 扣除发行费用13,92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6,079,996.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于2015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 [2015]G15000850059)。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近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以下简称“专户开户银行”)分别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各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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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实际款项划付(元) | |
|---|---|---|---|---|---|
| 1 | 补充工程配套资金 | 中信银行深圳沙河支行 | 8110301013400002815 | 400,000,000 | |
| 2 | 云南滇池晋宁东大河片区湿地公园生态建设BT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44201009400052534276 | 100,000,000 | |
| 3 | 信息化建设 |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 694344656 | 25,000,000 | |
| 4 | 补充工程配套资金 |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 694343692 | 175,000,000 | |
| 5 | 补充工程配套资金 | 平安银行深圳卓越城支行 | 11014772673888 | 268,779,996.80 | |
| 合计 | 966,079,996.80 |
以上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必须用于指定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与专户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
三、华创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 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华创证券应当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 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 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华创证券的调查 与查询。华创证券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华创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俊毅、李秀敏可以随时到 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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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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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华创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 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开户银行按月(每月 三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 送华创证券。专户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 (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专户开 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创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华创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华创证券更 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开户银行,同时按要求 向公司、专户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 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创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华创证 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创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 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专户开户银行及华创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华创 证券督导期结束后起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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