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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EP Techand Ecology&Environ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9, 2021
55206_rns_2021-09-09_65a95df8-b5ac-4828-b802-6a314ccade7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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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提名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提名洪继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洪继元先生的专业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实绩 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董事的 职责及能力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洪继元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莎 刘俊国 邓 磊
2021 年9 月9 日